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不下前任,現在不想談戀愛,但是家裡一直介紹,怎麼辦?

夏天不下雪146


首先,你得理解父母的苦心!他們是不想看著你繼續孤獨下去!他們忙著給你介紹新的女孩,也是在幫你忘記前任!天底下沒有不疼愛孩子的父母!所以,如果你是一個孝順的孩子就同意跟新的相親女孩交往!父母認為,只有一段新的感情來臨了,你才能忘掉過去的感情!其次,你既然知道你跟前任女孩不可能了!你就該慢慢放下她!重新開始一切!你需要時間沉澱,實際上是需要一個人待在自己的世界裡,然後慢慢的,一點一滴的回憶著你們三個月來的一切!你越是回憶著越是難以割捨!你已經29了,是該懂得肩上責任跟義務的年齡了!有一天你也會為人父,到時候你就體會到父母的苦心了!放下心裡的包袱,輕裝上陣吧,也許新認識的女孩就是你一直要找的人呢!給自己機會也給別人機會吧!新的緣分正在向你招手!祝你好運!



lsy小燕子


不請自來,下面我說下我自己的經歷給大家分享下,希望各位珍惜身邊人。

我在15年剛出來工作時談了個對象,已經分手4年了,現在還偶爾有聯繫,分手期間還是經常去看她,送禮物跟幫忙一類的。就這樣一直沒有找新對象,複合是不可能的,當時自己為了想多掙錢再去娶她,就提出分手了,努力奮鬥等到現在車房都有了,反而走不到一起,雙方觀念改變了,不是特別合適了,一直在後悔自責中沒有走出來。

這幾年家裡裡介紹對象,相親了幾次,都不是特別順利,我是個自尊心特別強的,感覺這幾次相親對我傷害很大。更加不想去找對象了。

現在不談對象,努力掙錢,也跟家裡溝通過幾年不結婚,感覺沒必要去害人家,慢慢家裡就讓我自己決定了。

分手期間學會了很多獨處的能力,也改變了,我跟前任相處時壞毛病也改的差不多了,可是物是人非,錯過就是錯過了。

最後希望各位不要錯過身邊人,既然您沒有走出來就不要傷害其他人,還是努力去追求下前任,看看可不可能在一起。如果實在沒有辦法在一起只能放棄,慢慢走出來。希望我的經歷對您有幫助



白宥1


對於你的這個問題,我還是很理解你此刻的心情的!你要不聽吧!有點不孝,怕父母生氣對他們身體不好,聽了吧,自己挺委屈的,說實話現在都什麼社會了,還有這樣的舊觀念,我個人真的很煩這種強制的戀愛。再加上你剛失去一段感情,還沒有走出來,真的沒有多餘心情去接受下一段!
你90年也不大,雖然在婚姻制度上你已經老大不小了,但感情這種事情也不是婚姻法就能定的,誰不想再合適的時間碰到適合的人,然後過一輩子!但感情這事,可遇不可求!我表叔年輕的時候就光顧著學業和事業了,到四十多歲才碰到一個心儀的姑娘,這個姑娘也成了他現在的妻子,而且他妻子比他還小十幾歲,她們結婚後非常的幸福,而且現在又有了可愛的孩子。他就說的一句話,我個人非常的贊成,他說沒有該結婚的年齡,只有該結婚的人!所以父母一廂情願的為了孩子好,有真正考慮過孩子的感受嗎!為了結婚,萬一沒有遇到對的人,那可是遺憾終身啊!


我也能非常理解父母的感受,他們認為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他們的這種傳統觀念是根深蒂固的!他們不理解子女的感受,他們認為該結婚的年齡就得結,不然臉上掛不住!怕別人問起不好解釋!有的呢就急著抱孫子!我小叔家就是一個很好例子!我弟弟大學一畢業就被父母安排相親,不到半年就娶了媳婦,現在雖然結婚兩年了,我弟弟由於工作的原因經常不回家,說白了他就不想回去,因為他根本不喜歡他現在的女人,他媳婦到他們家就等於嫁給了這個家而是這個人,真的非常可悲,你說這樣的婚姻害了誰!我當初就特別不能理解我嬸子,幹嘛那麼著急,現在好了,離也不是,不離也不是,騎虎難下……

我個人認為盡孝道是一會事,自己的愛情也是一會事,不能因為滿足父母的心意而委屈自己和不愛的人在一起是吧!這個一定要和父母解釋清楚,不然一步錯步步錯!一個男人最驕傲的不是你擁有多高的財富,而是你遇到一個好女人,這才是最重要的!


