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直到41年12月9日國民政府才正式對日本、德國、意大利宣戰

78年前,1941年12月9日,國民政府發佈文告,正式向日、德、意宣戰,也發表了對德、意宣戰的文告,明確宣佈:“中國對德意志、意大利兩國處於戰爭狀態。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德或中、意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至此,中國與英、美、加、荷、澳、新(西蘭)、法等國的聯合陣線形成。


  從1937年7月的七·七事變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是我們常說的“八年抗戰”。從1931年9月的九·一八事變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無條件投降,則是更加真實的14年抗戰。但是從1941年12月9日國民政府正式對日宣戰到日本無條件投降,卻只有短短的3年零8個月。


  這是怎麼回事?如今天很多國人未想過為什麼盧溝橋是戰爭爆發地一樣,很多人也不知道,為什麼從1937年七·七事變算起、中國全面抗戰已經進行了4年零5個月,國民政府才終於正式對日宣戰?


為什麼直到41年12月9日國民政府才正式對日本、德國、意大利宣戰

  無須諱言,最直接的原因是美國參戰了:1941年12月7日,日軍偷襲珍珠港。12月8日,美國對日本宣戰。於是才終於有了12月9日的國民政府對日正式宣戰。


  美國一旦被偷襲,第二天就宣戰,最後一定要把偷襲者打到無條件投降方才罷手;我們不是被“偷襲”而是侵略者早已明火執仗了、在南京屠城了、大半個中國被侵佔了,竟然還未向對方“正式宣戰”,一邊進行著抵抗,一邊琢磨著妥協,一邊盤算著退路。


  日軍偷襲珍珠港


  首先出現的是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的“調停”。1937年12月2日,蔣介石對陶德曼大使表示:中日可以談,日方條件還不算亡國條件。12月6日,國民政府國防最高會議決定接受“陶德曼調停”。只因侵略者攻陷南京條件大大加碼,“陶德曼調停”才宣告中止。


  接著又出現了1938年5月日本外相宇垣一成的代表與國民政府行政院長孔祥熙的代表在香港秘密接觸。宇垣一成在日記中記錄了孔祥熙的表態:“內蒙設置特殊地區是可以的。”“在條約上公開承認滿洲獨立,我們國內很困難,只有悄悄地逐步實行。”後因日本陸軍強硬派要“蔣介石下野”,交涉才告吹。


  1940年軍統局又派人冒充“宋子良”3月在香港、6月在澳門與日本參謀本部鈴木卓爾中佐交涉,甚至一度擬定蔣、汪、日三方長沙會談,被日方列為“桐工作”,稱“曾經是事變行將解決,日中兩國最接近的一剎那”。


  “陶德曼調停”


  當然應該理解當時中國獨立抗擊日本法西斯的困難局面。也不能說與對方接觸不包含權宜之計而都是出賣與叛變。畢竟國民政府苦撐到了最後日本投降。畢竟抗日戰爭是一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弱國面對一個帝國主義強國的戰爭。


  1937年7月17日蔣介石發表廬山講話,1900字文稿6次提到“弱國”。當時所說的“弱”,是指國力弱、軍力弱、裝備弱、訓練弱。至於精神弱、意志弱、心理弱、鬥志弱,則未曾意識到,或者意識到了也不願承認。


  8年抗戰也好,14年抗戰也好,直到“珍珠港事件”發生前,雖然有“皇姑屯事件”“中村事件”“萬寶山事件”“九·一八事變”“一·二八事變”“張北事件”“七·七事變”,但沒有一個事變使國民政府痛下決心與侵略者徹底決裂、撕破臉皮正式宣戰。


  國民政府始終沒有放棄私下接觸與調停,始終在尋找可能的妥協之道。如果日本不偷襲珍珠港,如果美國不對日宣戰,中日之間這場不宣而戰的戰爭又該怎樣了結?


  西奧多·羅斯福總統警告美國人時講過一段話:“我們決不能扮演中國的角色,要是我們重蹈中國的覆轍,自滿自足,貪圖自己疆域內的安寧享樂,漸漸地腐敗墮落,對外部事務毫無興趣,沉溺於紙醉金迷之中,忘掉了奮發向上、苦幹冒險的高尚生活,整天忙於滿足肉體暫時的慾望,那麼毫無疑問,總有一天我們會突然面對中國今天已經出現的這一事實:畏懼戰爭、閉關鎖國、貪圖安寧享樂的民族,在其他好戰、愛冒險民族的進攻面前,肯定是要衰敗的。”


  這是我們必須面對的真實歷史。真實歷史之所以提供啟示,就因為它是扎人的荊棘,不是嫵媚的花環。


為什麼直到41年12月9日國民政府才正式對日本、德國、意大利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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