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家人一起投資了30萬的生意,他出10萬,我出20萬,他沒時間經營,只出錢,怎麼分股?

金宏雲


這個問題我遇見過,倆人合夥出錢做生意,前期他出了點力,整個生意都是我在經營,後期他撒手不管了,沒到月底來算收益,當然收益和開始說的一樣,收益和風險共同承擔50%,但是這裡面太複雜,人工和精力怎麼算。

導致我現在沒有動力去做這個生意,收益已經和精力不成正比,所以合夥的時候前面一定要算好怎麼收益,往往忽略的就是人工費,這也是導致很多合夥的買賣做不長久的原因(感情是感情,利益是利益,一定要區分,不要混淆)我現在更希望我能徹走,或者生意經營不好,來年自己重新規劃做,脫離我的合夥人,已不破壞感情為基礎!

像樓主說的,你拿20萬,他拿10萬,你出錢出力,他坐等收益或者風險、建議不要合夥,自己咬咬牙借10萬是最靠譜的,你確實再也拿不出來10萬塊錢的話,那就合理的利益分配(並不好合理的利益,人心太複雜),個人建議,這個買賣還是自己做吧,合夥的買賣不好做,不好做!不好做!重要的事情說三遍,祝你好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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