ICE冰


有一句話說的特別好,時間是治癒失戀最好的良藥。

你什麼都不做,時間久了也會變好,只是你要是做點什麼,癒合的時間就會大大縮短。

我朋友失戀的時候,我聽到她總說,我覺得我這輩子都不會再愛上別人了,可能一輩子就孤獨終老了。

她以為會永遠放不下那個人,自己痛苦了好久,直到她遇到了現在的老公,她又和我說這是她這一輩子的真愛。

當我知道了這個消息的時候,我就笑了,當初不是說這輩子再也不會愛上一個人了嗎。

我們很容易會放大我們的痛苦情感,當你遇到下一個愛的人,就會覺得前面這都是什麼事兒。

你現在還在情傷中,覺得一切都是苦澀的,不想再開始其他感情,這都可以理解。

如果真的不想找對象的話,不妨直接和你的家裡人說明你的想法,直接了當的拒絕父母的安排,他們或許會不解,但也不至於逼迫,畢竟強扭的瓜是不會甜的。

其實你父母介紹對象給你,這未嘗不是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要是你不排斥相親這種形式,也可以當成交個朋友。

可能會遇到一段新的奇遇,人生的事誰又說的準呢。

最後,時間會撫平你的情傷的,祝你早日遇到你的幸福。





鶴立獨行的貓


我拆解了一下,發現有以下問題。

問題一:

前任,相親認識,交往三個月後分手。你心裡放不下?

在時間維度上:三個月90天,2160小時。

按照你們能天天見面,以每天平均3小時的有效陪伴時間計算,270小時。

整個交往時間裡

你們的有效陪伴時間佔比:12.5%

以一年,8760小時計算,3.08%

以29歲,254040小時計算,0.106%

來來來,你再說一遍,你放不下什麼啦?

問題二:

不想談戀愛,現在想好好沉澱?

對現在的發展不滿意或者想要有更大的發展,覺得需要“頭懸梁錐刺股”的魄力和排除一切干擾的勇氣。專心致志埋頭苦幹,做出一翻大事業。

咦~

這和你談戀愛或結婚有什麼關係嗎?

每個人,都有多線程處理複雜事務的能力啊。

來來來,你再說一遍,你想要好好沉澱什麼?

問題三:

父母著急,張羅安排,你不忍心拒絕?

嗯哪,很孝順。

咱們簡單測試一下:

看好啦,別眨眼,要認真的看哦。

你的第一反應是什麼?你忍心拒絕嗎?



那這樣的呢?



來來來,你再說一遍,你在不忍心拒絕什麼?

PS:真是累啊!

對付男生,什麼安慰都沒有直接懟一次來得有效。


溏小柒


放不下前任的原因是什麼?如你所說是家裡介紹的,那家裡應該是同意的。那你們兩個人分手應該是感情的原因,

你說你放不下,那肯定是女方的原因了。女人對於感情。很簡單的,愛就愛得天翻地覆,不顧一切。不愛就恩斷情絕,各奔東西。

既然已經分手,又是女方的原因。她既然不愛你,而你有沒有勇氣去追求,你又很清醒的知道,你們不可能。那你又何必放不下呢?單相思是很折磨人的,你又何必自我折磨呢?

雖然說感情有時自己難以控制,但人是有理智的動物。會產生一段感情,也要控制一段情感,該結束的就讓它結束。

你這樣忘不掉前任,不再去尋找新的感情,是對自己和對家人的不負責任。

忘掉一個人確實很難,但是有時候是人的主觀意識在做怪,是你根本不想忘記。而且你也享受自己相思,思念她這個過程。

這是一種不理智的行為。有的人享受快樂,有的人喜歡享受痛苦。明明知道愛了得不到很苦,你明明知道單相思難受,卻還不努力去忘掉,不去自我解脫。還要每天去想去思念那個人,這就是一種享受痛苦的病態。

說真正的男人,面對得不到的感情,就不要去苦苦思念。也不要糾纏不清,要清醒的逼迫自己放棄忘掉。以正常的心態和精神正常的生活工作,這才是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讓愛你的人快樂,也讓自己快樂。

