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種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藥材

國家對於重點保護的野生藥材物種分為三級管理。1987年10月30日國務院在頒佈《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的同時,也公佈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藥材物種名錄》,共收載野生藥材保護物種76種。

76種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藥材

一級:瀕臨滅絕狀態的稀有珍貴野生藥材物種(4種)。

虎骨(現已禁止貿易使用)、豹骨、羚羊角、鹿茸(梅花鹿)。

76種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藥材

二級:分佈區域縮小,資源處於衰竭狀態的重要野生藥材物種(27種)。

鹿茸(馬鹿)、麝香(3個品種)、熊膽(2個品種)、穿山甲、蟾酥(2個品種)、蛤蟆油、金錢白花蛇、烏梢蛇、蘄蛇、蛤蚧、甘草(3個品種)、黃連(3個品種)、人參、杜仲、厚朴(2個品種)、黃柏(2個品種)、血竭。

三級:資源嚴重減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藥材物種(45種)。

川貝母(4個品種)、伊貝母(2個品種)、刺五加、黃芩、天冬、豬苓、龍膽(4個品種)、防風、遠志(2個品種)、胡黃連、肉蓯蓉、秦艽(4個品種)、細辛(3個品種)、紫草、五味子(2個品種)、蔓荊子(2個品種)、訶子(2個品種)、山茱萸、石斛(5個品種)、阿魏(2個品種)、連翹、羌活(2個品種)。”

以上規定為1987年規定,後續有關部門對其中一些物種做了調整。

溫馨提示: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決定自2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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