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還互相喜歡,但卻不能再和好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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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的原因有很多種,但分手不追究原因,講究的是結果,那就是分手了。

那也是避免不了的,相愛的人在一起有很多矛盾,到了不得不分手,但分手後,才發覺心底還深愛著對方,這像是一則愛的鬧劇,不經風霜那見彩虹,我是這樣想的,但有好多在這種境況下的人,有的礙於面子,果斷深埋思念的種子,在漫長的歲月裡飽受相思之苦,我認為這樣是最愚蠢的,愛是要大膽說出來,在堅持戀愛的前提下,沒有什麼牢籠是衝不破的。

我相信,有很多人在愛的面前是彷徨的,在物質裡,在精神上,在輿論下,終究有很多人是會妥協的,可我不這樣認為,有愛的存在,方覺精神飽滿,活得才算灑脫,是的,也只有這樣,才會滋長愛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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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事相愛的兩個人會因為一些其他的問題,比如學業,事業,距離而分開。分開了以後還是會默默的喜歡彼此,就像我一樣,我也曾經很喜歡一個男孩子,從小學到初中,雖然兩人心照不宣,但是彼此心裡都明白,我們喜歡著對方。

但是因為曾經青春年少,很多東西懵懂無知,強烈的自尊心和矯情的心理,默默的疏遠了彼此,但是那個男孩子可能也比較驕傲,因為成績很不錯,身邊可能也有喜歡的女孩兒,我無意中得知那個女孩子的名字,心裡很不是滋味,雖然青春年少的愛情很短暫,但是分開了確實心裡的一道疤,永遠會在傷心難過的時候浮現曾經快樂的時光和美好。

大學的時候,那個男孩子有聯繫過我,但是後來我也有了男朋友,本著對彼此負責的態度,又慢慢的疏遠了他,現在想來,真是不作死就不會死。其實,那時候應該好好的問問他,到底有沒有喜歡過我,到底還想不想跟我在一起。作死的我直接把空間對他屏蔽,而且一屏蔽就是三年,直到大學畢業。

輾轉十幾年,兜兜轉轉,我也和初戀男友結婚,生了一個可愛的女兒,大學畢業後,每年都會有同學聚會,曾經我倆坐了一起,心裡還是會砰砰砰跳個不停,但是最終,我倆都不會表達彼此的愛,最終也沒問清楚,到底還愛不愛我。

憶往昔,往事歷歷在目,而今,我們各自有了家庭,他也談了一個女朋友,據說馬上要結婚了,其實聽到別人說起他會結婚,我心裡還是會疼痛。但是我們不可能在一起了,因為我們得對彼此的家庭負責。有一句話:得不到的才是最美的。希望這句話能讓他明白,我曾經愛過他,也希望他永遠把我記在心上,這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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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為什麼說不能和好了呢?其實萬事沒有這麼絕對,我想這必定有很多故事吧。

跟大家分享一個真實的例子,在我高中的時候,有一個女生非常喜歡我,每天吃晚餐的時候都去電歌臺為我點歌,一開始我對她一點感覺都沒有,一點也沒有,但是後來,和她也有了一些接觸,發現她人還不錯,日久生情,我漸漸的愛上了她,後來我發現我離不開她了。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總是莫名其妙的生氣,每次生氣總要我想方設法的來哄她開心,我每天也很忙,哪裡有時間這樣哄她,後來我提了分手,過了幾天,我越想越難受,接受不了一個人的生活,我發現我離不開她了,我努力找她複合,但是她不同意。於是產生了和樓主一樣的想法。

但是我不甘心,我飛躍5坐城市,來到她的宿舍樓下,買了她最喜歡的禮物,把她抱入懷裡,在我的強硬下,我們和好了。

所以樓主,萬事皆有可能,既然喜歡,就去想辦法,方法總比困難多,沒有什麼不可能的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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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男生的角度說說,如果男生還會喜歡這個女生的話,那麼他一定會採取一些辦法去故意接近這個女生,雖然他們之間那麼相愛過,結果雖然還是分手了,但是作為一個男生肯定還會記得女生的生日,以及他們所有的紀念日什麼的。所以作為一個男生,他知道自己要去負什麼責任,男生嘛,一般都是想什麼就去做什麼,他們表達的正是他們內心所想的。

所以男生一般都會先主動開口的。因為我和我的男朋友就是這樣嘛,我和他在一起幾個月,後來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吧,分手了。但是後來我才發現我那時真正的愛上了他,但是後來我跟他表白,他也沒有理我。就這樣默默的過了兩年。在大學的時候他就把我給追回來了。現在想想還真是很慶幸呢!

