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鐸:看懂了書法這一點,才算上道

現在所通行的書法培訓班,其實本質上是一種“書法素描班”,追求一種極致的形似,並以此為成績的評判標準。此大謬矣。

因為,這種理念是以字形來決定用筆,也就是說怎麼用筆都是遷就字形而來的。這是當代書法與古法最大的分歧。如此“揚鑣”,必然導致書法的“分道”。

越寫越不古,也就不足為奇了。

但其實,真正的書法大家,取道截然相反:先有筆,而後才有字。

領悟了這層道理,才不會幼稚地叫喊:“寫字就是寫字,你就告訴我這個字怎麼寫就是。”須知,書法不是識字課,是筆課。

近日讀國騰飛發表在《中國書畫》上一篇《“拓而為大”——從筆墨角度看明末“三株樹”大字行草的書寫變異》的文章,談到王鐸結字之秘,觀點切中此肯綮,殊為難道,特摘錄段落片段如下:

王鐸:看懂了書法這一點,才算上道

王鐸臨王獻之《新婦帖》


康有為曾言:“元康裡子山、明王覺斯,筆鼓宕而勢峻密,真元、明之後勁。”

將王鐸歸為明之後勁,應當是言符其實的。尤其是用“鼓宕 ”來形容王鐸大字行草 書的用筆,可謂恰到好處。

一個“鼓”字有兩方面的理解:一方面為高起、突出的意思,也即評價其用筆圓潤厚重,有古拙意味,符合古法;另一方面是振作、催動之意,這是評價其書寫節奏變化大,有一種鼓舞、振奮的意味;與“宕”字相合,在其作品當中顯現出來,也符合其作書示人的表現。

王鐸對於起筆的形狀並不關心,因為他並不是“因形賦筆”,而是“因筆留形”,也就 是書寫時,並不是先在大腦中有一個起筆形狀,然後考慮如何下筆,而是先想如何下筆,至於一筆下去能構成什麼筆形,並不是他最關注的。

王鐸:看懂了書法這一點,才算上道

“既生”二字幾乎相當於一筆書,王鐸在書寫的時候,既不想明顯地作一筆書,又要儘量減少起筆的次數。

王鐸:看懂了書法這一點,才算上道

“聞遍”二字中,幾乎所有的起筆都是藏鋒逆入地,留下的筆觸都是圓筆,不見筆 鋒,但留下了筆畫的“鼓脹感”。

王鐸:看懂了書法這一點,才算上道

“節過”二字用筆較輕,基本是筆尖部分完成,筆筆不同,落筆形態與方向各有變化。

王鐸:看懂了書法這一點,才算上道

“到處”二字是王鐸最輕盈的一種寫法,幾乎只用鋒穎來完成。

有時為了造勢,也欲顯露筆形,但王鐸並不使用頓挫去強化起筆,而是按照筆勢需要的方向先大膽落筆,然後通過微微地提筆來將毛筆轉換到行筆的方向。如“予年”二字。

王鐸:看懂了書法這一點,才算上道

有時這種提按也會過火,如“夜”字第一橫落筆過重之後,為了能夠順利向右行筆,索性將筆直接提起來,到了末尾又另起一筆;“書”字第二橫也落筆過重,行筆時大幅度地把筆提起來,形成鮮明的粗細變化,而且保證了行筆質量。

王鐸:看懂了書法這一點,才算上道

王鐸的行筆很大程度上汲取了米芾的智慧,如米芾在其法帖中曾經記錄了自己對於筆法的體會:

學書貴用腕,謂把筆輕,自然手心虛。振迅天真,出於意外。所以古人說各各不同;若一一相似,則書奴也。其次要得筆,謂骨筋皮肉,脂澤風神皆全,猶如一佳士也。三字三畫異,故作異;重輕不同,出於天真,自然異。又書非可使毫,使毫行墨而已,其渾然天成如薄絲也。又得筆則雖細如棍發,亦圓;不得筆雖粗如椽,亦扁。此雖心得,亦可學;入學之理,在先寫筆,作字必懸手,鋒抵壁,久之必自得趣也。(米芾《寶晉英光集》上冊,清抄本,卷八,第六頁)

學習書法貴在用筆,米芾指出,不求“一一相似”的實質就是不要“因形賦筆”,首先要懂用筆之理,在此基礎上,只要寫得自然,定能渾然天成。

王鐸正是以此理運筆的。

現在的書法教學理論和方法,是一本字帖一個班,一個書家一個系統班。很多熱愛書法的朋友,不斷的報班學習,貌似要學一個完整的體系,當然未嘗不可,但書法要解決的首要問題,是用筆。不懂筆,寫字不見筆,學一千個培訓班也只能適得其反。

上面轉摘的這段論述,如明白——並不是“因形賦筆”,而是“因筆留形”——就是一大收穫了。

王鐸:看懂了書法這一點,才算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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