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課的“講”與“不講”

近日,我在家聽網課,發現很多閱讀課,老師都會講作家作品文學常識,對於一節三十分鐘的網上教學,利用兩三分鐘時間講解作家作品常識,價值究竟有多大呢?

語文課講解作家作品文學常識,這是語文教學的傳統“動作”,據說這樣做的目的可以幫助學生了解作家,會給予愛讀書的孩子一個閱讀方向。我不否認語文課這樣做的教學目的。但是這種純粹的文學常識講授,不管是網課,還是現場教學,如果老師不講,學生難道真的就不能瞭解嗎?

這在信息尚不發達的時代,老師不講學生不知,老師不授,學生無從查起;老師必須在課堂上好好講解,生動講解。上世紀九十年代,我讀初中,見過一個語文老師的筆記本,磚厚的一本,蠅頭小字,如蟻排衙,逐條抄錄現當代作家作品文學常識。始知,老師的知識為什麼淵博了。如今信息檢索方便至極,一個手機,就可搞定你想知道的“常識”。因此,像這樣的純粹記憶性知識,課堂上,老師大可不必講解。不妨設計好學習任務,讓學生自己動手去搜索、積累。學生聽了,未必就記住;學生動手體驗,不僅可以加深印象,而且在檢索過程中,說不定還會有意想不到的發現呢。

作家作品這類文學常識,即使要講解,也不能做單純知識的“販賣者”。最好講老師自己閱讀該作家代表作品的感悟心得,以及老師本人對某個作家的大體認識、評價。這些感悟、心得、認識和評價都是基於老師自己的閱讀實踐。這樣一講,學生不僅收穫了文學常識,而且在讀書這件事上也受到了老師的耳濡目染。否則,講再多的作家作品文學常識,也不能驅使學生去讀書的。不由得回憶起讀大學時,歷史系的同學經常談起一個博士老師,講課視野開闊,一個歷史事件,老師能講諸家看法。有一次,我反問,老師自己的看法呢?同學語塞。

一個語文老師,沒有豐富的讀寫實踐,語文知識講得多麼華麗,課堂依然是蒼白的。同理,一個學生學習語文,知道再多的語文知識,如果沒有大量的語文讀寫實踐,那麼學生的語文素養也是低下的。當前,“整本書閱讀”成為語文教學的“熱點”話題。可是對於“整本書閱讀”的落地,不在於有多少理論創見,也不在於有多少名師上示範課。整本書閱讀關鍵在於“讀”——師生共讀。今年寒假,我重讀《駱駝祥子》三遍。當我讀完第一遍時,我發朋友圈。其中一位教師朋友留言“這個時候,老師裡,尤其是語文老師裡,能像你這樣還能把名著再讀一遍的人不多了!”看到這條留言,我內心是悲喜交加。有時,我弱弱地想做個調查,課標推薦必讀名著,老師全部讀過的會有多少呢?轉念一想,還是不要多事,讀書是自己的事,你憑什麼調查別人讀過幾本?自己好好讀就是了。

討論語文網課講解作家作品文學常識這件小事,換個角度看,這就是網課的“講”與“不講”問題。我的意見是講能啟發學生思考的知識點,講能引起學生共鳴的知識點,講能激發學生學習自覺的知識點;不講學生自學能掌握的知識點。講老師自己深刻的讀寫體會感悟,不講乾巴巴的知識概念。講老師獨特的生命生活體驗,不講生硬的教參結論。最好一節講一點,講透;不可講得面面俱到。

疫情之下,我想老師們還是在培養學生“我要學”、“我想學”、“我能學”方面,多多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吧!

網課的“講”與“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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