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公司年報披露延期 上市公司年報審計“堰塞湖”待消除

年報披露最後期限越來越近,泰晶科技副總經理、董秘單小榮心急如焚。往年這個時候,公司年報審計工作已完成大半。受疫情影響,目前只完成約30%。單小榮日前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公司年報年審會計師在武漢處於隔離狀態,無法進行現場審計,年報披露可能要延期。

泰晶科技面臨的難題是湖北地區109家上市公司的縮影。北京、深圳、浙江、四川等地不少上市公司年報審計工作也受到一定影響。一位資深財會人士表示,有的審計機構嘗試“遠程審計”方式,但只能起到輔助作用。現場審計工作延後,上市公司年報審計高峰來臨之際,“堰塞湖”難以避免。

這個問題已引起監管層高度重視。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就上市公司2019年年報披露時限問題,監管部門近日發文摸底,包括能否在預約時間或4月30日前披露年報、不能如期披露年報的原因以及對監管機構的建議等。

多家公司年報披露延期

王先生是一家總部位於深圳的上市公司董秘,該公司旗下20多家子公司分佈在全國各地,僅湖北地區就有7家。王先生日前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作為一家制造業公司,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都是現場審計的重點。公司年審機構總部位於河南,審計師無法到達現場,即使能來現場審計,按照規定需要隔離觀察14天。公司年報審計工作受疫情影響較大。

浙江某製造業上市公司董秘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公司審計機構不在湖北,但已與公司溝通了“審計工作往後延”事項。目前審計工作進度較慢,將優先對疫情較輕地區子公司進行審計。“原計劃3月份披露年報,現在看來不好說。”

一些軟件信息類公司的年報審計工作受影響相對小一些。四川某軟件類公司董秘告訴記者,公司年報審計工作推遲了兩週左右。審計內容相對較少,預計公司年報能夠如期披露。

同花順iFind數據顯示,截至3月8日,滬深兩市共有514家上市公司更正了2019年年報披露時間。其中,463家公司年報披露延期。

擔任多家上市公司獨董的一位資深會計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審計機構一般年前就會進場,與上市公司高管溝通審計計劃和重點審計事項,3月底完成重要會計科目審計底稿,預留一個月時間完善審計底稿。從目前情況看,很多公司的審計工作延遲到了3、4月份。

遠程審計“探路”

“在全國我們有160餘家上市公司客戶,湖北地區就有30餘家。公司人員大多在武漢,受疫情影響難以開展審計工作。”總部位於武漢的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一位部門負責人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現場審計難以實施,但部分審計工作可以通過遠程方式解決。

北京市註冊會計師協會指出,“遠程審計”是指註冊會計師受特殊情況和不可抗力影響,無法按照既定審計計劃赴被審計單位主要辦公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實施現場審計,而在辦公室或審計人員居住場所通過網絡通信渠道和信息化工具,獲取被審計單位電子化財務資料和其他與審計相關的信息資料,同時與被審計單位、涉及審計取證單位、監管部門等相關人員遠程交流,實施部分審計工作並形成相關工作底稿,後期再追加現場審計的工作方法。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制定了遠程審計工作指引,並通過這種方式推進了部分審計工作。該所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遠程審計”屬於新興的審計方法,現代信息技術提供支撐,在歐美等地運用較多。例如,利用數據交換平臺或遠程訪問軟件,可以接觸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數據和財務數據;利用審計數據分析方法,協助制定審計計劃,實施部分程序,並識別評估風險;利用大數據深入瞭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利用無人機遠程盤點固定資產和存貨等。

“對於國內審計機構而言,遠程審計是新生事物,缺少統一執業標準。遠程審計只是一種輔助手段,不能取代現場審計,但在目前的情況下有一定積極意義。”福建一位會計人士指出,此次疫情正好發生在企業年報披露的關鍵時期,審計工作難以正常開展。會計師事務所非現場審計技術、手段和人才缺乏,軟硬件準備都不充分。審計資源獲取不足、基礎數據不全面、審計程序不規範,會帶來審計風險。

“堰塞湖”難題待解

北京註冊會計師協會專業技術委員會發布專家日前提示,在當前環境下,遠程審計工作方式只能作為現場審計工作的補充,不能完全替代現場審計工作。在審計準則及指南中均沒有就遠程審計工作方式提供相關規定和行業執業意見,且絕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缺乏大規模實施遠程審計工作的經驗。實施遠程審計工作過程中,可能存在因管控措施不當導致審計風險提升的情形。註冊會計師在實施遠程審計工作時,應特別關注這種方式的固有風險,包括數據傳輸和存儲的安全性、數據真實性和完整性、信息化工具軟件的可靠性、審計程序和審計證據獲取的合規性和有效性,以及履行保密義務等職業道德要求。廣東省註冊會計師協會亦提示遠程審計風險。

不過,多家上市公司董秘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如果年審機構認可這種方式、且相關操作符合法律法規,上市公司並無異議。“上市公司一般在上年12月最後一週通過交易所信披系統預約年報披露時間,日後變更需要與交易所監管員溝通,一般情況下變更不超過兩次,頻繁變更需要說明理由。”四川一家上市公司負責信披事務的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受疫情影響,預計會有更多上市公司申請延期披露年報。

上市公司年報審計“堰塞湖”問題已引起監管層關注。多個部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要靈活妥善調整企業信息披露等監管事項。上市公司受疫情影響,難以按期披露業績預告或業績快報的,可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延期辦理;難以在原預約日期披露2019年年報的,可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就上市公司2019年年報披露時限問題,監管部門近日發文摸底,包括能否在預約時間或4月30日前披露年報、不能如期披露年報的原因以及對監管機構的建議等。

事實上,年報推遲披露會面臨諸多問題。前述深圳上市公司董秘指出,按照相關規定,4月30日是上市公司年報披露截止日,“首先難過這一關。”預計多數上市公司仍須按期披露,疫情較重區域可能適當延期。前述四川軟件公司董秘則指出,年報披露延期,通常一季報也會延期,上市公司的運營計劃可能被打亂。

對於審計機構而言,年審工作集中完成,如何保證審計質量面臨挑戰。

原標題:遠程審計難解近憂 上市公司年報審計“堰塞湖”待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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