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朱元璋用來治理貪官的剝皮刑罰,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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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皮是僅次於凌遲的殘酷刑罰,朱元璋無疑是將剝皮刑罰創新到發展到極致的帝王,他在剝皮的基礎上創新出一種名為“剝皮揎草”的刑罰。

明朝以前,剝皮刑罰所剝的大都是麵皮。據記載在十六國時期,前秦苻堅為了取樂,讓剝去麵皮的囚犯為他跳舞。北齊高氏一族也鍾情於剝人面皮,高澄為了報復侯景,將其妻、子剝去麵皮放到油鍋中煎死。

到了元朝,剝皮已經發展成剝整張人皮。忽必烈時期,經常對搜刮百姓的官員採用剝皮的刑罰來平息民怨。明朝時期,剝整張人皮的事有很多。從開國皇帝朱元璋到最後一位崇禎,包括一些酷吏、起義軍,都曾剝過人皮。

對此,魯迅先生在書中做過精闢的概括:“大明一朝,以剝皮始,以剝皮終,可謂始終不變。至今在紹興戲文裡和鄉下人的嘴上,還偶然可以聽到‘剝皮揎草’的話,那皇澤之長也就可想而知了。”

朱元璋是草根出身,和元軍及各路起義軍一路拼殺才坐上了皇帝寶座,他既清楚百姓疾苦,又痛恨貪官和發對他的人。政權初建,朱元璋就發明了“剝皮揎草”的刑罰來對付他最痛恨的貪官汙吏。

朱元璋規定,哪個地方有魚肉百姓的官吏,百姓可進京告狀。官員貪汙六十兩以上的白銀,就要殺頭,並且把他的皮全部剝下,用草填成人皮草袋,放在府衙的旁邊,用以警戒後任官員。

當時在每個州府縣衙附近,都設有祭祀土地神的廳堂,需要時用做剝皮場所,此處也稱為“皮場廟”。朱元璋對後宮管理非常嚴格,不準太監娶妻,如有違反者均要處以剝皮之刑,凡犯了死罪的太監,均要用凌遲或剝皮代替斬首。

明朝最有名的剝皮案當屬藍玉案了,朱元璋將開國功臣藍玉剝了皮,還讓各省傳看這張皮。明末時期,張獻忠佔領成都後,在蜀王家的門樓裡發現了一尊穿著朝服的人像,實際上是用人皮填充的,知情人告訴張獻忠這就是藍玉的下場。

張獻忠受到朱元璋的啟發,入川后也是經常使用剝人皮的刑罰。史料中就有張獻忠將對他不忠的崇禎時的進士龔完敬剝皮的事,他不但將此人剝皮,而且還學朱元璋慣用的手法,剝完皮之後還要揎上草,以警示他人。

明朝自朱元璋之後,還有許多的皇帝和大臣等剝過人皮。如朱棣靖難佔領南京後,大肆鎮壓擁護建文帝的官員,景清和胡閏就被朱棣剝了皮。景清被剝皮揎草後,掛在長安門警示他人。胡閏則剝皮揎草後,掛在武功坊示眾。

明武宗朱厚照在處置趙鏈謀反一案中,有三十七人被下令處死,其中六人被剝皮,但沒有揎草,而將人皮做成了馬鞍。朱元璋之後的剝皮刑罰,已不單適用於貪官,其適用範圍有所放大。

到了嘉靖時期,海盜頭目王艮被抓住處死後,他的皮被剝下來做成了“人皮鼓”。明末太監魏忠賢也是剝皮刑罰的行家,他把朱元璋的剝皮揎草進行了改良,直接往人身上澆已經融化的瀝青,等凝固後用錘子敲打,便可得到完整的人皮殼。

以上便是明朝自朱元璋以來的剝皮刑罰,從最初的政治貪官汙吏的剝皮揎草,逐漸發展成後來的處置死刑犯人的慣用刑罰。正如魯迅先生所說的,大明一朝,以剝皮始,以剝皮終,可謂始終不變。


野史也是史


在中國古代反貪史上,明太祖朱元璋的“剝皮刑罰”,堪稱是嚇尿萬千腐敗分子的狠招。當然,它在史料上的正確名字,應叫“剝皮實草”。

當然,在說這個兇殘刑罰前,有個事情必須要先給朱元璋“正名”下:在他初登基時,並沒有想過用這麼殘暴的方式。相反從洪武元年起,朱元璋給大臣們的詔書,也不止一次說“寬仁”,可明朝開國的腐化速度,卻是實實在在刷新他三觀。元朝遺留下的腐敗風氣,開國沒幾天就刮遍官場,照朱元璋嘆息說,簡直是“往往蹈胡元之弊!”

