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為什麼特指男女新婚夜?

“洞房”為什麼特指男女新婚夜?

為什麼男女結婚第一夜叫“洞房”?

洞房,其實最開始就是字面意思。用洞穴來作為遮風擋雨的地方,這是人類早期最簡便的居所,其實到現代還是有以洞為房的地方。朱德《遊南泥灣》詩:“今闢新市場,洞房滿山腰。”

這說明什麼呢?說明洞房這個名詞並非專指新婚的居所,甚至原來根本不是這個意思。

而這種詞的本身意義在歷史發展中逐漸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因為住在洞穴裡早在人類知道建造居所之後,就只剩下一些地形比較特殊的地方,如陝北,但是在整個人類社會中,穴居已經成為一種落後的代表,所以“洞房”二字只有在賦予新的意思才不會被淘汰。

所以後來就取了洞的幽深、清涼的意思,來形容庭院深深、幾進幾齣的大屋子。如司馬相如的《長門賦》:“懸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於洞房”,就是指深宅大院。清代《老殘遊記》:

“搬來搬去,也很費事,不如進到你洞房裡去彈罷。”這都是指深遠之意,而且我們發現這個跨度也實在是大,從西漢到清末,幾千年來並無變化。就好像朱德的“洞房”就是指窯洞,和原始人的說法差不多。

“洞房”為什麼特指男女新婚夜?

同時因為洞的深和曲折,像隱藏在堂屋、客廳之後的臥室,所以“洞房”在有些作品裡面就指臥室。如柳永《晝夜樂》:“洞房記得初相遇,便只合、長相聚。何期小會幽歡,變作離情別緒,況值闌珊春色”。而柳永初入煙花柳巷,作品中“洞房”使用非常多。

到了唐以後,“洞房”逐漸成為男女歡合場所的代稱,其實這也是從臥室引申出來的。唐朱慶餘《近試上張籍水部》詩:“洞房昨夜停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古今小說·金玉奴棒打薄情郎》:“雙雙拜了天地,又拜了丈人、丈母,然後交拜禮畢,送歸洞房做花燭筵席。”

宋代汪洙的《神童詩》裡面,將新婚直接用“洞房花燭夜”來指代,與“久旱逢甘雨,他鄉遇故知,金榜題名時”並稱人生四大喜事,通過蒙學的方式在大眾中傳播,並且迅速得到認同,後來人可能覺得“洞房花燭”四個字還有些繁瑣,就在口語中直接使用“洞房”來代表男女新婚之事。

而這種半文雅,有出處,偏偏又非常世俗、合乎動物本能的對詞的定性正是老百姓樂此不疲的事情。

就好像鬧洞房吧,喊了多少年要禁止的惡俗了,什麼時候真正禁得了?

“洞房”為什麼特指男女新婚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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