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朋友們
你遇到過職場中的性別歧視嗎?
或者生活中被強迫結婚嗎?
又或者遭遇家庭中的生育問題了嗎?
你是否遇到了日常中的各種性騷擾?
甚至曾經遭遇家庭暴力?
那麼問題來了———
婦女權益受到侵害
我們應該怎麼辦?
這部法律,你瞭解多少?
深入瞭解《婦女權益保障法》
運用法律武器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1992年,第一部關於婦女權益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頒佈,標誌著我國婦女權益保障進入了法制化的新階段。從此,推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落實有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證,婦女社會地位的提高有了專門的法律護航。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決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執行。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執行。
-END-
閱讀更多 法治雁塔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