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陽縣人民檢察院對辦案中發現的一起利用疫情實施詐騙犯罪案件依法進行立案監督,並積極引導偵查,將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2020年3月初,合陽縣人民檢察院在辦案件過程中,瞭解到近期有受害人在網上購買額溫槍被人詐騙上萬元,遂對該起案件線索進行調查。
經調查發現,2020年2月份全國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高發時期,受害人文某在微信朋友圈發佈購買額溫槍的信息,犯罪嫌疑人趙某看到求購信息後謊稱自己有貨,二人商定價格及購買方式後,文某通過支付寶向犯罪嫌疑人轉賬一萬元,次日,文某朋友到約定地點取貨時發現被騙。
合陽縣人民檢察院遂依法於2020年3月5日向合陽縣公安局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說明書,合陽縣公安局對該案以詐騙罪立案進行偵查,同時組織專門力量,運用技術手段,將犯罪嫌疑人趙某抓獲歸案。
( 圖片來源自網絡)
該案是合陽縣首宗涉疫情立案監督犯罪案件,下一步我院將對該案積極引導偵查機關調查取證,加快辦案節奏,儘快為受害群眾挽回損失。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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