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場所,明星的保鏢讓你讓路,讓還是不讓?

尼甘布


對於這個明星出行讓路的問題其實很簡單,在公眾場所,保安沒有權力讓路人讓開,明星更沒有權利佔用公共場所。

但是給不給明星讓路還是要視情況而定,如下幾點。

被粉絲圍堵無法通過

明星有了名氣之後,他就會有很多的粉絲,粉絲們因為對明星的崇拜,經常會參加粉絲見面會或者追到明星的出入地點,這樣就很容易出現擁堵現象。

無論在什麼地方,造成嚴重的擁堵很容易發生傷亡事故和踩踏事故。

記得當年張天愛的粉絲去機場接機,由於過於擁堵導致張天愛不慎摔倒,差點戳到眼睛,鼻樑流血不止。


很多明星對於粉絲接機送機都非常反感。

無論此事是出於何種緣由,粉絲機場追星的確是一件有危險性的事情,畢竟粉絲太多會造成交通不便甚至堵塞,還有很多粉絲在追逐中搶位拍照,人身安全問題得不到保障。

所以這個時候保鏢叫你讓路,就是明智和最安全的選擇,即可以保證明星的人身安全,又避免造成事故。


明星耍大牌

現在也有很多明星沒有什麼好的作品,明星架子但是很大,出行身邊都要圍著一圈的保鏢,明星耍大牌,保鏢也跟著狗仗人勢,衝著行人大喊“閃開閃開”,這讓很多人不滿。

還記杜海濤在拍攝電影《這個大叔不太囧》時候,因為女粉絲想摘掉杜海濤的眼鏡,惹的杜海濤非常不開心,推了她一下,便想上手打人。

鏡頭前的傻白人設瞬間崩塌,還被很多網友吐槽沒品,動手打女人。



同樣是明星劉德華的做法和杜海濤完全相反,2007年華仔在成都舉行最後一站演出時,粉絲為了給劉德華送花衝過警衛線,被保安追打,劉德華見狀奮不顧身跳下2米多高的舞臺,親自把歌迷帶回後臺才返回臺上繼續演出。

總結兩點

如果因為明星效應而造成公共場所擁堵,這個路是必須要讓出來的,我們不能因為追星而對公共場所造成不安全事故。

如果因為明星耍大牌無理取鬧,這個路讓不讓還要看個人的選擇,畢竟每個人看待事件的觀點不同。如果換做我這個路我肯定不會讓的,法治社會,人人平等。誰都沒有佔用公共場所的特權。


坤天空


不讓。當年作為資方全程跟組過一部劇,叫做《狄仁傑之月上江南》,沒能熱播但真的是群星雲集。歐陽震華、寧靜、王學兵、劉濤、謝娜、劉孜、沈曉海、陳莎莉領銜演員陣容。

那幾個月發現了一個特點,港臺明星基本都沒有明星架子,而且愛開玩笑,內地小有名氣的也沒架子。當時劉濤、謝娜名氣都不大,還有王靈,就是《大漢天子》演衛子夫的那位,他們三個在休息區對臺詞,那邊有點曬,劇務都在忙,他們仨都沒帶助理,我就跟前來探班的高虎幫她們遮了一塊模擬黑天時的苫布在房簷上,她們招呼我倆也在下邊涼快涼快,就仨人擠到一個長凳上,我和高虎坐一個。

這時寧靜的車過來了,一輛大商務還跟著一輛A6,下來十來個人,前呼後擁,兩個打傘的,兩個抬椅子的,還有自己帶的化妝師、保鏢等等,換戲服都有專門的人,就跟電視劇裡演的皇帝更衣似的。因為他們有傘有椅子,我們也沒想著給她讓位置。沒兩分鐘,寧靜一個保鏢自作主張就過來讓我和高虎給位置給寧靜,態度蠻橫。我說我不是演職人員,佔著休息區是不好,可如果她過來時候沒有座位和打傘的,我肯定會主動讓位,但是既然兩樣都有,人家寧靜還沒說什麼,你一保鏢耍什麼橫?你一言我一句就吵吵起來,旁邊就開始勸架,寧靜就看著也不吱聲。高虎說別因為這點破事影響旁邊拍戲,示意我去他車上休息,我就起身離開了,剛走出休息區,餘光就看到那保鏢用手指我,嘴裡還跟一個助理唸叨著什麼。我最討厭別人指我,就過去又跟他吵起來。這時製片主任和歐陽震華來了,倆人過來勸架,寧靜一看製片主任跟我很熟,才起身過來說誤會什麼的。我也不想影響演員情緒,就這麼罷了。晚上吃飯時候才聽組裡人說,這個保鏢很把自己當回事,開機發佈會時候就因為推搡記者上過新聞。後來聽其他演員介紹,說寧靜這人其實還不錯,就是性子直、說話有生硬。保鏢反而很多都是狐假虎威,很把自己當回事。