那麼朱元璋在號稱“寬仁”時,明王朝腐到什麼程度?當時就連發行明朝貨幣“寶鈔”的戶部,每年私自截留的寶鈔錢款,就有一百五十萬之多。官場上貪汙受賄橫行,蘇州知府陳寧等地方官橫徵暴斂,應天府大小官吏互相勾結,竟把應天周邊幾十萬官田收入裝自己腰包。山東寧陽縣官員們瞞報災情,把救災錢糧佔為己有。昔日追隨朱元璋打天下的功臣朱亮祖等人,也各個搖身變成豪強,在各地作威作福。“腐”得無極限的吏治,引發百姓暴怒,明朝開國頭幾年,竟爆發了一百多場民間動亂。

這嚴重的情況,也叫朱元璋終於意識到,如果不嚴打腐敗,“欲成善政,終不可得”。既然朕一旦“寬仁“,貪官們就蹬鼻子上臉,那就叫你們嚐嚐史上最兇殘刑罰:剝皮實草。

“剝皮實草”這個刑罰,記錄於朱元璋親自編訂的《大誥》裡,但具體怎麼操作,操作起來有多恐怖?明初的史料裡並沒有詳細記載。但明末清初學者屈大均的《安龍逸史》裡,卻終於給後人還原了“剝皮實草”的實際過程:先把犯人捆起來,搬來一筐石灰和一捆稻草,然後把犯人臉朝下,先用刀剝開脊樑到頸部,再砍斷手腳轉到前胸,一直切割到脖子,然後用石灰把人皮漬下來,再塞上草填充成人型。

在這整個過程裡,受刑者往往到被切到脖子時,還尚未氣絕,可見痛苦之極。

而在朱元璋在位時期,這兇殘過程,更是嚴格法律程序。以《二十二史札記》記載,明初官員貪汙六十貫錢,就要處這“剝皮實草”的酷刑。當時明朝府州縣的衙門左側土地廟,又叫皮場廟,專門用來給貪汙犯剝皮。凡是貪贓枉法的惡官,都被拉到這裡來“走法律程序”,最後變成一張塞滿稻草的人皮標本,生動警醒繼任者。

特別是在朱元璋在位的最後十年裡,重手反貪的朱元璋,以零容忍的態度多次掀起大案。以《明史》記載,僅僅是一個戶部貪汙的“郭恆案”,就有上萬腐敗分子被殺,數百官員被“剝皮實草”,另外每年還有活罪難逃的腐敗分子,被髮配到農村種地勞改。僅洪武十年這一年,就有數萬腐敗分子,在鳳陽含淚種地服刑。

不管,後人對於朱元璋的這個抉擇,有多少褒貶,但無可爭議的事實是,大明王朝“吏治澄清者百餘年”的好景象,“宇內富庶”的國家成就,就是以這重手反貪的政策,霸氣打出!


我們愛歷史


明太祖朱元璋為民之時,目睹了太多貪官禍國殃民的的悲劇,對其深惡痛絕。登基以後採取高壓政策,凡是貪汙60兩以上銀子者,殺!也出臺了許多酷刑懲治貪腐,其中最殘酷的一項就是“剝皮”。

剝皮之刑在三國兩晉時期就已經出現,最初的剝皮只是剝去麵皮,前秦時期苻生就曾經把一些死囚剝去麵皮,讓他們唱歌跳舞給自己助興;一群容貌已毀的人舞姿再優美也無美感可言,想想就很可怕,竟然還以此作樂,口味有夠重的;北齊高家幾代君主的精神都不好,殘暴成性,都喜歡剝人面皮,親眼觀看被剝皮者痛不欲生的慘狀,滿足其變態的心理。

