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幾號發工資可以看出公司的好壞嗎?

大巴來了


首先每個月幾號發薪水確定的這個企業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企業,大部分人都瞭解一般工作滿一個月之後要下個月才能開上一個月的薪水,那到底是下個月幾號呢,會計就說要核算一下上個月的出勤率、有沒有扣錢、業績完成率,要給核算薪水的時間,所以不可能在下個月1號給你開上一個月薪水,相對比較好的企業,不管是政府單位、事業單位、還是一些高科技企業、大的上市公司,基本上好的企業都會在每月10號之前把上個月的薪水開給勞動者,因為10天時間完全來得及算出勞動者上個月要發多少薪水。

那麼不太好的企業呢?很簡單不太好的企業就會把發薪日定的很晚,有的企業定到15號之後有的企業甚至要每月25號以後才發薪水,如果遇到節假日還要再順延,大部分在15號以後甚至20號以後才發薪水的公司,基本上都不是什麼太好的企業。正常給公司三五天的時間計算上一個月的工資已經足夠,那麼企業為什麼要在20號以後才開工資,其實很簡單,老闆心想能晚一天是一天,存在銀行還有利息,另一方面,老闆想我要20號之後發薪水,這樣的員工就不能輕易提出離職,假如他提出離職,我這20天的工資可以不給他,所以說幾號發薪水決定了一個企業的基本素質,有的企業能夠準時的發薪水,這就是好企業,如果一個企業不能準時發薪水,那這個企業的生存狀態也絕對是堪憂的。

企業經營者或許會有這樣或那樣的困難,可是企業經營者也要一定的考慮到普通員工,他們也是要靠薪水來生活的,大家也都有很多需要還的貸款還的信用卡,甚至下個月的生活費,企業的發薪日不準確,會給普通員工帶來很大的困難。還有一個問題,如果在遇到困難的時候,老闆可能會採取一個隱性的措施來回收資金,大部分企業都是要交五險一金的,我國現代法律規定是代扣代繳,企業把你應交的那部分扣下來,加上企業應當交的那部分,每月把錢匯到社保中心和公積金中心的帳號,可是在實際生活中就有很多企業因為資金出現了困難,就把員工應交的那部分扣下來不去給員工繳納,如果員工不查詢,三五個月之內是不會發現的。好在現在有了社保卡公積金卡,所以建議大家隔一段時間去查一下,社保費公司有沒有按時繳納。

一個企業的工資在幾號發放及能不能按時發放,是判斷一個企業好壞的重要標準。


大牙嘟嘟職場論道


從發工資時間完全可以看出一個公司是否靠譜,下面說說老胡的真實的親身經歷!

1997年1月之前到1988年8月,老胡我在全國最大的綜合性軸承廠洛陽軸承廠工作,記得進廠第一個月發工資發了2個半月工資現金,我想貪汙1個半月工資,只給母親上繳了1個月工資,母親一個巴掌拍過來:把2個半月工資統統拿來吧,只給發半個月工資當零花錢。

那時候,通過市級勞動局招工進廠的工人分國營工、全民合同工和集體所有制固定工,身份不同,工作證的顏色也不同,但是發工資在同一天,每個月13號發上個月的工資雷打不動,工種不同發的勞動保護用品也不同,但是都嚴格按照制度在規定時間內發放;甚至年終獎金、春節物品都是在放假前發放完畢。

建立了完善的各項廠規廠紀的國有企業,嚴格按照《勞動法》嚴格執行,這就是一個大型國有企業的靠譜。

老胡1997年1月後,應聘到洛陽一家研究所與高新區合資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工作,每個月定時在15號發放上月工資,像老胡一樣的打工者感覺這個企業很靠譜,該得到的獎金啥的一分不少,很穩定的在這個高新企業幹了4年,有的幹了更長的時間。