城市發展報告


這個問題挺有意思。

我的回答是讓,別急著否定或者噴我,容我說完先。

很多人會說不讓,或者不情願讓路,理由我都理解。很多人對當下明星耀武揚威式的招搖過市已經是頗有微詞,我也深有同感。明星是當下繁榮社會文化生活的受益者,很多人通過實現明星夢快速進入上層社會圈子,也有很多人在做著明星夢。我想說的是並不是所有明星都如此。我們看到的場景,當災難出現很多腕會出現在國家捐款名單裡,很多明星也會遵從社會責任積極做公益。所謂能力越大責任越大,他們拿了這個時代的紅利,也回報給了社會一部分。苛責他們回報的少了並不能成立,誰也難以做到窮自己富大家。這部分人懂得收斂自己,懂得回報社會。另外一部分人,窮鬼乍富也好,家教確實也罷,或者你可以稱作故弄玄虛裝門面,他們招搖過市的所作所為已經被你看見,被我看見,也被有關部門和教育主管看見。社會在發展過程中總會有偏差,有了偏差也就有糾偏的過程。你不讓他露出來,怎麼讓他淘汰,怎麼改進我們的教育體系,怎麼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他們最終也會反噬其身。

但是在公共場合,路是我的可以走,是他的也可以走。但是我不是法律從業者非要去跟他們較真。或許我也很忙剛好路過,趕緊跑掉都來不及呢,哪來閒工夫跟他們扯淡?至於圍哄和拍照發圈的活,就交給適合乾的人去幹吧,這點虛榮心我還是看不太上的。

那為什麼要讓路呢?我的時間跟他們耗我很虧。我跟這種人耗我感覺很虧。也可能是我跟他們較真就真的吃了眼前虧。算了,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由他們蹦噠去,只要他們犯法有人管就好了。



自不知先生


那要看是什麼明星了,要是像袁老、鍾老這樣的明星,讓我鞠躬行禮我都願意。要是那些個什麼娛樂明星,那就哪兒涼快哪兒待著去!不慣他們這毛病!


一個喜歡較真的普通人


我不會讓,為什麼給讓?什麼叫明星?都是媒體和腦殘粉們給捧出來的,他們為社會做什麼貢獻了?有的只是擺譜而已,認為自己演部戲就了不起了,出門前呼後擁,很怕別人不認識似的,裝裝大牌罷了。真正的大牌是為國家做貢獻的人,鍾南山,李蘭迪,袁隆平等……,這才是值得人們尊敬的大牌!


倔妞妞LIULIU


只要不是智商有問題的就不會讓!說句不好聽的,我肯定不會先動手,那些保安要動手,起碼我還是有戰鬥力的,曾經也當過泰拳部長


飄曳道長


公共秩序公共資源,明星大擺譜是活人慣的,那些追星族們醒醒吧。


漫步林間小路


你這個問題有點故意引起公憤的嫌疑,首先 這些所謂的明星出席公共場所肯定是參加活動,或者有組織有預謀的去某個地方,所以這也導致他們的粉絲提前知道有他們的偶像會來某個地方,由於無腦粉絲可能會很多 搖旗吶喊的 要求合影的,這種情況可能會威脅這些明星的安全,所以才有了保鏢一邊推搡著粉絲一邊要求眾人讓路。如果明星不是參加活動而是自己出現在公共場合休閒,那這也不會隨人帶著保鏢吧,那也就不存在要求你讓路的說法。另外 明星參加活動 線路也都是規劃好的,也都會提前安排了安保,如果你明知道這裡有明星經過,非得湊熱鬧擠上去,那就不要怪人家要求你讓路了,誰讓你恬不知恥的要看人家呢?


聿羽的號


明星指的是哪一類人?中國法律有明文這類人的道路使用特權?如果沒有,那麼人人平等,讓與不讓純粹是個人選擇,讓是情,不讓是道理,對方態度好,那麼應該與人方便,因為人的尊重是相互的,禮貌是應該的。明星的概念很模糊,國情下的明星多指藝人,這本來就很歧義也很狹隘。德高望重者,人自敬而恭之;多金而不自重者,眾必嫌之。若明星包括戲子,對不起,這類人後面跟著走,沒功夫搭理


暱稱玩味


這個問題問的很獨到!首先我們必須明白一點,明星也是人,有血有肉受之父母…我不吃他的不喝他的,路又不是他們家修的我憑什麼給他們讓路?即便我是他的粉絲,我也有權利做出自己的選擇,豈能是他人能夠命令的?這是非常合理的回答!

另外,我要是有緊急事情,就更不能給他讓路了!事分輕重緩急,明星晚走一會兒又死不了,怎麼不能等?但剛剛不是說了嘛,這些都是合理的回答,可這並不是理性的回答!

倘若,我又沒什麼急事兒,他們言行又講禮貌,我何不成人之美呢?畢竟明星走到哪裡都容易造成擁堵…並且明星是人民中的佼佼者,是人民道德素質的指向標,他們代表的不僅僅是他們自己,有時候他們甚至代表了整個國家的形象!如果沒有良好德行和素質的人,我覺得他們真的不適合做明星,更不配成為別人心中的偶像…這個是非常理性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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