記得有一句話我很喜歡,分手後不能做敵人,因為我們彼此深愛過,分手後我們不能做朋友,因為我們彼此傷害過,於是我們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雖然喜歡這句話,但是我並不贊同。給你講下我理解的感情觀。

其實情侶之間吵架鬧分手都很正常,當你說情侶分手後還相互喜歡,會不會和好的時候,你心裡已經有了想和好的動向了,那麼現在做個假設你也可以拿去問對方,既然兩人分開過,彼此再相互喜歡難道不會有芥蒂嗎?既然喜歡當初鬧分手,一個分手有多難說出口,如果真的兩個人在一起了,難道還能回到從前嗎?還是真正的重新開始?重新認識?從你的名字開始?一對情侶如果真的相互對這些回答都是一致的那麼從新開始了以後肯定會比原來更好,如果不一樣,那麼肯定是有一方還心存芥蒂。

感情這東西很奇怪,為什麼有些人喜歡在分手後去聽傷感的情歌,有些人卻放下了一笑而過,你們當初分開的時候,他(她)有過挽留嗎?我男朋友曾給我說過如果兩個人有爭吵,才是真正的愛情,如果當有一天,兩個人不在爭吵了,那麼有兩種可能一個是適應了對方,一個是已經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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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題主的提問,你們之間是還喜歡著對方對吧?不是不能再和好了,你是不是覺得或者另一半覺得複合再也回不到原來的感覺了。其實這些都是虛的,無非是一個要面子,一個不認輸,主動提分手的一方肯定要面子呀,自己提的分手也怎麼好意思去求複合呢,對吧?這個時候不要急,不要去認錯,不要去跪舔,不要去回憶以前的時光,這個時候應該冷靜下來,不要每天都繞著為什麼分手的話題不鬆口。你可以先和他(她)回到剛見面那種狀態,但又很親密那種關係,懂我意思吧。如果你們不是吵架分手的而是一方作出深思熟慮之後再分手的,短時間之類是不可能複合的。因為我們總是失去後才懂得珍惜,我們只有失去過一次才會更加珍惜,所以有時候失去未必是一件壞事。這樣說不定能增進你們的感情,如果你們還互相喜歡著對方,就一定不要放棄。你們現在應該像朋友一樣靜下來聊聊,聊聊自己內心最真實的想法,而不是一昧地去指責對方,兩個人在一起並就是互相包容理解,並不是一方為另一方改變,改變不了的,愛情一定是兩個人互相習慣對方,而不是改變對方。好吧,我就說這些,加油吧,你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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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因為各種原因不能和好在現實生活中很常見,畢竟成年人的世界不僅僅是隻有愛情,我們還有更多需要去追求和實現的事情。

既然分手了,給自己一個期限忘掉她或者他重新開始,讓自己充實起來,不要在一段感情裡糾纏不清,這樣自己會非常累,影響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忘掉她只是不想一直活在過去,畢竟我們要做的事情還很多,可以在心裡給她留一點小小的空間,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偶爾會想起,且不會因為想起而影響和另一半的關係。相見不如懷念,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把她留作想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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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辦⋯⋯嘍!該吃吃該喝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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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作為朋友吧。

無論如何,喜歡上一個人就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既然已經確定無法在一起,那邊各自安心,好好生活,互相不去打擾,算是為彼此的這份喜歡塑上一份最保鮮的分別。

生活中這樣的事情很多,但也有可能你所謂的喜歡並不是喜歡,只是單純地因為放不下或者難受。喜歡一個人便是心心念唸的都是關於ta,這樣的情緒很不容易,但也存在很多種狀態。

只要不在一起,無論多麼喜歡,都不要再聯繫,全當成全一份遺憾吧。


青小鴨


如果是因為原則性問題分手的話那麼就應該多找些事情做分散注意力,讓自己隨時間慢慢放下,如果只是因為小事分手,那其實可以再嘗試著去接受,因為我分手過也以為不能和好了,但是因為不捨和放不下決定再給彼此一次機會,反而現在生活很幸福,所以和不和好,放不放下在於自己,如果真的覺得不能再一次了,那就讓自己忙碌起來去讓時間淡忘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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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喜歡不是愛,互相愛就會復活,只要愛對方,就會衝破各種困難,哪裡會有那麼多墨跡。真愛不得那麼猶豫,愛對方幹嘛不去努力,哪有必要問別人,只能問自己,究竟愛不愛對方,自己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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