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推進森林康養產業發展的意見

福建省林業局 福建省民政廳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福建省總工會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加快推進森林康養產業發展的意見

閩林文〔2020〕18號

各市、縣(區)林業主管部門、民政局、衛生健康局、總工會、醫療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民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促進森林康養產業發展的意見》(林改發〔2019〕20號)精神,充分發揮我省森林資源優勢,加快推進我省森林康養產業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關於加快推進森林康養產業發展的意見


  一、發展目標

  依託森林生態景觀資源,建設設施齊備、產品豐富、管理有序、服務優良的森林康養基地,培養一批森林康養骨幹人才隊伍。到2022年,創建省級森林養生城市10個,命名省級森林康養小鎮20個,認定省級以上森林康養基地50個,四星級以上森林人家達到30個;到2025年,爭取創建省級森林養生城市20個,命名省級森林康養小鎮50個,認定省級以上森林康養基地100個,四星級以上森林人家達到50個。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森林康養標準和服務體系。組織做好森林養生城市、森林康養基地、森林康養小鎮的標準制定、評定辦法,積極營造運行高效的服務體系,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協同推進、科學規範”的工作格局,不斷提升森林康養產業服務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

  (二)提升森林康養資源和環境。遵循森林生態保護理念,結合綠化美化行動,加強森林康養林道、康養林帶、康養林網、康養林區建設,針對性地營造、補植景觀類和芳香(花卉)類植物,著力打造生態優良、林相優美、景緻宜人、功效明顯的森林康養環境。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強化對鄉村景觀林、古樹名木等具有歷史文化內涵森林景觀的保護,不斷提升森林景觀質量。

  (三)培養森林康養人才。將森林康養人才培訓納入相關培訓計劃,建設森林康養人才培訓基地,依託高校、科研院所及專業培訓機構,對森林講解員、森林療養師、森林康養服務管理等從業人員進行培訓。鼓勵醫學、林業院校開設森林康養及相關專業,依託森林康養人才基地,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培養一批熟悉掌握森林醫學、健康保健、運動休閒和旅遊服務等專業知識的複合型人才。鼓勵引進森林康養專業人才,提高森林康養行業的整體質量和水平。

  (四)建設森林康養基地。充分發揮我省森林資源、生態環境和氣候條件優勢,創建省級森林養生城市。依託國有林場、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森林村莊等,培育創建一批國家級、省級森林康養基地、森林康養小鎮。對已建成的森林人家進行升級改造,提升基礎設施和服務水平。鼓勵有條件的村莊,建設康養型森林人家特色村,打造森林康養小鎮。

  (五)豐富森林康養產品。以滿足多層次市場需求為導向,大力發展“森林康養+”,推動森林康養與鄉村旅遊、休閒農業、文化創意產業、自然研學、職工療休養、養老產業等有效結合。強化各森林旅遊地與醫療單位的合作,充分發揮傳統中醫藥特色優勢,大力開發森林自然療養、亞健康理療、康復康養、養生養老等中醫藥與森林康養服務相結合的產品。大力挖掘森林文化內涵,探索開展森林體驗、森林運動和自然研學教育,提高公眾對森林康養功能的全面認識,倡導健康生活理念。

  (六)培育發展各類市場主體。鼓勵社會資本以合資、合作、租賃、承包等形式依法合規進入森林康養產業,引導其與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合作社、農戶等經營主體建立利益聯結機制。支持醫院、賓館、養老機構、醫療保健、體育等相關行業經營主體參與森林康養項目建設和經營,建立健康體檢中心、理療護理中心、休閒健身中心等產業聯盟,提升養身實效。引導各類森林康養經營主體規範、有序、健康發展,培育一批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的森林康養龍頭企業與知名品牌。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加強部門溝通配合,統籌協調推進森林康養產業發展。將發展森林康養產業與鄉村振興、養老產業、文化旅遊、勞動模範和一線職工療休養、自然教育、民生事業等相結合,建立健全協作機制,明確相關職責。林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出臺全省森林康養產業發展規劃。民政、衛生健康、工會、醫保等部門在職責範圍內做好相關指導工作。各地要規範森林康養市場行為,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充分利用網絡等媒體平臺大力宣傳森林康養,提升社會影響力。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各地依法將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以康復醫療為主的森林康養機構納入醫保定點,屬於醫保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按規定予以支付。鼓勵醫療機構與森林康養基地合作,開展保健諮詢和調理等健康服務,支持有相關資質的醫師及專業人員在森林康養基地規範開展疾病預防、營養、中醫調理養生、養老護理等非診療行為的健康服務。選擇一批生態環境優美、基礎設施較好、服務能力較強、安全保障措施完善的重點森林康養地,列入省級職工療休養基地名錄。省級林業產業、林下經濟等相關專項資金要加大對森林康養項目的支持。各級林業、民政、衛生健康、工會、醫保等部門要加大對森林康養產業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森林景觀提升、森林古道修復及森林康養步道建設,以及中醫館、水、電、網絡、道路等設施建設,支持森林生態文化科普教育設施建設。

  (三)強化用林用地保障。各地要積極爭取將森林康養產業發展項目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統籌考慮,優先保障。對符合政策的森林康養項目,在用林上給予支持。鼓勵依託國有林場、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等發展森林康養產業,充分利用現有國有林場舊場部、工區、管護用房、建設用地及工會工人療休養院(所)、舊校房舍等,建設森林康復中心、森林療養場所、森林浴、森林氧吧等服務設施。對不涉及林木採伐的森林步道等基礎設施,按不改變林地用途對待。將建設項目優先佈置在建設用地上,融入當地的觀光農業、全域旅遊、田園綜合體等。認真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合理利用農村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發展養老產業。

  (四)拓寬投融資渠道。鼓勵各類健康、養老、中醫藥等產業基金進入森林康養產業,積極爭取將森林康養產業項目納入國家林業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範圍。爭取和協調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和商業金融機構長週期低成本資金支持,將符合政策規定的森林康養產業貸款項目納入林業貸款貼息範圍。支持社會資本結合森林康養資源建設特色養老機構。爭取將森林康養項目納入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福建省林業局 福建省民政廳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福建省總工會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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