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冷兵器「三」劍

劍,古代兵器之一,屬於“短兵”。乃是兵中王者,被稱為“百兵之君”。古王皆有君子之氣,亦有皇上君臨天下之說,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稱。古代的劍由金屬製成,長條形,前端尖,後端安有短柄,兩邊有刃。現在作為擊劍運動用的劍,劍身為細長的鋼條,頂端為一小圓球,無刃。劍,早期是匕首式短劍,劍和刀一類,區別只在於單刃和雙刃。劍又稱:“輕呂”、“徑路”,“長鋏”。春秋末年,開始流行長劍。長劍出,短劍也不廢。劍的歷史是源遠流長的。

中國冷兵器「三」劍

劍為具有鋒刃之尖長兵器,而其大小長短,端視人體為標準,是以須量人而定。鄭鍔更於劍有所詳解,謂“人之形貌大小長短不一也,制劍以供其服,非直以觀美,要使各適其用而已。故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隨宜而自便焉。劍之莖其長五寸,劍身若五倍長其莖,則三尺也,重九鏘,則重三斤十二兩也,其長之極,重之至也,故謂上制。唯士之長而有力者,然後能勝之,故上士服之。劍身四其莖,莖之長則二尺五寸也,重七鏘,則二斤十四兩也,長短輕重得中焉,故謂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劍身止三其莖,則二尺耳,重止五鏘,則二斤一兩三分之中耳,輕而且短,故謂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劍由劍身和劍柄兩部分組成。

劍身包括——

鋒:劍身前端鋒利部分;

脊:劍體中線凸起;

從:脊兩側成坡狀部分;

鍔:從外的刃,即劍身兩旁的刃;

臘:脊與從合稱為臘。

劍柄包括——

莖:也就是劍柄的把手部分,主要有扁形與圓形的兩種;

格:劍莖和劍身之間的護手,又稱為衛、璏、劍鏜;

首:莖的末端常有的圓形部分,又稱為鐔;

箍:莖上的圓形凸起的紋飾;

緱:在莖上纏繞的繩子;

韁:系在劍首的皮繩,用於懸掛在手腕上便於取用;

穗:系在劍首的流蘇,又稱劍袍,有穗的劍稱為文劍,佩戴於文人權貴身上,由早期的劍韁演變而來,在劍術套路中有一定用途。

此外,劍通常配有劍鞘,又稱為“室”,套在劍身之上,有保護劍身和方便攜帶的作用。

劍柄包括劍格和劍莖,絕大多數劍還帶有劍首。

上述劍制,大抵沿用於遠古,歷代仍多變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鉅。鄭鍔雲:“若以秦漢之劍與宋時之劍比較,則宋時長劍有二十一寸三分,秦漢時長劍僅十七寸九分。宋時短劍十五寸二分,秦漢時短劍僅十寸五分,故宋時之劍較秦漢時之劍長,且品質更優”。言雖如此,當有所據,然亦未便苟同。蓋以劍之用途,雖非專供殺戮,亦為文士之飾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敵為主,如劍長則運用不便,劍短則難期致遠,短者輕而不易擊堅,長者重而揮動遲緩,二者均非劍制所宜。證以古籍有言:“漢高祖仗三尺劍而得天下”,則漢代劍長不及兩尺之說諒有所誤。若綜合劍史所記,大抵古劍之長,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則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設制,應屬可信。

劍是短兵的一種,脫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於殷商以前,形極為短小,僅有短平莖,而無管筒。古人用此劍插腰,可割可刺,抵禦匪寇與野獸。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戰國時期,已成為主要短兵器,士類必有之佩備。連馮諼與漢初的韓信,雖然貧至無食,也仍然隨身攜帶。著名的有干將、莫邪、龍泉、太阿、純鈞、湛盧、魚腸、巨闕等。春秋時的龍泉劍,仍有一隻藏於故宮,至今仍很鋒利,證明我國在劍的製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歷史。

劍通常可以做出三種攻擊:截、削和刺。

中國冷兵器「三」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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