2016年下半,老胡應聘在洛陽一家網絡技術公司當企業微信公眾號小編,公司經營狀況並不樂觀,但是,會計在每個月11號通過支付寶發放上個月工資,如果缺勤不多的話,一分錢都不扣,這是老胡在民營企業看到的比較有格調的老闆。

現在,老胡在南陽市打工,每個月10號公司經理準時通過微信轉賬發放上個月工資,老胡也感到比較靠譜,打算努力幹下去。

老胡想說的是——工資是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準時或者提前發放是尊重員工的基本利益,關心愛護員工,這樣的公司無疑是靠譜的,也會像老胡一樣在人生的經歷中留下深刻的印記!


老胡寫實


從我所工作過的公司來談談吧,具體的就不說那家。


都是廠,第一家廠,28/29左右發,私營企業。因為環保不達標,老闆被罰了好幾筆錢,後面老闆也很少接單了,所以大家都是很閒,工資還算準時,方正就是壓一個月,裡面都是年紀大的,三十歲以上的。感覺沒活力,雖然很多老員工,但都是因為年紀大辭職不再好找工作。環境一差,沒什麼競爭力,福利待遇不如一般的廠,伙食外包好差勁。一個月上班薪資平均三千塊。三險,社保還不能在藥店刷卡,只能住院可以用一點。節假日沒禮品,長白班,有時候加班到晚上九點。我媽也在這廠裡,後來我去了別的廠,我媽有時候還得上夜班,因為環保部門不過關的關係。


第二家。電子廠,20發,可是每次發工資都起碼脫個五六天,很無奈,出門打工最怕拖工資的,大家生活不易,福利待遇一般,每個星期四次加餐,公司補助食堂錢💰,每個月發點牛奶,紙巾,也有不發的時候。廠規不嚴謹,裡面的同事作風都挺不好。進去沒多久就發生了砍人事件,還好當時我在宿舍,還經常聽到閒言碎語。某某人和某某人有姦情,員工之間相互辱罵,說壞話,公然排擠新員工,連主管都是。不喜歡這樣的工作環境所以辭了,我是自離了,因為辭職基本走不了,起碼脫個五六個月。我在那裡上過最長20個小時的班。


第三家。比較正規,十號發放,福利待遇五險一金是有的,有公會,經常聚餐,安排員工看電影,搞活動,節假日也有禮品,什麼都相對比較齊全。就是四天夜班四天白班這樣倒,很累人,你要是能幹,有機會做其他的,同事之間都比較和氣好相處,伙食還可以。

還有一些幹了幾天不做的,15號發放的小廠,也是推遲四五天發工資,裡面員工紀律渙散,上班經常玩手機,男的經常走來走去串崗位。三險。無福利。

十號發放的,廠區環境不錯,裡面的秩序很好,伙食想當好,人性化管理,廁所都是乾乾淨淨,上著班都有專門的清潔阿姨掃地,5S做的很好,福利待遇該有的都有,年終獎,節假日不上班也有工資,我覺得這是我目前見過最好的廠。