忘掉一段感情,不是無情,不是心狠,是你走向成熟的路上又前進了一步。





愜意情感說說


針對你的提問,我的回答是:愛情並不是都很偉大,你心裡一直放不下的前任,或許人家早就放下了你,並且跟新認識的戀人打的火熱。你現在所要做的,要麼聽從家人的意見去相親要麼專心工作,讓自己忙碌起來,那樣就沒空想前任了,時間久了,也就釋懷了。

一個人說不出他哪裡好,可就是無人能替代。相信這句話好多人聽過,並且認為這句話很浪漫很唯美,可我的理解正好相反,認為說出這句話的人沒有主見,不主動,怕麻煩,墨守成規,甚至有一勞永逸的想法,覺得愛一個人就是永遠,可他(她)哪裡知道,他(她)所愛的人不愛他(她),而是愛上了別人,最後分手了,可記憶還停留在過去,依舊傻傻的等候對方,並期待著有一天對方會重新來找他(她),有親朋好友給他(她)介紹對象,也懶得去認識,並說“一個人說不出他哪裡好,可就是無人能替代”這種自欺欺人的話,來安慰自己, 麻痺自己。

有這樣一種說法:那些分手後又複合的情侶,他們再次分手的幾率為80%,而再次分手的原因跟第一次分手的原因相似。與其想著或許早已另有新歡的前任,還不如去相親,說不定就會遇到真正喜歡你的那個人。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周大雄的情感小屋


放不下也是一種痛苦。

你和前任只相處了三個月,便對她有了如此深的執念,足以看出你是個重感情的人。但你的前任也是家人介紹的,這說明相親認識的也有值得你去付出真感情的人。你既然知道你和前任不會再有任何可能了,為什麼還要如此執著呢?

想要迅速放下前一段感情,最好的辦法就是馬上開始下一段感情。人都是在各種挫折中學會成長的,有些人和事,註定只是你生命中的過客,失去了,就不要再留戀。或許你接受了父母的安排,重新去處一個對象,這個新的對象會讓你更動情呢?

我有一個朋友,他的情況也跟你類似。早些年,在參加一個戶外活動時,認識了一個隊友,他很喜歡她,那個女隊友對他也頗有好感。沒多久,他們就相戀了。但是戀情沒能維持多長時間,因為彼此的性格都非常剛烈,經常發生爭吵,終於在一次大吵之後,這段戀情草草收場。從那以後,我這朋友就變得很壓抑,不願意再參加他們的活動,也不想認識新的人了。

但就像我說的,生活總得繼續。我們有一個共同的朋友,家裡開水果店的。他有一個妹妹,長得挺漂亮,人也特別開朗,屬於有點調皮的那種女生。我們看到朋友失戀心情低沉,就把他的妹妹介紹給他認識。剛開始他也很拒絕,但這個小姑娘挺有心,人心也細,經常會主動找他,給他帶一些他愛吃的水果,沒多久,他就喜歡上這位姑娘了。現在他們結婚都十多年了,有了兩個孩子,家庭也很幸福。


人生很漫長,所以會經歷很多事。這些事有好的,也有不好的,因此我們一定得要學會放棄。俗話說,過了這一村,還有下一店。也許後面的風景更美呢?九零後,也是二十多歲了,完全到了適婚的年齡。既然家裡一直介紹,你儘可以試著去認識一些新的人啊,或許她們當中就有一個能讓你再次託付感情的人呢。即便沒有看上的,至少也安慰了父母的心,不至於讓他們為你難過吧。

其實真正的生活態度就是八個字:不念過往,不畏將來!不管你之前有多麼愛,既然過去了,你就得放下,輕裝上陣,去迎接明天!


金牌大叔Q


我建議你考慮清楚,不能著急。

01.

如果不能從一段失敗的感情中總結經驗,還沒有想清楚就匆忙投入到另外一段感情中,十有八九還是會失敗,是對自己,對另外一半得不負責。

無論是愛情還是生活,真正重要的東西都會遲來一步,急不得的。

你不能因為它還沒來,就先認輸。你不能因為家人的催促就妥協,輕易地辜負自己的真心,你對真愛還得有一份篤定。

我記得以為博主,曾說過一句話:

結不結婚真的不是問題,問題是和誰結。

是啊,沒有該結婚的年齡,只有該結婚的感情,年齡不重要,和誰結婚才是最重要。

和你結婚的人,首先你得喜歡她,還得她喜歡你,不滿足這個條件就不要輕易妥協。



02.

