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合作社,主任、理事長職責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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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一般是信用社的直接領導,全盤負責管理,理事長是指多個信用社共同組成的協會所產生的一個職務

主任一般是二把手、輔助理事長管理主任是政府下派人員主管信用社的正常營運。

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債務承擔責任。

主要職責讓信用社正常運行,發揮其職能作用

一)組織資金互相

農村信用社通過吸收股金,將分散的資金積聚為鉅額的資本,憑此為其成員提供優惠資助,幫助解決單個成員自己不能解決的經濟需要。

(二)積聚轉化資金

農村信用社通過開展個人儲蓄和對公存款,把成員和非成員的閒散資金積聚為鉅額的信貸資金,又通過貸款和金融資產的形式運用資金,加速社會資金週轉,提高資金的乘數效應,實現社會財富的轉化增值。

(三)組織貨幣結算

農村信用社通過貨幣收付和轉帳業務,為其成員和其他往來客戶提供結算服務,使他們的貨幣運動能夠伴隨生產與經營活動同步週轉,成為客戶資金的安全出納系統、資金簿記系統和資金流轉中心。

(四)反映、指導與監督社區經濟發展

農村信用社通過各種業務活動,能夠及時、全面、準確地反映社區經濟活動狀況、動態和趨向,為地方和金融決策部門提供信息。能夠利用業務往來關係,對成員和客戶的經營項目、投資規模、發展方向及財務管理等提出改善及優選的建議或指導。能夠利用帳戶、信貸、現金管理等業務活動,對成員和客戶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促其克服短期行為和違法違規問題,提高社會效益。

(五)促進成員經濟和社區社會的進步

入股成員和社區是農村信用社的主要服務對象和範圍,農村信用社金融服務的發展和壯大,必將有效地推動成員經濟和社區社會的全面進步。

(六)促進城鄉中小企業發展

農村信用社處於社會經濟體系的基層,容易被國有商業銀行和大型金融機構忽略的城鄉中小企業是它的重要服務對象。農村信用社能夠充分靈活地為這些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使之成為繁榮城鄉市場經濟的重要力量。

(七)為貧因落後或不發達地區提供金融扶持

貧困落後或不發達地區更多地存在於城郊和農村窮鄉僻壤,這些地方大都是其他金融機構服務的盲區,而扶持貧困單靠國家無償的經濟救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而農村信用社通過貼近社區和成員經濟互相的形式,能夠較好地發揮經濟、金融手段扶持貧困的作用。

(八)促進金融秩序的穩定

農村信用社提供多樣化的業務活動和全方位的金融服務,能夠穩定社區的貨幣流通秩序,控制和消除社區內的不法金融及其高利貸的行為,為社區的金融秩序和經濟、社會的穩定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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