所以工資發放的時間真的能看出一個廠的好壞。不過廠裡都大同小異,所以找工作多斟酌,多看看幾家。


孟梔槐


這個還真的可以看出來,不說什麼大道理,就舉個例子我和我老公的公司,他們公司都是次月10號就發了工資,我們公司是次月25號才發工資還經常拖欠,公司的一些缺德事真的數都數不盡,公司總部在廣州規模大概就是200人左右,武漢這邊就是個分公司20-30人左右,我在武漢這邊就是打雜的人事行政,什麼都做!裡面的領導就是個2貨,做事可以,但是管理是不行的,經常就是把員工吼來吼去,拉長的臉,小氣吧啦的樣子有時候都很好笑,有次員工說他天天像有人欠他的,結果被他開除了,當天讓人從宿舍搬出去!經常節假日不休息加班也不負加班費,理由是公司所有人都上班,不算加班!還有個最讓我心寒的是快過年了好像是1月份吧還是2月初,下大雪,有個員工當天剛好手機掉寢室了,因為手機要與客戶聯繫的,所以他下了早會就去寢室拿,領導打電話車間找他,同事說他不在,然後給他打電話,他說我在寢室拿東西馬上來。領導就不樂意了,認為他說謊,把他辭退了,要求他下午搬出去,他家裡外地的,大雪天能走去哪裡了?我跟領導談過幾次,讓他月底做完,唉,領導很強硬的,必須當天搬出去,媽呀,大雪天而且馬上過年了,票也不好買,領導說讓他自己想辦法,唉,難為我這個人了,所以後面我也離職了,感覺太多冷淡的公司,我也不想做,我離職了是在過年後,公司當年把年終獎都推遲到年後說資金週轉不靈,二月底發,二月底沒發,到三月底我離職走人了就發了,工資也扣了我不少,因為不想在扯所以都沒在意那些,在公司那麼久,也知道他們啥事都可以做出來,只想儘早脫身!我老公公司就比較好,挺正規的,工資也只會提前不會拖後,去年有人10月離職。老闆一樣年終獎全部給她了,而且還辦歡送會。只能說老闆的格局不夠大,公司怎麼能做大!


沒禮物119


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首先公司的好壞不會從幾號發工資體現出來,這是公司的眾多規定中的一項而已,其次它能反應出來公司老闆某些管理想法。



以我所在的公司為例,一開始是每月10號發工資,從不拖欠,逢節假日還會提前發放。每月10號發工資的初衷是有員工辭職時,總有最少10天的工資可以用來結清服裝費等,以免發完工資再找員工結算費用就麻煩了。後來可能因為物價原因吧,又改到13號發放,但是提前下了通知,逢節假日和週末還是提前發放,大家都沒有什麼意見。


其他的公司發工資時間不盡相同,1號,10號,25號等,我想都是公司的各自規定,由老闆或財會人員計算後做出的,與公司好壞無關,我的個人看法,歡迎大家來和我一起討論問題,謝謝!


別嚇我6


這個是可以的,而且未必是正比例,也就是說不一定發工資早就是經營好的企業,有可能就是老闆比較好人罷了。發工資晚也不一定是經營不善,有可能就是領導層太孫子而已。

我的職場閱歷算是豐富,可以提供一些真實經驗供大家參考。

1、次月5號以前發的,只有在某機關做勞務派遣的時候有過,那是單位聘用制員工(學名臨時工),所以比較看重面子,基本和正式工發薪時間一樣,但有過幾次拖欠兩個月不發的特殊情況,差點臨時工集體罷工,後來單位領導和派遣公司老闆一起組織開會才安撫下來。所以機關單位也沒譜,吃皇糧得張嘴等上級,上級還有上級,程序太繁瑣,所以難免有意外。

2、次月10號發工資的,一般都是五十人以下小公司,人員流動不太大的(這很重要),基本都能按時發,偶爾特殊情況晚個五天十天,老闆也會發個假惺惺的通告道歉:事情發展成這樣其實我也不想,你們餓不餓我下面給你吃~

3、次月15號,我15年在一家大型地產公司就是這時間發,但一年半時間,沒有一個月是按時發過的一般都是拖到二十號左右,最誇張的一次到了次月月中一起發兩個月。但奇蹟的是沒有任何員工會提意見,因為大公司人員流動大,重要的是招人也簡單,你不爽走人就是,有能耐你告我,我有一個連的律師等著陪你玩 呵呵!而且大型地產公司大部分都是尸位素餐的老油條,拿著那些工資都虧心,只求公司表要開除我就麼麼噠~所以晚發一點無所謂。

另外還有一些小工作室也是月中發,基本都會晚發,但他們原因是盤子小又處處要花錢,所以就會拆東牆補西牆,而員工工資是首選的拆遷目標。反正就這麼幾個十幾個人,要他孃的士氣有毛用,背地裡把領導罵化了也不痛不癢,大不了你走人就是。

