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

日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的通知》,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认可,分别作出批示。

3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赵素萍在《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建立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的通知》上批示:很好!新的阶段要有新的机制,关口下沉,人员定责。3月4日,市委书记王战营、市长张建慧分别作出批示强调,按照赵素萍副主任批示要求,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常态化防控机制发挥好作用。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通知》精神,结合商丘当前疫情已连续18天无新增病例和住院患者全部出院的实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经科学研判,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的通知》(商疫防指〔2020〕10号)。通知从科学精准防控、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实化措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和局部暴发,防疫与复产并重、稳妥推进复工复学,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意识四个大方面,以及落实社区防控责任、落实用工单位防控责任、落实院校防控责任、加强公共服务类场所防控、加强农村疫情防控、落实“四早”措施、加强病人救治和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管理、对重点人群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的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持续落实各项措施,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夺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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