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易》《易經》《周易》的定義

很多學者使用《周易》(帶書名號)來表述古經《易》這本書,甚至常常將不同的概念混同使用:一會兒稱《周易》,一會兒稱周易;一會兒稱《易經》,一會兒稱易經。從概念上講,常常讓人弄不清其準確定義。對此,有學者認為,《周易》與《易經》是古經《易》的不同稱謂,說的是同一本書。另有學者則持反對的意見,認為《周易》與《易經》兩個概念截然不同,但存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周易》概念的外延大於《易經》,因為除了《易經》外,還包括《易傳》,是《易經》和《易傳》的統稱;另一種觀點則相反,認為《易經》概念的外延大於《周易》,因為《易經》包括三部分,其中一部是《周易》,另外兩部是《連山》和《歸藏》。究竟孰是孰非,始終沒有定論。這樣一種概念混亂、莫衷一是的情況並非個別,在有關易學的著作、論文中可以說比比皆是,而易學界對此並沒在意,長期以來一直模稜兩可地混沌至今,可在稍微懂得邏輯學知識的人看來,則是貽笑大方。因為如果連最起碼的基本概念都沒有劃分清楚,作為概念的科研基礎還處於混亂狀態,那還有什麼學術研究可言呢?甚而至於,由此帶來社會認知和社會實踐的誤區―― 一些人誤將算命先生當成是“《易經》大師”,把研究《易經》的學術成果錯當成是“美化巫術”,使得具有完美的哲學思想、樸素的數理科學和中國式的邏輯思維特點的《易經》,與占筮、算命等術數為主要內容的周易預測混淆在一起,黑白難辨,從而使《易經》這一中國傳統文化之精華的科學價值被貶低。

周文王被商紂王軟禁的7年中,“演易之六十四卦,各為彖。”由此寫作出《易》這一大作。但周文王在滅商之前便先期死去。可見,周文王作《易》之時系商代末年,雖然此時周人已經稱周,但僅僅是“周國諸侯”,絕不敢稱“周朝”。因而此時即使非要以朝代來定書名,也不應用“周”字。

至西周時,儘管周公旦組織文人對《易》又作了進一步的完善和系統性的編纂,但仍稱其為《易》。因為一直至春秋時,後人自始至終稱《易》,無人稱《周易》。如《論語・述而》:“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繫辭》:“《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孔子及其門生所作的“十翼”,稱為《易傳》,並非稱《周易傳》,其中所有解古經《易》之語,均稱《易》如何如何,未曾有《周易》如何如何的記載。儘管《易》後來被儒家尊為“六經之首”,但書名未變,始終稱《易》。

  

即使到了漢代,眾多學者頻繁徵引《易》,通常也只稱“《易》曰”,從未見過“《周易》曰”的字樣。如《史記・周本紀》:“西伯蓋即位五十年,其囚�h裡,蓋益《易》之八卦為六十四卦。”《漢書・司馬遷傳》:“故《易》曰:‘差以毫釐,謬以千里。’”《淮南子・謬稱訓》:“故《易》曰:‘《剝》之不可以遂盡也,故受之以《復》。’”《說文》釋“相”字:“《易》曰:‘地可觀者,莫可觀乎木。’”《說苑・敬慎篇》:“《易》曰:‘有一道,大足以守天下,中足以守國家,小足以守其身,《謙》之謂也。’”

  

甚至到明清兩代,大多數正統學者仍稱其為《易》。例如乾隆時編纂的《四庫全書總目》中記載:“《易》道廣大,無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樂律、兵法、韻學、算術,以逮方外之爐火,皆可援《易》以為說。”

  

以上足以證明,春秋時代的學者仍尊周、尚周,甚至自視為大周朝之人,不管是評議還是詮釋,都絕對沒有必要在《易》之前添加上“周”字。即使漢唐宋至明清,大多數學者均依照前人所述始終稱《易》。故而《周易》書名無從說起。