4、次月25號發工資,現在好多保險公司、地產公司都這麼玩了。而且照舊不可能準時發。我最奇葩的遇到過一次去地產公司面試,那個hr告訴我,我們名義上是次月25號發工資,但你也知道,所有公司都會晚發一段時間。我就問你們一般晚發多久,那位很慵懶的說也就十天半個月吧。隨後趕緊找補一句,如果你有特殊情況急需用錢,可以寫申請報告,領導批准後可以按時發工資給你。

我是不是耳屎糊住了聽覺系統,你特麼說按時發工資要寫申請報告,逗我呢?


鹹魚茶館


對很多工薪族來說,發工資這一天基本上是脫貧致富的重要日子,也是很多人的還款日子,交房租,還信用卡、白條、花唄··· 想到接下來的日子又得靠拆東牆補西牆過

即使發薪日就是還款日,但這個美好的日子還是值得每個職場人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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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的人5號10號就發工資,有的人要到25號才發呢?且聽我慢慢道來。

10日前發工資的是好企業

規模較大、管理較規範的企業,發薪日多在次月10日之前。

這些公司大部為高科技公司、上市公司、外資公司或是國企,規模比較大,福利待遇也很好,而且制度方面都很完善,不僅僅是高薪,發薪日也一般是在次月的5號到10號之間,如遇到發薪日與節假日、休息日衝突,多數企業會提前發放。

年終獎一般會在次年初發放。

外資企業中,歐美企業是遵守中國法律的典範,法定的節假日都會有,為員工提供的福利、待遇也較好,工資會在次月10日前發放,而且還會有節日禮金、過年紅包之類的人文關懷。

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這類企業因為是“國”字號,所以不用太擔心發工資的問題,在執行國家政策上不會打折,像雙休日、加班費、高溫費、帶薪年假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都不會少。

一般來說,他們在次月10日之前鐵定是要發上月工資的,也有在當月最後一天就把本月工資發了的。

15日後發工資的多是小企業

15號以後:多為小企業,尤其是社會服務業、勞動密集型公司。他們一般都在次月15-20日發工資。

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穩住員工,用工資圈住員工,因為你不管什麼時候離職,都會有一部分工資壓在他手裡。

這類企業員工穩定性差、流動頻繁,企業主只好出此下策。

這類企業的工資一般都處於社會偏低水平。有些小企業甚至常年沒有節假日和休息日,也不會付加班費和安排調休。

按照規定,如果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企業應該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如遇到企業拖欠工資,我們該咋辦?

正常情況下,企業需要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況,比如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按照規定,應當向勞動者說明情況,並經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後,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

作為企業主,不應該拖欠員工工資,許多企業主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員工是靠工資吃飯的,如果不能按時領到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其工資。

這裡又分兩種情況:

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這些扣工資的行為算違法

請假扣3倍工資違法

勞動者如果請事假,則工資的計算公式為:(21.75天-請假天數)×日工資

例如: 假設甲每月的工資為2175元,則日工資為2175÷21.75=100元,假若10月份甲請事假4天,則10月份甲實際工作了17.75天。因此10月份的工資是17.75×100=1775元。

孕期女職工產檢扣工資違法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六條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問題解答》中就產前檢查曾進一步解釋為,女職工產前檢查應按出勤對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對在生產第一線的女職工,要相應地減少生產定額,以保證產前檢查時間。

用人單位為捐贈強扣工資違法

根據《公益事業捐贈法》第4條的規定,職工有權自行決定捐款的數額,是否捐款以及如何捐款都必須出於職工的自願,任何用人單位都不得強行扣除職工的工資。

根據《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剋扣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員工辭職單位扣工資違法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上班遲到單位扣工資合法嗎?

