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後,強制實行一夫一妻制,那已娶的小妾們該如何處置?


在古代,男尊女卑的傳統觀念根深蒂固,女子的地位極其低下,甚至有些男人只把女子當成生育工具,對女子絲毫沒有一絲的尊重。他們普遍認為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屬品,只能依附男人而活,所以對女人提出了很多苛刻的要求,比如不準拋頭露面,三從四德等等。

也正因女子在家中乃至整個社會都毫無地位,很多男人便光明正大地坐擁三妻四妾,甚至以此為榮。

新中國成立後,強制實行一夫一妻制,那已娶的小妾們該如何處置?

中國在很早以前就實行一夫多妻制了,不過最初的對象一般以姐妹為主,比如舜帝迎娶的娥皇女英便是如此,兩人的地位平等。到了階級社會後,一夫多妻的觀念發生了改變,此時應該叫一夫一妻多妾制。一個男子只有一個正妻,卻可以擁有多名妾室,而正妻和妾室的地位存在嚴重的不對等。

首先,作為男人的正妻,一般需要明媒正娶,之後便以女主人的身份自居,負責管理整個家庭的內務和對外接待客人,是男人的賢內助。正妻生的孩子叫嫡出,身份要比其他妾室子女要高一等,兩者的待遇更是千差萬別,而且通常只有嫡子才有資格繼承父親的職位和財產。

新中國成立後,強制實行一夫一妻制,那已娶的小妾們該如何處置?

而妾室的迎娶程序就簡單多了,只要找個吉日把她接回府中即可。而且雖說是男子的妾室,其實和奴婢差不多,不僅在府裡地位低下,還要受正妻的管束,更沒資格代表男主人接待客人。妾室所生的孩子叫庶出,他們雖說也是男主人的孩子,但身份和待遇卻和嫡出子女完全不同,他們也沒有資格繼承父親的職位和遺產。可以說,妾室就是滿足男人虛榮心和傳宗接代的工具而已。

一夫一妻多妾制起初只流行於帝王、諸侯和權貴之間,後來逐漸流傳至民間,很多男子為了彰顯自己有權有勢,而喜歡多娶幾房小妾。正是因為小妾地位低下,所以一般清白人家的女子都不願意做別人的小妾,只有家境貧寒或混跡青樓的女子才不得不做妾。

新中國成立後,強制實行一夫一妻制,那已娶的小妾們該如何處置?

一夫一妻多妾制在中國流傳了數千年之久,直至民國時期,納妾的風氣依然盛行,很多軍閥或鄉紳財主都會娶幾房姨太太來伺候自己,比如民國大總統袁世凱,就娶了一個正妻和九個姨太太。

但辛亥革命過後,新民主主義制度席捲全國,很多人受到新文化的影響,逐漸摒棄了這種傳統觀念,女性地位得到顯著提高,廢除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呼聲也日益高漲,為了順應潮流,保護女性權利,政府最終決定廢除這種落後制度。

新中國成立後,強制實行一夫一妻制,那已娶的小妾們該如何處置?

在1950年的時候,新中國頒佈了首部婚姻法,裡面便明確提出了要廢除三妻四妾、包辦婚姻等不良的婚姻制度,禁止出現任何重婚、納妾、童養媳等陋習,實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婚姻制度。此時,中國已經從法律上強制禁止一夫一妻多妾制了。但這裡也出現了一個問題,那些已經被娶的姨太太該如何處理呢?

新中國成立後,強制實行一夫一妻制,那已娶的小妾們該如何處置?

要知道,這些所謂的姨太太自出嫁後就幾乎和孃家斷絕了聯繫,而她們本身又沒什麼文化和謀生的手段,如果要把她們掃地出門的話,估計這些人大部分都得餓死街頭了。所以,政府針對這個問題,特意又提出了新規定:如果在《婚姻法》頒佈之前就已經娶了的姨太太本身不想離婚的話,那麼他們的婚姻關係便繼續維持下去,但男子不得納新的姨太太。

新中國成立後,強制實行一夫一妻制,那已娶的小妾們該如何處置?

在1952年的12月,廣東省婦聯副主席古大存提出,是否離婚應該由女性決定,而非男方。如果女性要求離婚的話,政府必須立刻批准,並儘量滿足她的離婚權利。如果女性沒有提出離婚的話,就讓他們繼續保持原來的關係,共同生活下去。這個解決方案出臺後,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甚至很多現代男人都為此羨慕不已。

新中國成立後,強制實行一夫一妻制,那已娶的小妾們該如何處置?

直到如今,我國港澳地區依然存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其中最出名的就是澳門賭王何鴻燊和他的四個老婆了。雖然曾遭到很多人的質疑,但何鴻燊卻表示自己按照的是解放前的婚姻制度,並沒有違反規定。不過女人多是非也多,如今何鴻燊尚未去世,但他的老婆們卻已經在暗中爭奪財產了。由此可見,老婆太多也未必就是好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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