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出嫁女要分孃家的財產?

美s玲


我是女人,從小的家庭觀念就是女兒是要嫁人的,是外姓人。繼承血脈的是兒子。老人老了以後要兒子去養,財產給兒子。很多出嫁女出嫁之後從來沒有想過要分孃家的財產,後來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說一個故事給大家:

老劉有兩個孩子,老大是女兒,老二是兒子。老劉重男輕女,什麼好東西都給兒子。女兒學習挺好的,但由於家裡窮,如果供女兒上大學學費要出不少,大學畢業後就嫁人了。所以,老劉讓女兒考上中專師範,基本上不用家裡的錢,畢業後掙錢給家裡,以後嫁人啦!



兒子學習也挺好,老劉支持考大學,畢業留在省城,有了挺好的工作,娶了很好的媳婦。但媳婦覺得,結婚婆家沒給錢,都是孃家貼補的,所以不待見老倆口。老劉一直待在家裡。老了的時候,老伴有病,兒女都拿錢,女兒常回去照顧媽。等到老劉風燭殘年的時候,說起身後事,老劉要把房子存款都給兒子,覺得虧待了兒子!



女兒不幹了。她其實並不想分財產。但同樣付出,甚至付出更多,父親,弟弟都覺得她所做的是應該的,責任要承擔,利益卻沒有!她說:哪管你們說我一句好,一句辛苦,與我說下,不讓要了也行!但你們說家產的時候完全把我排除在外。這是女兒受不了的!

大多數女人不是為了分財產而分財產,而是為了一口氣,一口悶氣!




幽蘭笑一笑


按理說孃家的財產應該有女兒的份兒,但前提是這個女兒有沒有同兒子一樣,盡到贍養父母的責任。別到了贍養父母的時候,說自己是潑出去的水,而到了分孃家財產的時候,說必須有她一份。在現實生活中,這種光要財產不贍養父母的女兒,也是及少一部分,但她確實也存在於現實社會中。我就曾經遇到過這麼一個小姑子,她一個哥哥.兩個弟弟,她父親去世時,母親說:沒有你爸爸了,你們四個人每個月給我拿一點生活費。三個兒子都點頭稱是,只有這個女兒一口回絕母親說:與我無關。母親一句話給她懟了回去說:難道我白生養你一場了?你嫂子還不說什麼呢!她雖然無話可說了,但她就是一直按她說的去做了,直到她母親都請上保姆了,她還是即不出力,也不出錢。連一分錢的東西都不捨得買給她母親吃,更別說穿她的一針一線了。就這樣還時不時的指責哥嫂待候老孃不盡心了。最近她也不知道從哪兒得來的消息,說是孃家要拆遷了,跑過來跟她的兩個弟弟和哥哥爭拆遷費來了。還是她哥哥和弟弟心地善良,說給她那一份,但是要把她應該贍養母親的那些錢給扣下來。





2689春天的花兒


現在出嫁的女兒真的要分孃家,財產的很多。我想這都是事出有因,因為這一代的孩子都是獨生子女。父母的財產自然是她們這些女孩子了,因為父母外出了,給他們還能給誰。所以說現在很多的出嫁的女兒要分孃家的財產,這是很正常的。


我家隔壁的李叔叔,是一個70多歲的老人。去年老伴兒去世以後。老人感覺到自己的時日也不多了,很低沉,也很寂寞,於是他就把自己唯一的女兒,女婿叫到家裡,把我們這幫老鄰居也叫來。當著我們的面,把自己名下的三處住房都給了女兒繼承。然後老人把自己那一套也賣掉了。然後他拿著自己有積蓄,30多萬存進了銀行。在女兒苦苦的勸說下,他也沒有改變主意,而是住進了養老院。用他的話說,我不想連累女兒女婿,但是這財產該分給他們的,就分給他,我留點兒夠養老的就可以了。剩下的如果我沒了,那天也都是他們的。你看女兒女婿繼承財產也是唯一的繼承人,這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所以說現在女兒繼承父親的財產,繼承孃家的遺產,也都是很正常的事,男女都平等了,也沒有必要再計較財產給誰了。