上班遲到是很多人都會經歷過的事,那麼遲到可以扣工資嗎?遲到工資是否合法呢?

勞動者肆意遲到等行為應屬於違反勞動紀律,用人單位應當有權在規章制度或企業獎懲制度中,對此類行為進行一定的處罰,以實現雙方的權利義務平等。

1982年國務院頒佈施行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了企業的罰款權,然而,該條例已經在2008年1月15日廢止。

也就是說,2008年1月15日以後,用人單位已經不能再根據該條例的規定在規章制度中設立罰款條款了。

對於在職場打拼的我們,每月發工資的日子是最開心的,工資是我們付出辛勤勞動後最直接的收穫,也是保證我們日常生活開銷最直接的經濟來源。

那麼問題來了,你們公司這月的工資發了沒?


繼豐金融學習圈


其實重點不在於幾號發工資,如此籠統歸納總結是斷章取義。發工資只有三種:提前發,實時發,滯後發。

提前發的公司一般都是高科技公司

比如我曾經入職的一家公司,每月十五號發當月工資。如果離職,並且是十五號之後離職,需要退換部分工資。這種公司一定很人性化,很正規。

只要是提前發工資,幾號發工資都不是問題,都提前預支工資了,你還想怎樣?哪怕是二十五號提前發,那也是好公司。

實時發工資,小型正規私企的偏愛

中小規模的正規私企,喜歡實時發工資。假設他十五號發工資,那麼工資是上月十五號到本月十五號。所以,只要是實時發工資的企業,你也沒什麼好抱怨的。

滯後發工資的企業比較複雜

有的企業因為內部政策,財務計算制度,本月工資下個月發,甚至大下個月發。這種就是題目提到的幾號發工資。

我曾入職某德資五百強,工資下月十號發。在我離職的時候,不僅結算年底雙薪(好多公司會刻意忽略此條),還核算了我的績效獎金(其實我是固定工資,所謂績效是每年一次評定,一般是三個月工資,加上年底雙薪,其實就是一年十六薪)。這是我遇到的最正規企業,不愧是五百強外企。

此外,工廠上班的人,據說有個不成文的規定,滯後一個月發工資。就是說,三月工資,五月發放。雖然霸道,但按時放,被佔算便宜就忍了。

最噁心的是外賣行業,因為現在都是加盟制,各種拖欠,各種罰款。比如去年,某外賣,六月工資,說好八月十號發,結果到二十號才給。說起來容易,差了十天,問題是很多人等著用錢,十天,你欠十天電費水費試試?立馬停水停電!

總的說來,只要滯後一個月發工資的公司,都不是好公司。工廠頂著行業慣例耍流氓,一樣是無恥。外賣行業就更加如此,發錢不積極,罰錢很積極。發錢的事情,加盟商自己來,罰錢的事情美團餓了麼管理層處理,美其名曰服務滿意度,客戶投訴就罰錢。其實是不作為,不考慮實際情況,一味罰款。有些客戶自己不知道地址,然後投訴成功。我那同事為了給他送餐,四十分鐘搭進去了,還被罰錢。有天理麼?


錢淮文學號


來看看我所工作過的公司發薪的日期,以及公司的性質。看完這些信息,大家再根據公司的性質來判斷髮工資的日期和公司的好壞是否有內在的聯繫。

一、事業單位(大學) - - - - 發薪日期:每月2日發上月工資

這是一家國家正規的全日制醫學類大學,也是全國第一家醫學類大學,戰爭年代都已經存在了。

二、歐美外資企業(世界500強)----發薪日期:每月28日發當月工資

這是一家世界500強的企業,無論是福利,還是國家所規定的所有帶薪假期、加班、病假等,統統按規辦事。上班沒有打卡,也沒有任何其他考勤,全靠自覺。上下班班車接送,每天工作從8:30開始,工作時間每日7.5小時,下午班車在下班時間5:00後十分鐘發車。每天參加的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0小時,培訓時間算上班時間。年終有14薪。員工的平均薪酬不得低於管理幹部工資的五分之一。車間明亮如白日,地板乾淨發亮,廁所五星級規格。

