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多地明確:補、緩繳電費免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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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多地明确:补、缓缴电费免收滞纳金

受疫情影響,各地紛紛出臺“減負”政策,幫企業渡過難關。 3月3日前後,據《證券時報》等媒體報道,山東省發文企業用電“欠費不停供”,但據山東企業反映,雖然電費可緩繳,但有高昂滯納金,折算下來,年利率高達73%。企業認為,當地電力部門“軟抵制”惠企政策。

人民網、《新京報》等媒體在3月5日前後發表《“電費緩繳”咋遭遇“滯納金”掣肘》、《緩繳電費得繳滯納金,是對惠企善政“軟抵制”》等評論。

近期,電力君發現,多地政策都已明確表示“由企業補繳緩繳的各項費用,免收滯納金”。有的地區對於“滯納金”的免收政策在2月份就已作出。3月8日,湖北省公安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出臺了《關於落實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有關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指出,為降低生產經營成本中小微企業用水價格、用天然氣價格均下調10%,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對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

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由企業補繳緩繳的各項費用,免收滯納金。2月21日,貴州省都勻市引發《關於在紮實推進新冠肺炎防控同時積極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城區供電分局、市郊供電分局、經開區供電分局對2020年2至3月期間停產、停業的中小微企業不進行功率因素考核,企業基本電費按照實際需量繳納(不設置最低限額)。城區供電分局、市郊供電分局、經開區供電分局、都勻燃氣公司對中小微企業在疫情期間的用電、用氣實行“欠費不停供”,疫情結束後2個月內由企業補繳緩繳的各項費用,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2月中旬,明星電力公司也通過其官微表示,針對受疫情影響、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交納水電費的企業,可向公司申請辦理最長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交納費用服務。公司承諾,在延期交費期間不斷供且不收取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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