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報》|溫州檢察:營商環境更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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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司法善意,傳遞法治溫暖。近日,溫州市檢察院制定出臺《涉企刑事案件社會評價考核辦法》,為溫州檢察機關依法審慎、精準處理涉企刑事案件提供規範辦理的“精細路徑”,進一步助力優化提升法治營商環境。

《辦法》對評價考核程序和評價考核內容等作了規定,明確涉企刑事案件社會評價考核由承辦檢察官提出申請;根據個案具體情況,承辦檢察官可委託、指導工商聯或相關的行業協會等開展評價考核;社會評價需從保護必要性、挽救可能性、社會關係修復和社會責任履行等四個方面作全面詳實考核,並以書面報告形式出具考核意見,必要時可召開聽證會商,進行公開審查,充分聽取各方意見。

《浙江日报》|温州检察:营商环境更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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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指出,涉企刑事案件社會評價考核應堅持實地調查為主,書面徵詢為輔;開展涉企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工作,需著力在強化釋法說理、加快辦案進程、細化具體標準和精準量刑建議等方面下功夫。

《辦法》強調,適用社會評價考核應當綜合考量,準確把握法律和政策,注重辦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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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張露劍 鍾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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