三、歐美外資企業(非世界500強)----發薪日期:每月3日發上月工資

這是一家業內非常有名的國際性化工公司,所有的福利政策考勤全部按國家相關的規定執行。除了社保按國家規定的基數繳交之外,每個員工的住房公積金公司交一千,自己叫一千。上班有班車接送。年終一線工人的獎金在5000左右,管理幹部大概在20000到60000不等。每年一次七天帶薪旅遊假期(公司組織,公司付費):普通員工國內遊,管理幹部國外遊。另外一家歐美外資企業和這家基本產不多,只是工資略高。不再另外單列。車間尚可,衛生間稍差。

四、民營企業(非上市)----發薪日期:每月25日發上月工資

這是一家典型的民營企業,部分員工繳交社保,一線員工計件工資。後勤等內部管理人員工資偏低(約25分位)。年終沒有獎金,沒有公積金,沒有班車。後勤工作人員每天工作時間大概在10-12小時,一線員工早7:30到晚上9:00,沒有加班工資。車間的工作條件很差。車間髒亂不堪,廁所極其髒。

五、民營企業(上市公司)----發薪日期:每月15日發上月工資

這也是一家民營企業,靠自己的努力把公司做上市,不容易。一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包括社保、公積金、帶薪假期等等。但員工社保和公積金都未按照常規基數繳交。後勤管理人員每天工作八小時(加開會、臨時有事等也不會太長,高管加班時間超乎尋常,週六休息少,週日偶爾加班)。廁所很乾淨,車間工作環境尚可。

(注:為什麼要把廁所作為所有公司環境、條件的描述要素,是因為,看一下公司是否不錯,先去廁所看看;廁所髒亂差的公司,一定不好;廁所幹淨的公司,比較正規;從廁所的清潔程度來看一家公司的好壞也許比工資更加客觀。大家可以多去觀察和驗證一下。)

從以上企業發工資的日期,和公司的條件描述,大家自己就可以看得很清楚,發工資日和企業的好還是否有關聯。不用我再具體說明了。大家都很聰明的。


耕然夫


菲凡說:99.99%可以看出來一個公司的好壞。

小的不才,在幾個行業幾個類型的工作都有工作經歷。

曾經也和很多朋友探討過幾號發工資是不是可以看出一個公司的好壞。

答案:是

一、垃圾公司次月都不發。

之前沒有做職業訪談的時候,沒有接觸那麼多各行各業的職場人。這一年來發現,即便在一線城市,依然有很多工資根本不繳納社保,不繳納個稅,當天也不按時工資。

打個比方,9月的工資,有的垃圾公司,現金流問題或者老闆格局問題,都在11月中旬發工資。

晚到難以想象。要推遲一個多月才發。

二、正常公司是次月1-10號發

通常來說,在次月1-10號發工資的公司還是比較正常的。

有的公司是1號,有的是5號,還有很多公司選擇7號。都屬於行業正常範疇。

遇到節假日會提前發。比如7號發工資的公司,如果7號是週六,通常就6號週五發。

超過10號的公司就比較奇怪了。

三、業界良心公司當月25號發

我現在所在的公司就是當月發全月工資。

即便這個月還沒完,就已經工資到帳,當然這樣的公司大部分都不差錢。而且業務運轉良好。

四、發工資時間是公司好壞的參考指標

如果你加入了經常拖欠工資的企業,我勸你趕緊跑。

說不定哪天,不是拖欠工資問題,而是發不出來了。

企業再困難,也不能拖欠員工工資,已經幹成這逼樣了,就別開公司了,你不是耽誤大家,禍害人嗎?


菲凡說,歡迎大家和我留言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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