伊春美食美客


我覺得兒女都可以拿父母的資產,但是有多少女兒願意同樣承擔父母的責任呢,我公婆都八十多歲,養一個兒子一個女兒,說起來那是一個好字吧,花錢的事他父母就讓我們掏,把女兒養在家待著不用上班,結了婚也賴在家不走。還是吃用自己父母還有我們的,她覺得都是應該的,後來父母病了。她就甩手不管,等吃等喝,等著分房子,他父母的房子已經為了養她賣了,他說我們的房子他也有份分。他和他哥是一母同胞。他父母也是這樣說。我們有權利養著他妹妹,後來的後來我們也不搭理她們了,愛咋咋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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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有這個問題?外嫁女?什麼意思?嫁出去的女兒!提這個問題的人是誰呢?嫂子弟媳哥哥弟弟?爸爸媽媽?公公婆婆?姑子們?老公?好吧一個一個的回答吧!

1.回答哥哥弟弟嫂子弟媳,我可以不要財產,但請以後父母老了病了不要找我出錢也不要找我出力,因為我是潑出去的水已經蒸發了,我

需要討好我的老公照顧我的公公婆婆。

2.回答爸爸媽媽,分我財產我也能當兒子使喚!除了不能端香爐(我可以叫我老公兒子端)請把婆家給我的彩禮給我,如果你們要彩禮沒嫁妝就意味著你們把我賣給婆家了,以後只能一別兩寬!因為我是潑出去的水蒸發了!

3.回答姑子們,你們在孃家是什麼待遇?我無所謂的,公公婆婆分不分隨便他們,我奉行權利義務對等(雖然財產跟我沒半毛錢關係,因為最後會落到我孩子手裡,就當為他盡義務吧!)。但不要用你們的價值觀對我指手畫腳!

5.回答公公婆婆,你們的財產你們隨意,都是給你的兒子女兒,因為如果能跟你兒子一輩子我和我孩子也能沾光,所以我會幫助你們的兒子盡義務!至於感情深淺得看我們相處的情況而定!畢竟有付出才能有回報!

6.回答老公,如果我不能繼承孃家財產,父母收了你家彩禮還沒有對等嫁妝,那麼以後在我們婚姻存續期間,我會努力工作,認真生兒育女,儘量讓自己對得起你家的付出!但我們是夫妻,請尊重我,愛護我!

總結:女人好難!平穩的一生都是過關斬將!人人都在傳統和法律之間選擇有利於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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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兒分孃家財產要按照每個家庭的情況而定。女兒平時跟兒子一樣贍養父母的,老人有病住院跟兄弟同等出力的,當然有權利分財產。

平時不盡贍養義務,只是偶爾回孃家看看,生病住院不出工不出錢的,憑什麼分財產?

我婆家兄弟兩個,妹妹一個,公公生病兩年多,小姑子是出了力的,因為我們家經濟允許,不需要她出錢,但是因為住了兩年多醫院,陪床是兄妹三個輪流照顧,我們是兄嫂,財力物力或者出工自然要一馬當先,這是自願的,沒有誰強迫或是分配之說。

公公去世以後就剩婆婆一人,因為身體好,老人不願同兒女居住,自己生活。我們兄妹三家都會經常去看望老人,買些吃的用的。所以,婆婆百年之後,我是贊成分給小姑財產的,本身我的性格也是屬於大大咧咧的,不喜歡在雞毛蒜皮的小事上斤斤計較,何況無論在法律上還是贍養這方面,我個人認為都應該給人家一個份額。當然,如果婆婆願意給兩家男孫留點財產也是中國的傳統行為。

所以,分不分財產給出嫁女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要視各人家庭情況酌情處理。總之,錢財乃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不要為了錢賠上親情,當然遇到只想要錢不願出力的貨色另當別論,這一點無關兒子還是女兒。該給人家的必須要給,人家不要是情分,要了是本份。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綠薔薇感悟人生


我老公爺奶都兩兒兩女,大兒子從不管,我公公成天喝酒也不管,我公婆一年給不到二千元,兩老90了,他奶奶自從摔了一跤癱瘓在床,兩個兒子兒媳不照顧,全是二女兒隔幾天給她洗澡送菜,說好輪流照顧,結果大兒子不幹,小兒子天天喝酒還要老人做飯給他吃,我婆婆說她絕不會去照顧。現在女兒女婿才好。有家產給她們挺正常。


飄燃而過


出嫁女要求分孃家的財產,這個是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九條規定,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從法律上,子女處於同一順位,平等的享有繼承權。出嫁女要求分孃家的財產具有充足的法律依據。

