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聯動機制 讓老賴無處可藏

“這個人已經消失好幾年了,謝謝法官讓我的案件有了結果。”申請執行人陳某這樣說。

執行聯動機制 讓老賴無處可藏


申請執行人陳某和被執行人劉某是朋友關係,2018年,劉某向陳某借款2萬元,借款逾期後,劉某拒不償還借款,還四處躲藏。迫於無奈,陳某向雞東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劉某履行給付義務。判決書生效後,劉某未履行給付義務。陳某向雞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經本院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劉某名下有傳琪汽車一輛,房屋一處,明顯有履行能力。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的房屋及車輛車籍檔案採取了查封措施。但房屋有他項權利,申請執行人不要求對房屋採取拍賣措施。而被執行人經人民法院多次傳喚均拒不到庭履行給付義務。執行幹警立即決定請求公安機關協助查找被執行人劉某及車輛的下落。今日上午,被執行人劉某居住地的公安機關通知執行幹警,已查找到被執行人劉某及車輛,並已控制在派出所,通知執行幹警到派出所將被執行人帶回法院。執行幹警立即行至被執行人居住地的派出所。將被執行人帶回人民法院,依法決定對其採取拘留十五日處罰,並對車輛採取扣押措施。被執行人劉某的親屬表示,願代劉某履行給付義務,劉某表示認可,申請執行人陳某同意被執行人分批分次履行全部給付義務。本案現在執行和解履行中。


雞東法院在執行工作中繼續用足各項強制執行措施,落實與公安機關建立的協控被執行人機制,充分運用罰款、拘留、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出境、限制消費等措施,加大對規避、抗拒執行行為的懲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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