而朱元璋時代的剝皮真真是剝全身的皮了,效果更加震撼,殘酷程度直接碾壓凌遲。行刑時由脊椎處下刀,一刀就把整個背部皮膚劃成兩半,然後橫著刀將皮膚和肉慢慢片開,一點一點蔓延全身,最後剝完的時候要得到一張完好的人皮,模樣還是那個模樣,像是沒有氣的皮氣球。據說最難的是給胖子剝皮,因為胖子的皮膚和肉之間的脂肪太多,不好分開,很容易劃破人皮。

《滿清十大酷刑》裡講了剝皮的另一種操作方法,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頭部,用匕首在犯人頭頂劃個十字形口,用手從十字口那把頭皮拉開,向裡面注入大量水銀,由於水銀的密度較大會墜拉肌肉,使肉皮分離,犯人由於痛苦會不停掙扎,最後脫皮的身體會從頭頂血啦啦的爬出來,人皮留在了土裡。聽著就有種頭皮發麻的感覺,但畢竟是藝術創作,這種手法的真實性有待考證。

剝皮一般都在各個縣衙旁邊的土地廟舉行,所以土地廟又稱“皮場廟”,變成了專門的行刑地點。為了起到警示的作用,朱元璋命令貪腐官員受剝皮之刑後,在其皮囊裡塞滿稻草做成人皮袋子,將人皮袋子懸掛在官衙大門的兩側,告誡官員要清廉、秉公執法,以免重蹈覆轍。

洪武二十六年,明朝開國名將藍玉被舉報謀反,刑訊之後招供夥同景川侯曹震、鶴壽侯張翼、舳艫侯朱壽、定遠侯王弼、東筦伯何榮等謀反,擬定乘朱元璋藉田時發動叛亂。當時的朱元璋正在為鞏固政權大傷腦筋,看到供詞後震怒不已,下令將藍玉處以剝皮之刑,株連三族,可憐一代開國元老落得身後悽慘的下場!牽連其中的上至公伯候下至朝廷官員,被殺者有15000人之眾,引起了軒然大波,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藍玉案。

朱元璋使用酷刑是為了明正典刑,但因為這些酷刑實在是殘忍到觸目驚心的地步,朱元璋也隨之遭到了暴戾的質疑。


史論縱橫


明朝太祖皇帝朱元璋出身草根,知道民間疾苦,對貪贓枉法的官吏極為痛恨。頒佈法令規定凡貪汙銀子六十兩以上者砍頭示眾。可後來發現僅僅是砍頭,並不能很好的警示後來者,於是便施行了凌遲處死和剝皮楦草的酷刑。



所謂“剝皮楦草”就是將犯人活生生的人皮剝下來,然後用亂草塞滿,再縫合起來依舊是個人形,將其懸掛在衙門口或者土地廟,用來警醒官員。

其實這剝皮之刑自古就有,只不過不是官方刑法,史料中記載的剝皮手法有兩種,每一種都讓人觸目驚心。


第一種方法是沿脊背到肛門一刀劃開,將背上的皮膚分成兩半,然後慢慢地將皮和肉剝離,像蝴蝶展翅一樣撕下來。據說這樣的剝皮方法,可以讓犯人在剝完皮一天後才死去,就是為了折磨他們。而對動刀破皮的人也是個考驗,萬一剝皮過程中讓犯人死去,剝皮的人也會受到懲罰。

第二中方法是把犯人埋在土裡,僅將頭露出來,用刀在犯人頭皮劃開個“十”字,然後將水銀從劃開的頭皮“十”字處灌入犯人體內,由於水銀比重大,會將肌肉與皮膚分開。埋在土裡的犯人忍不住疼痛就會不停扭動,但又無法掙脫,最後只能是身體“光溜溜”的從頭頂“十”字處爬出,只剩下一張人皮埋在土裡。


明朝是第一個將剝皮納入官方刑法的。大名鼎鼎的明朝開國將領藍玉,就是被人誣告叛逆而冤死於剝皮刑法之下的。據野史記載藍玉被執行剝皮後足足撐了七天才死去,就是因為一口怨氣未消。