另外,遺產繼承與贍養義務也存在一定關係。

《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從贍養情況來看,現在父母的贍養並不是單單靠兒子承擔,甚至部分兒子都沒承擔贍養義務,出嫁女很多也在履行並承擔著贍養父母的責任,甚至是承擔全部贍養責任。所以,出嫁女若是盡到贍養義務,完全可以要求繼承相應的遺產。


葉律師


俗話說: “嫁出去的人,屬於外邊客",按傳統多數人是不會回孃家分財產的,但是,現在很多出嫁女都要回孃家分財產。

首先、法律賦予了出嫁女的分配權。

嫁出去的姑娘,等於泊出去的水,這種說法在當今社會被定意為重男輕女的傳統封建思想,是對人權的不尊重,為捍衛婦女的合法權益,提高婦女的合法地位,實現男女平等,《婦女權益保護法》規定,婦女出嫁後,有權跟哥弟一樣平等繼承孃家的財產。即然法律上有規定,財產誰也不閒多,很多出嫁女當然就會理所當然,名正言順的依法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律規定出嫁女該分,很多出嫁女肯定會主動回孃家爭取。

其次、因為貧窮,很多人把財產看得比親情更重要。

分財產就像打麻將一樣,親兄妹打麻將,認錢不認人,很多人提到錢和財產,親情就變得不是那麼值錢了。出嫁要分孃家財產,那是因為法律作了規定,出嫁女有權分,應該分,有的人覺得該分憑什麼不分?孃家人不願分給出嫁女,那是因為傳統的思想,嫁出去的女,泊出去的水,傳統上孃家的財產就是分配給兒子的,所以就會出現把金錢看得太重的人,出嫁了要回去爭孃家的財產,孃家不給分的情況,這就是雙方都自私,雙方都把財產比親情更重要。

再次、法律第一,傳統第二。

當一家人因為分配財產,上升到法律程序時,財產的分配原則肯定是法律重於傳統的,也就是說,出嫁女回孃家爭取分配財產,孃家不給,通過法律,法律是支持外嫁女分配孃家財產的,但前提條件是出嫁女有義務共同贍養父母,如果在贍養過程中,外嫁女做不到平等的贍養義務,孃家也是有權利法律起訴外嫁女的。

第四、傳統分配方式仍然佔居大多數,親情仍然重過財產。

儘管法律規定,男女平等,但在現實生活中,仍然有絕大多數人是尊循傳統分配的,很多有志氣的人,嫁出去了,就沒想到過回孃家分財產。實際上,嫁出去的女兒,持別是嫁得遠的女兒,在贍養父母的份上是根本無法做到共同平等贍養的,贍養老人不光是給點生活費的問題,說實話老人能吃多少?但能做到精神陪伴和生老病死的全程照顧大多數還是要依靠兒子,生活中願意在女兒家長期生活父母可能真沒幾人,即使兒子不好,很多老人仍然居住在兒子家。所以,儘管法律重於傳統,但要想徹底改變傳統分配財產的思想是非常難,現實生活中外嫁女不分配孃家財產的情況仍然佔居大多數。

綜上所述、很多出嫁女要分孃家財產,一是法律規定可以分,二是很多把財產金錢看得太重,自私自利的為人方式決定的。關於外嫁女分配財產的事,依據法律,尊照傳統都是正確的,不能說出嫁了就不能分配孃家財產,作為出嫁女,能盡到共同贍養義務的條件下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是應該的,作為孃家,手板手背都是肉,即使女兒不回來爭,有好處還是應考慮到女兒的一份,一句話,好要兒子姑娘都好,大多數家庭因為分財產起矛盾,都是因為貧窮或者私心太重,各人能掙錢,條件好的,有志氣的人,不要說回去爭,孃家主動送我我也懶得要,但作為兒子,分配了父母的財產就一定要盡到贍養老人的責任,不能分財產時沒有姐妹的份,贍養老人就拼著姐妹,還是那句話,嫁出去的女兒,泊出去的水,她敬贍養義務是情份,不敬是本份,兒子女兒父母都要會做人,任何一方或者兩方不會做人,都會影響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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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這都歷史問題,重男輕女,錯都錯父母,財產都給兒子,養老,生病要女兒了,做父母的不要女兒養老,生病照顧,女兒也不想分父母的財產,做父母的也要做到公平,要女兒養老照顧分孃家的財產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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