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以下4种婚姻,都是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众所周知,之所以会有无效婚姻,是因为欠缺了法律意义上的婚姻成立条件,而导致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法律对无效婚姻也不给予保护。那么,无效婚姻怎么确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无效婚姻处理办法是什么?

婚姻法规定:以下4种婚姻,都是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无效婚姻怎么确定?

无效婚姻是指男人和女人虽然注册婚姻但因为违反婚姻的法律条件所以不产生婚姻的效力,应宣布为无效婚姻,严格来说,无效婚姻不是一种婚姻,它是用来解释婚姻之名和违法结合一个特定的概念。无效婚姻本身不是婚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无效婚姻的概念是在传统意义上使用的,国外学者将婚姻制度的要求分为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

那些违反公共要件的人被认为对社会危害更大,因此婚姻无效。违反个人私益要件的,被认为对社会危害较小,被称为可撤销婚姻。

从国外婚姻无效化的立法趋势来看,无效化的婚姻与可撤销的婚姻之间的差异正在逐渐缩小,总的趋势是逐渐减少无效化的婚姻类型,相应扩大可撤销的婚姻范围。国外无效婚姻制度的发展趋势对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具有可借鉴的重要意义。

婚姻法规定:以下4种婚姻,都是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并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合法的重婚;虽然没有结婚登记,但以他人名义与丈夫或妻子同居,也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合法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婚姻都是无效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主要依据有两个:其一是优生学的考虑,血缘关系太近的亲属结婚容易把生理上、精神上的疾病遗传给下一代。其二是伦理的要求,血缘关系太近的亲属结婚容易造成亲属身份和继承上的紊乱。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在我国的主要表现是表兄弟姐妹结婚。

3、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法定婚龄是指结婚时必须达到的最低年龄。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结婚”即男女一方或双方不足法定婚龄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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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处理办法是什么?

1、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诉讼中,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2、申请人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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