崇禎皇帝死後,明朝宗室建立了南明小朝廷,而此時張獻忠的義子孫可望假意降明,被忠臣李如月告發,但此時的南明永曆皇帝頗為忌憚兵強馬壯的孫可望,就打了李如月的板子。

孫可望聽說後就派人將李如月抓了起來,對他施行了剝皮之刑。剝皮的人將一筐石灰,一捆稻草,放在李如月面前。李如月問這是幹什麼用的,一個人告訴他:“這是揎你的草。”李月如叱罵道:“瞎眼的奴才!這草顆顆都是文章,節節都裡忠腸!”孫可望喝令李如月跪下,李如月又罵道:“我是朝廷命官,豈能跪聽反賊的命令?”於是步行到中門,向永曆帝居住的南宮行跪拜禮。剝皮的人將其按倒在地上,用刀割開脊背的皮膚,直到臀部,李如月大叫道:“死得快活,渾身清涼!”又呼喊著孫可望的名字痛罵。剝皮剝到四肢時,把他的手和腳都砍斷,再把他翻過來剝前胸的皮,這時李如月只能發出細微的聲音了,仍能聽得出是在罵人,直到最後砍斷脖子時,李如月才死去。


正如李如月所料的,過了不久這孫可望便出賣軍情,頭像了清軍,從此明王朝一去不返。

朱元璋施行剝皮之刑,雖是嚴酷,卻是為了明正典刑;而最後的南明對一個忠貞之士施行剝皮之刑,正是活該滅亡,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明朝“立也剝皮,亡也剝皮”的來歷。


翻滾吧腦洞君


土地廟想必大家都知曉,但你知道它在明朝時期又叫做什麼嗎?沒錯,在那時土地廟又叫“皮場廟”!為什麼會叫這樣一個看似八竿子打不著的別稱呢?這就不得不說一說由明太祖朱元璋所創立用來治理貪官汙吏的

剝皮刑罰了,這剝皮之刑到底是怎樣的呢?又與這土地廟有何關係呢?下面我便和大家一探這背後的秘密。

剝皮楦草,殺雞儆猴

我們知道朱元璋是一個“草根皇帝”,自幼便嚐盡了人間疾苦,他深知貪官惡吏對朝廷和黎民百姓帶來的危害,自己更是對貪官汙吏深惡痛絕,所以在他繼位後,針對對貪官的治理,他採取了一種非常殘酷的刑罰——“剝皮”!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頒佈了《醒貪簡要錄》,其中規定:“官吏貪贓六十兩以上的梟首示眾、剝皮楦草。”這裡提到了四個字,叫“剝皮楦草”,那麼這個刑罰具體是怎麼實施的呢?剝皮顧名思義就是將人皮剝下來,這已經是一件很難想像的殘酷事情了,但這還沒完,重點還在後面的“

楦草”,這是幹嘛呢?就是在剝下來的人皮裡面塞滿稻草,在縫合起來做成一個看似人形的人皮袋子,聽上去是不是很滲人?一般我們只在小說聊齋志異裡面看到過用人皮來作東西的吧,沒想到古代還真有這種是吧。那麼做這樣的人皮袋子有什麼用呢?主要是為了“殺雞儆猴”,據記載,明朝時期官府衙門的公座兩旁掛有一種不同尋常的東西,便正是這填滿稻草的人皮袋,用來警誡在職官員“好好工作”。那麼又怎樣和當時的土地廟扯上關係的呢?我們接著往下看。

剝皮刑場——土地廟

在古代,土地的意義非凡,我國古代先民對土地極其崇拜,早在殷商時期就已經開始了對土地的祭祀,後來也形成了一套對土地神的祭祀禮制。到明朝初年,“土地廟”不僅是祈求地方年歲豐稔之所在,同時也涵蓋了政府官員守土有責的象徵意義,所以在當時的各個州府衙門旁邊,都建有土地廟。因為它涵蓋了官員守土有責的象徵意義,所以對於那些貪官汙吏來說,是有愧於土地神的,所以當處以剝皮之刑時,正好將土地廟作為刑場,以這些貪官之血來祭慰土地神靈!剝皮之後做成的人皮袋子,往往也會在土地廟懸掛一個,一來警誡官員,二來告慰民眾。所以當時人們又稱土地廟為“皮場廟”。

