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已經有男朋友的人卑微嗎?

張路Vacant


不卑微,但也不贊同。什麼事都要分個先開後到,愛情也是。

我其實有過兩次這樣的經歷,只不過我是女生。一次是大學期間,一次是去年的時候,索性我都是在對他有好感之時發現他已有女友,及時止損,再不聯繫。

如果一個男生主動告訴你有女朋友,那麼恭喜你,你遇到一個很好的人,他值得你喜歡,也值得你祝福。如果是你自己主動發現他有女朋友的蛛絲馬跡(我是看到了情頭),那就不要遲疑,帶著自己的問題去問他是否已有女朋友,如果他是說就很好,如果說不是那也最好不要繼續,你都能發現的事情並非假相而已,要相信女孩子的第六感。同理,對男生也一樣。

喜歡一個人很容易,放下一個人也是,尤其是已經有對象的人。不打擾,不插足,是對彼此的尊重,也不枉這份喜歡。如果ta知道,可能會對你留下一個好的印象,如果不知道,那就將自己的喜歡深藏於心,時間會稀釋喜歡的濃度,直到遇見一個彼此喜歡的人。

我們都值得唯一。



章魚偷偷吐泡泡


父母從小就告訴我們,別人手裡的,無論是玩具還是吃的,還是好朋友,喜歡可以,不能明搶。也不能回家耍賴非要不可。

一個小孩子,喜歡那個玩具有錯嗎?喜歡那個餅乾有錯嗎?喜歡那個誰誰誰有錯嗎?沒有。

明搶,故意損壞,有錯嗎?有。所以不要這樣做。

可以喜歡那個人,但是麻煩你在對方available之前,不要行動。

還有,以後別濫用卑微這個詞了。

真正的卑微不是喜歡,而是不敢喜歡。



JUE-WEN


當然卑微啊!!你做人家備胎啊

為什麼不學著放手呢,人家都有男朋友了,你這是做人家免費的備胎!!

不要做備胎啊不要做備胎啊不要做備胎啊不要做備胎啊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有多少女孩子啊 又不是光她一個,你撿人家剩下的菜啊會被人笑話的! 時間久了你就會慢慢放下了 ,多交新朋友!

注意力別全部在那個女孩身上 你要知道人家是有男朋友了,你這也是第三者呀!

世界上女孩千千萬 啥樣的沒有,你喜歡人家的女朋友我勸你趕緊放棄吧 對你們倆都好 別讓她為難,你以為你喜歡她是件好事,其實會害他的呢


果果很可耐


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是一種無奈

張愛玲說: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是一種緣分;在對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是一種不幸;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是一種無奈;在錯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是一種殘忍。

喜歡上了一個已經有男朋友的女生,就是在錯的時間遇到了對的人,是一種無奈。只能說是命運的安排,是命運安排你們相遇相知到喜歡,卻沒有為你安排合適的時間遇到她,是命運讓你有這樣無奈的遭遇,也是命運在考驗著你。挫折可以使人快速成長,也可以教人學會接受命運。

人總是在和命運較量,不願服輸,總想要證明自己是可以戰勝命運的安排,主宰自己的人生。十分佩服敢與命運較量的勇氣,卻也為這種不理智的行為感到惋惜,明知道胳膊擰不過大腿是既定事實,卻還是要殊死一搏、奮力一試。贏了會博得滿堂彩,從此主宰自己的一生,同時也踏上一條滿布荊棘的路;輸了就一無所有,回到人生的起點,接受命運的安排。

在意識到喜歡上的女生已經有男朋友卻依舊不願放棄,就是在和命運做鬥爭,想要搏一搏,看看到底會不會贏得滿堂彩。但是卻忽略了一點,這場賭博的對象並不是命運的安排,而是你自己在和自己較量,自己在和自己賭,賭自己到底能不能戰勝自己的良知,破壞他人的愛情從而得到喜歡的人。

答案卻是顯而易見的,你並沒有戰勝自己的良知,接受過良好教育的你知道,破壞他人感情的行為是可恥的,不能做,所以你選擇了默默的喜歡著她,以為這樣就會得到她的憐憫和同情,會因此改變對你的態度。但是你錯了,你的卑微並不會得到她的憐憫和同情,反而會成為她看不起你的理由。

男人的卑微是最無能的表現

男人在一段感情裡的卑微,才是一個男人最無能的表現。因為什麼都不能做,什麼都不會做,所以只能在感情裡表現的很卑微,以此來換取對方的憐愛和更多的關懷,但是這樣也恰恰體現出男人無能的一面,因為只有無能的男人才會用卑微的態度博得同情的姿態。

喜歡一個有男友的女生卻不放棄,還在堅持,這並不是深情,也不會展現出男人的擔當,反而會讓女生覺得很無能。男人不能在愛情裡表現出卑微,哪怕是喜歡上一個已經有男朋友的女生,也要大膽承認,勇敢示愛,即便最後會失敗,也不枉自己努力過。

男人在愛情裡卑微,就是在跟對方說:“我不行!我只能給你卑微的愛,我不值得被愛。”既然你自己都放棄了自己,又怎麼會讓女生同意與你在一起共擔風險呢?

男人可以不富有,但不能沒有能力,更不能說自己不行。男人是女人的避風港,是女人的精神支柱,是女人的頂樑柱,是女人堅強的依靠。要是一個男人連愛都不敢承認,之會卑微的默默付出,又怎麼會得到女孩的青睞,又怎麼讓女生放心的把自己交給你!

