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工作的我還和父母同住被要求付生活費,給不給?

鄉下小夥在城市


我們村有一戶人家,兒子四個,老大今年56歲,小的47、8歲,八幾年開始四個兒孑先後都出去打工,老兩口在家種地,女主人對外炫耀:我的孩子誰掙的錢誰自己攢著,我們老兩口不能花孩孑的錢。

老大定過一次婚,因婚資不足後來黃了,幾個孩子都花錢都成了習慣,哪個也沒有攢下錢,不論城市還是農村沒有錢沒有房能娶上媳婦只是傳說,更是奇蹟。這四個兒子到現在都沒娶上媳婦,成了村裡人茶餘飯後的話料。

參加工作有收入了光交生活費不夠完美,家庭條件好的也要交生活費,因為是做為子女反哺的第一要素,只是這一點不算有孝心。

條件差一點的,除非你在花錢上有自控能力,也要多交錢給父母替你存著,人生總有用錢多的時候。充時備荒時用,卯吃寅糧有好處。

說句題外話:我崇敬一家人,創業時吃過從菜市場撿回的菜,生活相當的儉省,用四十年兩代人的努力,現在年收入百十萬。

一↑人要把自己的位定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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