這便是朱元璋時期的“剝皮刑罰”!你覺得這種刑罰怎麼樣呢?是不是過於殘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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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的感觸


明朝開國之初,貪汙腐化非常普遍,朱元璋多次下詔告誡各級官員不要再貪了,然而這些官員充耳不聞,該怎麼貪還是照樣怎麼貪,朱元璋實在是氣壞了,他不得不發明許多酷刑來懲治他們,其中有墨而文身、挑筋去指、種誅、等等,他還研發了一種令人髮指的酷刑--剝皮萱草。

其實說到反腐,想必做得比較徹底的當屬明朝了,朱元璋從小就被元朝官員敲詐勒索,所以一生非常痛恨貪腐,建立明朝後他最忍受不了的就是貪汙腐敗,但屢禁不止,朱元璋認為自己的權威受到挑釁,為了樹立威信,他開啟了30年的反貪之路。


朱元璋要用最嚴厲、最殘酷的刑罰來懲治他們,僅僅把他們殺光實在是太便宜他們了,他要剝他們的皮,把他們完整的皮做成袋狀塞滿稻草製成標本到處展示來警戒其他的官員。

朱元璋下令對那些貪贓枉法、禍害百姓的官員嚴懲不殆,他頒佈了《醒貪簡要錄》,規定官吏貪贓60兩以上的梟首示眾、剝皮萱草,當時在地方各州、府、縣衙門左側的土地廟就是剝皮的刑場,所以老百姓又稱這個土地廟為“皮場廟”。


剝皮之刑非常殘酷,把人皮萱草懸掛示眾更加瘮人,製作好的人皮袋子都要公開展示,一般會懸掛在這些地方:

首先是官府衙門的公座兩旁,各懸掛一個填滿稻草的人皮袋子,讓後任官員觸目驚心,以告誡他們好好工作。

其次是把人皮袋子懸掛在衙門左側的土地廟中,用刑的各種器械列為廟中儀仗,用作警戒官員。

為了整治這些官員,朱元璋還專門建立了行刑人員,這些劊子手也是經過層層選拔上崗,不僅要狠,還要刀法乾淨利落,不然行刑的質量就會大打折扣。


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錦衣衛指揮蔣瓛告發開國功臣藍玉夥同景川侯曹震、定遠侯王弼、吏部尚書詹徽、戶部侍郎傅友文等人企圖乘朱元璋籍田時發動叛亂,朱元璋下令以謀反罪將其逮捕下獄,並剝皮萱草,抄家、滅三族,並株連蔓引,被殺者約一萬五千人,這就是史稱的“藍玉案”。

據史籍記載,藍玉在被剝皮時,行刑人將藍玉的臉部朝下死按在地上,用利刀由脊部下刀,剖開脊樑和臀部,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與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在割斷手腳,轉到胸部前,一直割到頸部。

整塊皮割下來後用石灰漬幹,再用線縫合起來製成袋狀,塞進稻草,拿出去懸掛示眾。


朱元璋還下令將藍玉的皮拿到各省去展示,因為藍玉的女兒是蜀王妃,當藍玉的人皮到四川展示時,蜀王朱椿就把藍玉的人皮保存下來,明末張獻忠佔領成都時,他看到端禮門樓上供著一尊人像,穿著公侯的華服,皮膚和手腳都是人的肉身,一打聽才知道這就是藍玉的皮囊。
在中國封建社會中,朱元璋反貪創造了不少記錄:措施最嚴,力度最大,刑罰最酷,殺人最多,歷時最長,對貪腐還是有一定的遏制作用。



遺產君


蛇會自己蛻皮,被稱為“蛇蛻”,人自己不會蛻皮,但皮依舊會掉,只不過是被“剝”掉罷了。

那個曾經做過和尚的朱元璋做了皇帝,他要懲戒一下最痛恨的貪官和那些對自己不忠心的人。至於有多少人被剝了片,沒人計算過,他們隸屬什麼衙門,又是什麼官職,也沒人知道。但其中有一個人的官職在這些人中無疑是排名第一的,他就是涼國公藍玉,當然他不是貪官,朱元璋給他定的罪過也不是“貪戀財物”,而是“貪戀皇位”。


