平陰縣司法局醫療糾紛調解“143”模式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預防和化解醫療糾紛,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平陰縣司法局運用“143”工作模式開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

“1”是設立1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室。在全縣各鎮(街)設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室(以下簡稱“工作室”),依託各鎮(街)司法所設立,在各鎮(街)領導下開展工作,工作室主任由各司法所所長兼任,成員由轄區內村(社區)法律顧問、人民調解員等組成。

“4”是4項工作職責。向轄區醫療機構、村(社區)群眾普及人民調解、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疫情防控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開展疫情防控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和社會心理服務,有針對性地加強幫扶救助、心理疏導、法律援助;調處轄區內醫療機構醫患雙方申請調解的診療糾紛;接受基層人民法院、行政部門、信訪部門的委派或委託進行醫療糾紛人民調解。

“3”是3項機制保障。建立值班、內部管理、報告制度。工作室安排調解成員輪流值班,公佈值班諮詢電話,利用微信等手段及時解答群眾諮詢和反映情況,配合醫療機構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傳。工作室要建立醫療糾紛登記、排查、信息傳遞與反饋、專家諮詢、統計、文書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及時報告普法教育、心理服務、預防和調處醫療糾紛等情況,涉及疫情的安全隱患、影響社會穩定的不安定因素要隨時上報;建立“智慧民調”優先、現場調解慎重製度。啟用遠程(視頻)調解和微信調解平臺,在確保糾紛化解效能的同時,儘量減少調解員與醫療糾紛各方人員見面和聚集。確需現場調解的,應落實調解場所相對獨立、配戴口罩、檢測體溫、消毒消殺等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區域統籌、部門聯動制度。工作室在鎮(街)領導下開展工作,注重發揮黨組織領導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作用,注重聯防聯控,提高預防和調處成效。縣司法局將加強與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協作,推進信息共享,對比較複雜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案件協助開展專家諮詢、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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