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疫情公司讓主動離職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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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疫情上班人士無法上班的話,公司如果要求員工主動離職的話,那麼公司將得賠員工三個月的工資以上


老李談金道黃金


既然讓主動離職,那也沒有辦法

首先調整好自己的心態,一個公司已經決定讓你離去了,你再挽回也沒有必要,因為這樣你在公司裡面也得不到發展,與其在那裡可憐巴巴的待著,還不如出去再做個其他事情,有可能有所提高呢

第二點就是,這個時間段你應該在找工作,正好現在是個空檔時期,也有很多公司也需要人,也有公司招人的,所以這個是很重要的,稱這個時間段找自己感興趣的工作,然後做自己的事情,在賺錢之餘做自己喜歡做的事,這樣你對事情包括對離職的這件事就能很快忘掉

第三點就是,不論怎麼樣?在中國只要你勤快,肯定餓不死這個是肯定的,所以發小財,靠勤勞發大財,靠運氣,一定要讓自己勤奮起來,只要你升職的,就會高一點,把握好自己所能做的事情,把它做到極致,從0到1,從現在開始也不遲,不要有太多的想法,生活處處是驚喜,或許在你不經意間會有彩虹出現,所以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帶來幫助,讓我們共同努力,因為我也跟你一樣,現在屬於下崗人員,同是天涯淪落人




小李的在奔跑


1、提前復工的前提是公司必須通過主管部門的復工申請和批覆。批覆後,方可復工。如果沒有批覆,提前自行復工屬違法。 2、在員工沒有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制度也要合法),的情況下。公司沒有任何理由要求員工主動辭職。 3、堅持到公司上班,考勤,如果不給你考勤和支付工資構成違法事實後,就尋求勞動仲裁部門援助(或向屬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收起


鹿知訊


因為疫情公司讓主動離職怎麼辦?理當向公司索要賠償金,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

離職發生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的受案範圍為: 1、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4、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其他勞動爭議。


每日情感說


1.因為疫情不能及時回公司上班,一定程度上給公司造成了間接性的損失,看似可以理解,實際上,作為個人來講;不管公司發佈些什麼類似讓主動離職 不離職不發上月工資等等情況,都是對一個員工的不負責,對過去的努力成果的一種否定;

2.當前疫情導致不能及時回公司上班,此為不可抗因素,且,各省辦公室均有出臺些相關政策;如延遲復工 未及時復工員工薪資結算 未上班人員工資發放情況相關政策等等;

3.如果一定要讓主動離職,可通過協商前期薪資發放及未到崗時間薪資補償及失業保障等等報酬;

如存在薪資拖欠及不能如數發放情況,可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你的薪資和離職的經濟補償金等等。





xyf118


因疫情期間道路封閉,無法返回公司上班,已經說明了是不可抗力因素。而公司竟然還讓你自己主動申請離職,那麼說明這個公司也不是什麼良心企業。


那麼我們要做的就是維護好自己的權益,由於疫情的影響,各個企業用工需求降低,現在離職,恐怕想找到下一份工作也不是很容易。


第一,可以先積極跟公司協商,看是否可以待崗休息即停薪留職,等道路解除封閉後,儘快到崗。這樣對雙方都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第二,協商不成,公司還是執意要求你主動離職的話。我們就要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把與公司的聊天記錄保存好,在所住社區開具道路封鎖證明。不要主動提出離職,除非公司按照國家相應的政策給予賠償。否則,就去申請仲裁。


最後,希望樓主能和公司有個好的協商結果,走仲裁是無奈之選。也希望我們兢兢業業的普通人都能越過越好。


PHP程序媛


01

2020年一場肆虐的疫情使許多企業成了受害者,很多中小型企業抗風險能力較弱,所以,經濟寒潮之下辭退員工對企業來講,如同壯士斷臂,是雖然雙方都會痛苦,但這是一種企業自救的方法,至於這種自救是否有效,還需時間來驗證。


02

這種在特殊環境下自然剝落的人事關係,總比挾持員工一起陪葬要好很多,試想一下,如果公司一直不開工,也不辭退也不發工資,那麼是不是更加讓你難受?所以,建議還是調整好自己的心態,不要在此糾結而放棄前行,好好規劃一下,利用這個空檔期提升一下自身的價值,並且規劃一份新的工作。古語說:“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結合目前的實際情況,細品一下這句話會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03

前面1-2已結分析完了,那麼接下來就是該告訴你如何去做了。

1、既然是被辭退,那麼你就找好自己相應的證據,去和公司按勞動法協商賠償之事;

2、對自己的未來職業之路做個規劃,準備一下簡歷,去各大求職網站投簡歷找工作應聘;

3、利用空餘時間提升自己,對自己未來的發展做點鋪墊工作,多學多練,在中國,只要勤奮,在哪裡都餓不著!


小達人乾貨分享中心


如果你有打算或者找好下家了,可以主動離職。

如果沒有找好下家,公司讓你離職可以不同意,自己離職不會有賠償,但是公司強制裁員終止合同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根據合同法進行賠償。

注意一個情況,如果真的遇到公司裁員需要保留相關證據。

最後說一點,遇到這種情況誰都不想,和公司耗著也沒意思,對自己未來負責,這時候我們要儘快找到新工作。祝你好運。


樓上你楊哥


這公司格局也太小了,前段時間只看到公司為了共度難關,申請員工主動調薪的,主管帶頭,沒有讓主動離職的。疫情期間,一般工會,辦事處都有發文,有保障體系,要求正常發工資,如果你想搞他,可以申訴,如果能陪N+1,公司本身也沒有什麼潛力,離職也罷。


故事裡的胖子


“首先 法律上不存在“自動離職”的概念 一般是指勞動者擅自違法離職 未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違法離職的情形。如果經勞動者提出 用人單位同意立即解除合同 則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1)的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用人單位不得附加扣減工資的條件 否則視為違法剋扣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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