1393年的冬天,藍玉同其它五個同樣被朱元璋親自定罪的老朋友,被押赴刑場。那五個人是哭著喊著被官軍推搡著進入刑場的,而藍玉卻不聲不響,被抬到刑場,這倒不是他有骨氣不怕死,而是提前被弓弦勒死。這算是朱元璋對他的恩賜,為了讓他在眾人面前不那麼丟人。六個人的得到的懲罰都是“剝皮”,但只有藍玉是“死剝”,這無疑是最幸運的。

今日的劊子手是特意從揚州請來的“能人”,叫做薛順子。薛順子小時候跟師父學宰羊,不知捱了多少次打,終於練成了一手好刀法,只需麻利的幾刀,一隻活羊的皮就可以被他剝下,這種刀法連師父也不曾有這般嫻熟。薛順子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自己這門絕活卻被錦衣衛看中,除了在集市上給羊剝皮外,還兼任朝廷的買賣,給那些判了極刑的傢伙們剝皮。薛順子很中意這份差事,在他眼裡那些人跟羊沒區別,只不過叫聲不一樣罷了。

這種差事已經不是幹了一次兩次,薛順子已經輕車熟路,前面三個囚犯,在他的刀下已經成了“咕咾肉”。薛順子只需在受刑之人由後頸部開一刀,順脊骨往下至尾骨處割開一條縫,而後向兩側撕裂,就如同一隻展開翅膀的蝙蝠一樣。接著在徒弟的幫助下,只需數刀便可囫圇剝下。皮剝下,人卻不死。薛順子有“好生之德”,末了會在這些人喉嚨上來一刀,給他們個痛快。

終於輪到藍玉了,在薛順子眼裡,死人比活人更難剝。此時的藍玉好似一隻大青蛙,他冰涼涼趴在一扇門板上。薛順子讓徒弟給自己磨磨刀,歇了一小會,接過刀走到藍玉已經僵硬的屍體前。彎下腰在藍玉裸露的皮膚上彈了幾下,很有彈性,死的時間不長。薛順子笑笑,跪在地上朝藍玉的屍體磕了三個頭,站起身舉起刀圍著藍玉的屍體轉了三圈,口中唸唸有詞,他在祭刀。磨好的刀在寒冷的陽光下一照,透出蔚藍色的寒光,讓看熱鬧的人不由自主的從內心有一絲畏懼。

看熱鬧的百姓早就等不耐煩了,有錢人大方丟些碎銀子到臺上,口中嚷著“快點,快點.....”他們已經迫不及待想要看。薛順子讓徒弟把銀子撿起來,他朝四外鞠了個躬,表示感謝,然後開始動刀。


此時的藍玉面朝下、背朝上、雙臂伸展、雙腿岔開,真像一隻大青蛙。生前他是健碩的大將,如今死了卻依舊魁梧。只是這些年的好日子,讓藍玉肥胖了許多。薛順子用舌尖舔了舔冰冷的刀尖兒,這是他的習慣動作。緊接著刀尖在藍玉頸部橫著一刀而過,這是最佳位置。皮膚無聲的綻開,血珠冒了出來。接著用刀劃開一條直線沿著脊樑,一直往下劃,直到尾骨位置,接著在糞門處剜了一圈,而後順著大腿內側,小心的轉向大腿外面,再到小腿、腳跟、腳心。徒弟拿出鋼鉗幫師父將藍玉的腳趾甲一個個拔掉。藍玉雖然胖,但血流的並不多。接著那兩條粗壯的雙臂,像兩個大木杆子,薛順子換了一柄口,刀尖麻利的從雙臂划過去,接著徒弟又幫著拔手指甲。