好的愛情,從來都不將就

前段時間,在上班的路上偶遇了一個幾年沒見的同學,她懷裡抱著一個熟睡的孩子,肩上還揹著一個很沉的雙肩包,額頭直冒汗。我問她,丈夫怎麼沒一起來,一個人帶孩子從這麼大老遠回孃家。

她嘆了口氣:“別提了,正準備離婚呢。”

這個朋友是我的中學同學,當年,到了該結婚的年紀,她在父母安排地相親下迅速的結了婚,很快生了孩子。

但是,婚後沒多久,發現兩個人根本不合適,兩個家庭的價值觀差距也很大,他們開始頻繁地爭吵,在痛苦地婚姻裡彼此廝殺、糾纏了一年多了。同學還在坐月子期間就一直哭,她那雙水汪汪的大眼睛,早已失去了往日的神采。

家人也勸她婚姻嘛,湊合著,也就過去了。她考慮到孩子再三容忍著,也改正自己的脾氣。可他的容忍換來的是老公的出軌,在這段將就的婚姻裡,她的結局是:悲哀。



我不止一次地想,如果她當初選擇不將就就好了。這樣一來,就不需要花費寶貴的青春跟一個絲毫沒有家庭責任感的男人周旋。

只不過是暫時延緩婚姻名存實亡的下下策,把她推向了更絕望的境地。

蔡永康曾經在演講中說:“那些將就的婚姻,後來都死掉了。”

03.

愛情是生活的調味品,而不是必須品

愛情從來只是錦上添花,而不是救命稻草。如果能遇到一個相互扶持,從相互珍惜的人那是福氣。

但是,如果暫時還沒遇到那樣一個人,你就得自己愛自己。沒有她的出現,你也很好,有了她,你能更好

好的愛情應該是平等的。其次,你們倆在生活上,是互補的,他很有才華,但我性格比他完整,其他方面比他優秀。言外之意是,我倆在一起,不存在誰瞧不起誰,也不存在誰依附誰,大家都是旗鼓相當地過日子。

《簡·愛》裡有一句話:“愛是一場博弈,必須保持永遠與對方不分伯仲、勢均力敵,才能長此以往地相依相息。”



你最終還是會結婚,會為自己挑選一生的愛人。我希望你找的那個人,與你有靈魂上的契合,與你有精神上的登對。但我更希望,有她沒她的日子裡,你都能活得漂亮。

一時的失意算不了什麼,人生有時,就是關關難過關關過。

作家晚睡曾說過一段話:人生總得經歷各種失敗。走錯方向、愛錯人、選錯路,都是常會發生的事情。行到半程,愛到半生,才發現一切都是錯誤。這時候,“止損”兩個字,就是關鍵時刻用來救命的人生大智慧。

感情這事兒,愛對了是附加值,愛錯了是經驗值。受了傷,就當踩了次坑,攢點經驗值不也是好事嗎?

人活一世,雖然時常要過河,但過完河,就是彼岸。


雅青兒


其實,我也遇到過這種情況,放不下前任,不想談戀愛,認為愛情是可有可無的感情。

可是,越是這樣,父母就一直催找對象,要是不找就是想各種法子給你介紹男生。更讓我不能接受的是,身邊的七大姑大姨也紛紛給我介紹對象,在她們眼裡我變成了大齡剩女,而她們要做的就是趕快把我“推銷出去”。

就這樣,不論什麼樣的男生,讓她們一誇都是非常優秀的,當我見了本人,真的一個比一個要失望。

剛開始的時候,是想讓父母放心,至少是很努力的配合他們。可是,後來發現這樣的做法,對誰都沒有好處,時間久了只能讓彼此耐心耗盡。

因此,介於我們類似的情況,你可以先和父母好好溝通一下,說下自己的真實想法。於父母而言,對你放不下前任這件事情,可能沒有辦法理解。因此,可以和他們談談你對婚姻的看法,讓他們儘量理解你。

第一,你沒有心情相親;第二,不能枉費他們的好心。雙方都站對方的立場,重新衡量這件事情。

除此之外,前任既然可以稱為前任,就沒有什麼值得留戀的。即使她非常優秀,過去對你很好,但是她終究選擇離開了。就這一點,她就不值得你思念。

未來的日子,還有很多值得期待,沒有必要為了一個不相干的人,浪費自己的大好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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