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孔乙己:我偷東西被打斷了雙腿,用手爬著也要去買酒喝

《後漢書·郭玉傳》:“其為療也,有四難焉:自用意而不任臣,一難也;將身不謹,二難也;骨節不強,不能使藥,三難也;好逸惡勞,四難也。”

《狂生重讀魯迅》系列第三章

“孔乙己,你又去偷東西了?”

“我沒有偷……讀書人的事怎麼能叫偷呢……”

初讀《孔乙己》,只覺得他很可憐,不僅處處被人嘲弄,還被人打斷了腿,最後再也沒有人見過他。孔乙己大概是死了吧,小說結尾中只說再也沒有人見過他,魯鎮上的人們也不再談起他,孔乙己彷彿重來沒有出現在魯鎮上一般的消失了。

這或許才是最大的恐怖吧。一個活生生的人就這樣消失了,卻沒有一個人在意,也沒有一個人去尋找。


“酒鬼”孔乙己:我偷東西被打斷了雙腿,用手爬著也要去買酒喝

“短衣幫”、“穿長衫的”和孔乙己

魯迅在《孔乙己》中將人物群體分為三層:

“短衣幫”指的是穿的是那些短衣打扮的勞動人民,他們穿著短衣是為了方便幹活,而且短衣不易磨破衣袖可以穿的更久。他們一般沒有什麼錢,只肯花四文銅錢買酒喝,最多再加上一文銅錢買一碟茴香豆或者鹽煮筍。

“穿長衫的”指的是魯鎮上那些已經考取功名的讀書人,他們穿著當時讀書人標誌性的長衫,過來喝酒時往往會花上十幾個大錢買上一碟葷菜配酒,坐在隔壁的包間裡慢慢的喝。

孔乙己則是介於兩者之間,他既不屬於“短衣幫”,因為他不勞動也沒有謀生的工作;他也不屬於“穿長衫的”,因為孔乙己既沒考中秀才也不像他們那般有錢。

可以說魯迅在孔乙己的人物定位上就很耐人尋味,因為像孔乙己這樣遊離在群體之外的人,是不會得到哪一方群體支持的,打工過活的人以嘲弄他來取樂,丁舉人因為他偷東西,便毫不留情的讓人打斷了他的雙腿。

“酒鬼”孔乙己:我偷東西被打斷了雙腿,用手爬著也要去買酒喝

孔乙己的形象

孔乙己是一位讀書人,他以前讀過書也參加過科舉,只可惜沒能考中秀才。

他的身材頗為高大,經常穿著讀書人標誌性的長衫來酒館中買酒喝,只是他的模樣很憔悴,臉色更是一青二白的彷彿許久沒吃過飽飯似的。

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部亂蓬蓬的花白的鬍子。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

孔乙己平時總是以讀書人自居,然而魯鎮上的居民們卻不這麼認為。

他們雖然大多知道孔乙己以前讀過書習過字,卻不見孔乙己考取到什麼功名,他們只看到孔乙己總是說些“之乎者也”這樣令他們很難聽懂的話語,因此覺得孔乙己並沒有什麼真才實學,而是“半桶水響叮噹”的貨色,大家都看不起他。

“酒鬼”孔乙己:我偷東西被打斷了雙腿,用手爬著也要去買酒喝

孔乙己窮困潦倒的原因

孔乙己雖然沒有考中秀才,但是他的一手毛筆字確實寫得非常好看。起初的時候經常有人找他代筆抄寫些書信,倒也有些收入,只可惜他有個壞毛病——又懶又喜歡喝酒

開始的時候,因為字寫得漂亮,鎮上很多人請他去抄書。只是剛乾幾天活,別人再過去看時,孔乙己連同別人家的筆墨紙硯、書籍全都找不到了。

這樣的事情發生第一次後還有人找他抄書,可是沒過幾天,孔乙己又連人帶書都不見了。如此反覆幾次之後,便再也沒有人敢找他抄書了,孔乙己也斷了自己唯一一條賺錢的路子

孔乙己的酒癮很大,甚至到了“飯可以不吃酒不可以不喝”的重讀。

沒錢了怎麼辦呢?

於是,孔乙己便只能靠偷拿別人家的東西去換錢買酒喝。

這也是為什麼人們見到孔乙己時,都會看到他的額頭上總是有傷痕的原因。偷東西被抓到了可不是要捱打嘛,不過都是鄉里鄉親的,孔乙己即使被別人抓到了,也沒有挨太重的毒打。

“酒鬼”孔乙己:我偷東西被打斷了雙腿,用手爬著也要去買酒喝

孔乙己的善良

孔乙己雖然懶,又喜歡喝酒,甚至還偷拿別人的東西換錢喝酒,但是他卻是一個善良的人。

有幾回,鄰居孩子聽得笑聲,也趕熱鬧,圍住了孔乙己。他便給他們茴香豆吃,一人一顆。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著碟子。孔乙己著了慌,伸開五指將碟子罩住,彎腰下去說道,“不多了,我已經不多了。”

自己都只能靠偷點東西換酒喝了,他還捨得把自己不多的茴香豆分給孩子們吃,可見孔乙己的內心還是善良的。這樣的善良還體現在與人不爭上面,面對人們的嘲諷和取笑,他只是生氣,並且想著不能和他們說話,而從來不去怨恨、報復誰,也從來沒有和人爭執動手。

“酒鬼”孔乙己:我偷東西被打斷了雙腿,用手爬著也要去買酒喝

孔乙己的末路

偷竊終究不是正道,孔乙己最終嚐到了惡果。他因為偷丁舉人家的東西被抓住了,寫了認罪的條子,被人打了大半夜,最後被打斷了雙腿。

從此以後,孔乙己好久都沒有再來酒館買酒喝,他應該是想來的,只是雙腿斷了來不了。

在初冬前的一天下午,孔乙己再次來酒館買酒,這時候的他已經完全沒有了讀書人的樣子,“他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穿一件破夾襖,盤著兩腿,下面墊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

孔乙己的腿斷了,但他還是喜歡喝酒,他用蒲包墊著下半身,用雙手撐著過來買酒喝。如果他肯將這份對酒的喜愛用來做事或者讀書,他的人生或許不至於如此悲慘。

在這次之後,孔乙己再也沒有來買過酒喝。一天過去了,一週過去了,一個月過去了,一年過去了……魯鎮上的人們再也沒有再見到孔乙己的身影,也沒有人聽說他的消息。

孔乙己大概是死了吧,為了喝上一碗酒而死的。

“酒鬼”孔乙己:我偷東西被打斷了雙腿,用手爬著也要去買酒喝

狂生君的結語

上天給了孔乙己一副高大的身軀,孔乙己卻用它來喝酒;先生教給孔乙己一手好書法,孔乙己卻好喝懶做;父母教給孔乙己善良,孔乙己卻對自己很殘忍……

孔乙己啊!

你為什麼要把一手好牌打的這麼爛,為什麼不敢把“即使斷了腿都咬著牙用雙手撐著爬過去買酒喝的勁頭”用在好好生活上,哪怕你幫別人抄一天書就跑去喝一天酒也可以活得很好啊。

可惜,這世界沒有重來,也沒有如果。

孔乙己這一生似乎都繞不過“好喝懶做”這四個字,懶惰折斷他的翅膀,貪杯將他推進了窮困潦倒的深淵。

酒再好,莫貪杯;酒再好,莫迷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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