周遭的看客睜大眼睛看著,雖然有無數人頭攢動,卻死一般的寂靜,每個人都屏住呼吸,等著看最後一幕。薛順子站起身,坐在一旁,眼睛眯成一條縫,笑眯眯的看著徒弟。接下來他要給徒弟一個表現的機會,這小子將來要接自己的班接著給朝廷辦事。這個徒弟面容俊俏,眼神中卻充滿了喜悅,這喜悅太詭異了,令人不安。徒弟知道師父讓自己幹什麼,前面那三個死囚犯,也是自己這樣乾的。他麻利的將兩隻手插進藍玉後背被剔開的皮縫中,順著脊椎往外撕,這麼冷的天,他竟然鼻窪鬢角熱汗直冒。

“師父,好了!”過了一會後,徒弟對師父說。薛順子沒搭話,站起身走過去,將藍玉肥胖的身子翻轉過來,然後在頭皮上幾刀而過,剩下的事兒只需順著頭皮往下扯就可以了。他怕徒弟一個人的力氣不夠,於是爺兒倆一起用力。“好了!齊活”薛順子喊了一嗓子,然後站起身,手裡拎著一張完整的皮。接著往旁邊早已備好的石灰粉一丟,他的差事圓滿完成。那張皮會被石灰粉焐幹,然後會被掛在某處示眾。

那些看客打破了死一般的沉寂,紛紛叫好,歡呼的人們將的銀子被紛紛丟在了薛順子的腳下,他滿意的笑笑,不知道是對這些銀子滿意,還是對自己的手藝滿意。

藍玉此時成了一隻剝了皮的青蛙,依舊趴在門板上,不遠的樹上有無數烏鴉呱呱亂叫,它們等著吃碎肉呢。

藍玉是第四個,還有兩個等著薛順子師徒倆開刀,只不過這兩個是活剝。


(本文由悟空問答‘歷史問答達人’大獅所寫。大獅喜歡以文章的方式來回答問題,這是為了讓大家看到不這麼累。如果您喜歡大獅的寫作風格,那就請關注大獅吧!)


大獅


所謂剝皮,就是趁犯人還是活著的時候,通過技術手段剝下整張人皮,因為所謂剝皮人死了是很難剝下來的,因為人皮不同於獸皮,人皮薄不好剝。

這刑法不可謂不殘酷吧?可是事實怎樣?並不能避免腐敗的發生。朱元璋是歷史上少有的高壓反腐的皇帝,在他手中確實殺了不少貪官,可是他後來也明白,貪官就像割剩的韭菜,過幾天又長出來了。所以終洪武一朝高壓反腐持續時間並不是太長,水至清則無魚。假如朱元璋持續高壓反腐,國家不是亡於腐敗,而是亡於嚴酷。因為假如所有士大夫階層都反對這個政權,那麼這個政權也不會長久。

為什麼我們古代反腐都不成功?我覺得這個就應該說是制度原因?因為封建專制制度本身就容易滋生腐敗,因為它的政體不透明,不受監督…所以腐敗不會遏制,還將持續。

在這種體制內腐敗的代價太小,這就好比一條魚放在貓面前,有哪隻貓能忍住不吃?好的制度是貓面前的魚背後是有一個夾子,吃一口你就要付出代價


高宗1986


不請自來,我是昊濤說史。歷史上的朱元璋不僅是高高在上的皇帝還是一個酷刑發明專家,他一生髮明瞭不少常規刑法之外的刑法,給中國酷刑史上添了濃墨重彩的一筆!明太祖武皇帝一生髮明瞭剝皮、庭杖、蚊刑、貼加官、刷刑等新式刑法,光大了凌遲、梟首等刑。那麼朱元璋發明的用來治理貪官的剝皮刑法是怎麼樣的呢?

明洪武帝朱元璋執法嚴苛是出了惡名的,手段殘忍讓不少當官的如履薄冰。大臣們每次上朝之前都要跟家人訣別,如果能平安下朝就慶幸自己多活了一天。官當的朝不保夕也算是千古奇聞了。而大臣一旦被發現有貪腐行為,朱元璋就會下令砍頭,但可不止砍頭那麼簡單,還要剝皮揎草。就是將監犯的皮剝下去,然後在內裡填上稻草。立於衙門門口或者土地廟門口。為的就是讓當官的警覺,不再貪汙敗北,你要敢貪贓枉法,這就是下場!