無能的男人是不會得到幸福的,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就要努力去爭取,不再做一個卑微的男人,要做一個敢說敢做的男人,但不是去惡意破壞他人的感情,要在道德允許下去努力追求。只要你未婚,她未嫁,你都有機會去為自己爭取得到幸福的權利。

不再卑微,爭取自己的幸福

只要還沒有結婚,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哪怕是對方已經有戀愛對象。良禽擇木而棲,想要追到自己喜歡的人,就要下功夫提升自己。

先從外表上做出改變,不要再讓喜歡的女生看到你一副卑微弱小的形象,要讓喜歡的女生知道,你才是那個可以給她未來,值得她依靠的堅實臂膀。改變穿衣風格,要落落大方,沉穩大氣,不再穿一些卡通圖案的衣服,多穿一些西服,正裝,或者是休閒裝。要學會色彩搭配,不再穿顏色過於鮮豔的衣服,讓黑白灰成為你穿衣風格的主色調。

再從內在提升自己,努力工作,多多掙錢,為自己攢下一個殷實的經濟基礎,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只要有足夠的經濟基礎,才能給女生更多的安全感,也可以間接的告訴女生,我是有能力的,而且是有能夠掙錢的能力。

平時休息也不要只是吃喝玩樂,要多參加一些有意義的社交活動,或者提升工作上的能力,考取更高一級的資格證書,從內在提升自己,讓自己看起來有深度、有涵養,說出來的話擲地有聲,可以在獨特的視角給與別人獨特的建議。

只有努力的提升自己,你喜歡的女生才有可能會選擇你。即便她最後並沒有選擇你,而你也同樣昇華了自己,相信會得到更多女孩子的青睞和欣賞。


情深一世,七兩足以,由心感懷,實為原創,願七兩情的回答能夠有所幫助


七兩情


父母從小就告訴我們,別人手裡的,無論是玩具還是吃的,還是好朋友,喜歡可以,不能明搶。也不能回家耍賴非要不可。一個小孩子,喜歡那個玩具有錯嗎?喜歡那個餅乾有錯嗎?喜歡那個誰誰誰有錯嗎?沒有。明搶,故意損壞,有錯嗎?有。所以不要這樣做。可以喜歡那個人,但是麻煩你在對方available之前,不要行動。還有,以後別濫用卑微這個詞了。真正的卑微不是喜歡,而是不敢喜歡。


情感文字小阿峰


父母從小就告訴我們,別人手裡的,無論是玩具還是吃的,還是好朋友,喜歡可以,不能明搶。也不能回家耍賴非要不可。 一個小孩子,喜歡那個玩具有錯嗎?喜歡那個餅乾有錯嗎?喜歡那個誰誰誰有錯嗎?沒有。 明搶,故意損壞,有錯嗎?有。所以不要這樣做。 可以喜歡那個人,但是麻煩你在對方available之前,不要行動。 還有,以後別濫用卑微這個詞了。 真正的卑微不是喜歡,而是不敢喜歡。


戀愛牆


這和卑微沒關係,沒有人能阻礙你喜歡任何人,喜歡也不代表著擁有和佔有,你可以喜歡更多人,這是一個正常的心理愛慕。不要覺得自己很下流和卑微,只要你理性對待自己的喜歡,我願意愛蒼井空一輩子!那又能怎麼樣呢[捂臉]


古今文玩


看到你的提問,我問了問自己:喜歡一個有女朋友的男人,我卑微嗎?

答案是:🙅no!我覺得喜歡是個很美麗的詞,“喜歡”便想看到,“喜歡”便會在意自己的形象,“喜歡”便會努力上進,想要她(他)看到我!有了“喜歡”的人,會發現自己情感特別豐富,一會兒是一個音樂家,一會兒是一個詩人,一會兒又是一個編劇,幻想自己和她(他)的各種邂逅。如此美麗的“喜歡”,怎麼會卑微呢?享受“喜歡”的感覺吧!

至於她有沒有對象,這個問題,你得先問問自己,你喜歡她,有告訴她你喜歡她嗎?有強迫讓她也喜歡你嗎?如果沒有,那你多高尚呀,喜歡,是你的事情,你把這份喜歡留著,不打擾她現在的生活,也沒有挖人家牆角,怎會卑微?如果有,那她是怎樣回覆你的呢?她若無意,你繼續努力變得更好,繼續尋找更讓你動心的她;她若有意,那豈不是又是一樁美事?(但,這樣的話,就有點小綠茶了,我也挺糾結……)要不,咱再高尚一點,等她分手先?或者先藏著,努力上進,偉大到讓她看到你?i see you!

個人觀點,思慮不周,如有冒犯,還忘海涵。


樹遇鹿


我覺得,如果你認為卑微的話可能是因為不夠自信吧,你可以選擇不打擾她,如果他不是良人他們分開了你再追求,也可以選擇給她更好的,如果你覺得自己比那個人更適合她就告訴她,讓她選擇,不管答應與否你都不遺憾了。如果說卑微,那大概只可能是你打算默默或者在她知道的情況下為她做一些本來應該她男朋友來做的事,我覺得這樣未免不夠坦蕩了。


小魚Glory


喜歡一個人會有卑微,會有顧慮,甚至患得患失?但已經有男朋友了,你就把這份喜歡先收起來吧。等她單身的時候,你可以找個機會大膽表白,就算被拒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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