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談“世故”:被冤枉也不要解釋,否則會打斷他們的興致

人世間真是難處的地方,說一個人“不通世故”,固然不是好話,但說他 “深於世故”也不是好話。

這是魯迅在1933年10月所寫的一篇雜文《世故三昧》。世故,是指待人接物的處世經驗。三昧,原是佛家語,現泛指事物的訣要或精義。筆者在這裡做個延伸,相當多的人把“三味”與“三昧”混淆。“三味”是說:閱讀經書如同品味肉汁,醇厚有味;閱讀史書好像享用三牲,大快朵頤;閱讀諸子恰似遍嘗各種調料,百味入心。“三味”常用在勉勵學子努力讀書、善於學習。

魯迅談“世故”:被冤枉也不要解釋,否則會打斷他們的興致


魯迅這裡用的是“三昧”,這篇雜文所討論的是待人接物以及處世的訣要。

1932年,程鼎興為亡妻金淑姿刊行遺信集,託人請魯迅寫序。魯迅與他們並不相識,可不料卻有人說金淑姿是魯迅的小姨。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魯迅為著鬥爭的需要,翻譯介紹了蘇聯科學的文藝理論,不料卻被也誣魯迅拿了蘇聯盧布。

以上種種,讓魯迅感到氣憤,他諷刺到:“如果你遇見社會上有不平事,萬不可挺身而出,講公道話,否則,事情會移到你頭上來。”

魯迅談“世故”:被冤枉也不要解釋,否則會打斷他們的興致

魯迅揭示這類人的心態:“如果你遇見有人被冤枉,被誣陷的,即使明知道是好人,也萬不可挺身而出,去給他解釋或分辯,否則,你就會被人說是他的親戚,或得了他的賄賂;倘使那是女人,你就會被疑為他的情人的;如果他較有名,那便是黨羽。”在魯迅看來,這些人總是不論是非曲直。

魯迅談“世故”:被冤枉也不要解釋,否則會打斷他們的興致


但遇上這種人應該怎樣面對呢,魯迅的觀點是,成全他,別讓他覺得掃興。為此,他還舉了一個例子,在魯迅同事之間有種說法:某學校的女生不太檢點,還能被叫出去。一次,魯迅剛好路過他們所說的地方,還特地留意一下,發現是“一間很破爛的小屋,是幾個山東人住著賣水的地方,決計做不了別用。”魯迅把所見說了出來,沒想到大家卻不歡而散,事後才認識到“打斷了他們的興致,是不應該的。”

魯迅談“世故”:被冤枉也不要解釋,否則會打斷他們的興致

不過,這當然是魯迅說的反話了,魯迅一生堅持正義,敢於鬥爭,最厭惡“莫問是非曲直,一味附和著大家”,社會上的不平,也多半是大家不開口、認為與自己不相干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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