《明史刑法志》記錄:明祖嚴於吏治,凡守令貪酷者,許平易近赴京報告。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府州縣衛之左挺拔一廟,以祀地盤,為剝皮之場,名曰皮場廟。官府公座旁,各懸一剝皮實草之袋,使之驚心動魄。這剝皮梟首的科罰可謂是讓人顏面掃地,不但是監犯在受刑的時辰疾苦非常,在身後還令家人抬不開端。但其實這種做法在《大明律》中並無規定,是朱元璋為了反貪特意創設並以《大誥》的形式推廣的。


《大明律》中《受贓》專門設為一篇,詳盡規定了對於腐敗的懲罰,“一般貪官罰到京師築;貪汙銀子60兩以上的,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60兩銀子就要梟首示眾,剝皮充草,朱元璋這手腕確實夠狠。歷史上又有誰受過這樣的酷刑呢?


明代開國猛將涼國公藍玉因為謀逆的罪名就被剝皮揎草,傳示各地。還有一例是永嘉侯朱亮祖和他的兒子朱暹私下勾結當地豪強,使朱元璋冤殺了番禺縣令道同,後來事情敗露。朱元璋下令鞭殺朱亮祖和朱暹,那些土豪劣紳被剝皮充草立在鬧市用以警示。


昊濤說史


土地廟想必大家都知曉,但你知道它在明朝時期又叫做什麼嗎?沒錯,在那時土地廟又叫“皮場廟”!為什麼會叫這樣一個看似八竿子打不著的別稱呢?這就不得不說一說由明太祖朱元璋所創立用來治理貪官汙吏的剝皮刑罰了,這剝皮之刑到底是怎樣的呢?又與這土地廟有何關係呢?下面我便和大家一探這背後的秘密。

剝皮楦草,殺雞儆猴

我們知道朱元璋是一個“草根皇帝”,自幼便嚐盡了人間疾苦,他深知貪官汙吏對朝廷和黎民百姓帶來的危害,自己更是對貪官汙吏深惡痛絕,所以在他繼位後,針對對貪官的治理,他採取了一種非常殘酷的刑罰——“剝皮”!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頒佈了《醒貪簡要錄》,其中規定:“官吏貪贓六十兩以上的梟首示眾、剝皮楦草。”這裡提到了四個字,叫“剝皮楦草”,那麼這個刑罰具體是怎麼實施的呢?剝皮顧名思義就是將人皮剝下來,這已經是一件很難想像的殘酷事情了,但這還沒完,重點還在後面的“楦草”,這是幹嘛呢?就是在剝下來的人皮裡面塞滿稻草,在縫合起來做成一個看似人形的人皮袋子,聽上去是不是很滲人?一般我們只在小說聊齋志異裡面看到過用人皮來作東西的吧,沒想到古代還真有這種是吧。那麼做這樣的人皮袋子有什麼用呢?主要是為了“殺雞儆猴”,據記載,明朝時期官府衙門的公座兩旁掛有一種不同尋常的東西,便正是這填滿稻草的人皮袋,用來警誡在職官員“好好工作”。那麼又怎樣和當時的土地廟扯上關係的呢?我們接著往下看。

剝皮刑場——土地廟

在古代,土地的意義非凡,我國古代先民對土地極其崇拜,早在殷商時期就已經開始了對土地的祭祀,後來也形成了一套對土地神的祭祀禮制。到明朝初年,“土地廟”不僅是祈求地方年歲豐稔之所在,同時也涵蓋了政府官員守土有責的象徵意義,所以在當時的各個州府衙門旁邊,都建有土地廟。因為它涵蓋了官員守土有責的象徵意義,所以對於那些貪官汙吏來說,是有愧於土地神的,所以當處以剝皮之刑時,正好將土地廟作為刑場,以這些貪官之血來祭慰土地神靈!剝皮之後做成的人皮袋子,往往也會在土地廟懸掛一個,一來警誡官員,二來告慰民眾。所以當時人們又稱土地廟為“皮場廟”。

這便是朱元璋時期的“剝皮刑罰”!你覺得這種刑罰怎麼樣呢?是不是過於殘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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