“周易”(沒有書名號)一詞,最早見於《左傳》。如《左傳・莊公二十二年》:“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左傳・襄公九年》:“姜曰亡是於周易曰隨元亨利貞”。此記載的“周易”,在戰國時期的古籍中並不多見。當時的古籍中均不會有標點符號,更不可能有書名號。現今譯註者及出版者將“周易”加上書名號,實屬誤解。因為筆者認為,《左傳》中的“周易”二字,意指“周朝之《易》”,是“周朝之《易》”的簡稱。得此結論,除了前面已經舉證說明的以外,還有如下三點理由:

  

其一,春秋戰國時期的古籍中涉及的“周”字,多指西周。例如《尚書》中記載:“天休於文王,與我小邦周。”又如《大學》中記載“周雖舊邦,其命惟新。”《左傳》“周易”之中的“周”字也應是如此,即意指西周。故而,“周易”之中的“周”字應看作是《易》前面的定語。因為學易之人都知道,在周朝之《易》之前,還有夏朝之易《連山》和商朝之易《歸藏》。“周易”這一稱謂是當時的史官或其他作者要確定所指的古經易是周朝之《易》。

  

其二,按照習慣,後代評前朝之作,為確定“代號”和區分不同朝代的同一類型作品,才有必要添加上“周”,譬如對於西周時期的禮制,後人均簡稱其為“周禮”。例如《中庸》有記載:子曰:“吾說夏禮,杞不足徵也;吾學殷禮,有宋存焉;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這裡的“周禮”,意指“周朝之《禮》”,由此絕對不能用帶有書名號的《周禮》來表述。也就是說,如是周朝當朝之作,就無需說“周”,除非是史書,否則就是多此一舉。周朝時代所出的不少文化古籍,例如《詩》、《書》、《禮》、《論語》、《大學》、《中庸》等,有哪一個需要在書名前添加上“周”字?而最先涉及“周易”二字的《左傳》,恰恰是出自不再認同自身為“周朝之人”、且無人尊周的戰國時代的作者。以前有學者誤認為《左傳》出自左丘明之手,即春秋之時,實際上,經過專家考證,《左傳》成書之最早年代,應在公元前375年鄭國滅亡後至公元前 360 年之間。這一時期,雖然在我們現今史學上仍將它確定為“東周”,似乎仍處於“周朝”,但實際上,那時的人們早已認為徹底告別了“周朝”而進入新的朝代。故而《左傳》始稱“周易”,既可證明《左傳》並非出自春秋之時,而是出自無人尊周的戰國時代,又能證明“後周朝”時代古人將《易》定出“代號”――“周”,以後人的角度來述說“前朝”之事,這一做法非常合情合理。二者真可謂相輔相成。  

其三,無論是上海博物館館藏的戰國竹簡,還是湖南長沙馬王堆西漢墓出土的漢初帛書,涉及古經《易》書名的原始記載均為《易》,根本不見帶書名號的《周易》表述。

  

將“周易”加上書名號,有學者認為古籍中另有出處,依據是《晉書・束皙傳》:“太康二年,汲郡人不準盜發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書十車。……其《易經》二篇,與《周易》上下經同。”筆者以為,古籍原文應是“太康二年汲郡人不準盜發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書十車其易經二篇與周易上下經同”,如果加入標點符號的話,應是“太康二年,汲郡人不準盜發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書十車。……其《易》經二篇,與周《易》上下經同。”至於《漢書・藝文志》所寫的“易經十二篇”,應是意指“《易》與其經傳共十二篇”,而非“《易經》十二篇”。

古經《易》的書名是何時被改稱為《易經》的?筆者認為,這應與西方科學家對《易》的理解和翻譯有關。

  

