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百噸王”,嚴懲不貸!

超載和超速、超員並稱“三超”,和酒後駕駛一樣,這些交通違法行為嚴重威脅著自己和他人乃至全社會的安全。​近日,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寬城大隊民警在北凱旋路富盈路附近巡邏時,查獲了一臺載滿鋼材的黑E牌照大型貨車。

又見“百噸王”,嚴懲不貸!

民警將該車帶至指定稱重點,稱重時嚇了一跳,該車載重限制值為33000千克,但實際稱重結果為111230千克,總質量超過100噸!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員程某承認了其超載的違法行為。

又見“百噸王”,嚴懲不貸!

民警依法扣留該車,並針對其超載駕駛行為當場對其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50%的,將被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

又見“百噸王”,嚴懲不貸!

超載車輛長期處於超負荷運轉狀態,車輛制動、操作等安全性能較低,極易發生爆胎、剎車失靈、鋼板彈簧折斷、半軸斷裂等險情,給交通安全帶來嚴重隱患。長春交警呼籲社會廣大駕駛員,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杜絕“三超”、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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