四個世紀之前,即1685年,法國皇家科學院院士、數學家白晉(1656―1730)奉法王派遣來到中國傳教,在傳教的同時開始研究《易》,後著有《易經大意》(Idea Generalis Doctrinae libri Ye Kin)等著作。1697年,白晉明確地將古經《易》翻譯成《易經》,在巴黎以《易經》為題專門作了一次演講。在演講中,他把《易經》視為與柏拉圖、亞里士多德一樣合理、完美的哲學。這是古今中外歷史上首次給予古經《易》科學性的最高評價。自此之後,西方科學家都統一地稱中國古經《易》為《易經》。例如黑格爾說:“《易經》代表了中國人的智慧 。”他在《世界哲學史綱》(英譯本)中寫道:“《易經》此書是被作為中國思維的基本著作,這是由於它是從一和二的抽象開始的,然後對適合於這些抽象思維形式的具體存在去進行探討。”瑞士心理學家榮格說:“中國的確有一種‘科學’,其‘標準著作’就是《易經》,只不過這種科學的原理就如許許多多的中國其他東西一樣,與我們的科學原理完全不同。”榮格在肯定《易經》科學價值的同時,正確地指出了《易經》所代表的中國科學與西方科學在思維方式和認識方法上的根本區別。1949年歐洲哲學權威C・G捷恩為英文版《易經》所寫的序言中說:“談到世界人類唯一的智慧寶典,首推中國的《易經》。”正是由於西方科學家將中國古經《易》的書名直接翻譯成《易經》,並給予了極高的讚譽,獲得了中國眾多學者的認同,才使得國內很多學者也習慣將古經《易》的書名改稱為《易經》,延續至今。

後人將古籍中的“周易”,誤解為書名,甚至以訛傳訛,明顯缺乏嚴謹態度。即便是將《易經》和《易傳》合在一起稱做《周易》也仍不妥,因為《易經》和《易傳》兩者性質不同、功用不同,所吸收的思想資料不同,邏輯體系也不同;如果“經傳不分”,將二者合在一起統稱為《周易》,“不利於對兩者自身所具有的體系、價值、特點等進行研究。”(174)故而《周易》的表述不符合“經傳分開”的邏輯趨勢。更有後人對一些易學概念隨便使用,造成了概念的混亂。例如有人說:“易經就是《易經》,也是周易或《周易》。”可見,易經、《易經》和周易等概念被混為一談。

  

那麼,這些概念應如何作出符合邏輯的嚴格劃分呢?筆者淺見如下:

  

《易經》:它的邏輯概念外延最小,係指周文王寫的六十四卦的卦辭和周公組織文人集體創作的六十四卦的爻辭並進行系統性編撰的著作全文。共計4986個字。④它僅僅指周朝之《易》。表面上看,《易經》中的卦辭、爻辭等部分似乎與占筮不無關係,但從其深層的整體邏輯結構上看,它具有的完美的哲學思想、樸素的數理科學和中國式的邏輯思維特點的價值不容低估。

  

易經(不帶書名號):它的邏輯概念外延比《易經》要大,係指三部易著:夏朝易――《連山》;商朝易――《歸藏》;周朝易――《易經》。

  

周易(不帶書名號):它的概念分為狹義和廣義兩種:

  

狹義的周易概念,為了與廣義的周易概念區分開,可使用引號,即“周易”。“周易”概念的外延比《易經》略大,包括《易經》和《易傳》,但絕對不可以用《周易》(帶書名號)來表述,因為我們誰也沒有權利將各自獨立成篇的《易經》和《易傳》兩部書合成一本書。

  

廣義的周易概念外延最大,除了《易經》和《易傳》外,還包括自秦漢、唐宋至明清,歷史上所有就《易經》和《易傳》進行解讀、詮釋、分析和研究的理論學術著述,以及對易學義理、數理、佔術的補充、完善和創新的全部內容,是易學文化始發並延續、學術與應用的統稱。在這其中,有一些占筮、算命的內容雖然與科學是大相徑庭的,但社會上的很多普通群眾甚至也有上層人士卻比較喜歡,他們所理解並口口相傳的周易,基本上都與中國傳統預測的應用相關,也就與占筮、算命等脫不開關係。久而久之,大眾對周易二字的理解,占筮、算命的成分已經遠遠地大於學術理論研究的成分了。

  

綜上所述,帶有書名號的《周易》,不但找不到有理有據的出處,而且也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只能帶來說不清的費解和歧義,它可以說是後來部分學者誤解所導致的誤用。因此,研易者在表述《易經》時,再用《周易》或周易這一表述,就未免添亂了。學術研究中涉及的基本概念的不同表述,都各自應有嚴格的定義,各個概念不能混為一談。本文對一些概念進行了細緻的劃分,目的就是要避免費解和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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