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書之祖”蘇軾,一個站在美學前沿的天才

蘇軾學識淵博,才蓋古今,述文縱橫捭闔,作詩豪邁雄健,是歷史上公認的文學藝術天才。

關於蘇軾“審醜”的書法理念,想必大多數看客都不曾耳聞。確實,這種與世俗背道而馳且需要一定古論積累的思想,並不容易在大眾間普及,多數聽罷會側目懷疑其真實性與可靠性,甚至會認為此論憑是後人空捏造,強行安插在蘇軾身上。

無妨,日子一天一天過,文章一段一段講。在討論蘇軾堅持“審醜”的美學思想前,得先了解一下蘇軾的書風及美學追求,如此才能為分析“審醜”理念做好鋪墊。

作為開啟宋朝“尚意”書風的代表人物,蘇軾在宋朝書史中有著不可或缺的貢獻。梁巘在《評書帖》中說“晉尚韻,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態”。其中“宋尚意”的“意”,就是受到蘇軾那句“我書意造本無法,點畫信手繁推求”的啟發而來。

至於《次韻子由論書》中所寫“吾雖不善書,曉書莫如我,苟能通其意,常謂不學可”,更是被後代奉為論述“尚意”之經典。

“醜書之祖”蘇軾,一個站在美學前沿的天才


關於“意”,明代項穆理解為“未形之相也”,通篇布算之後,以想象力去營造整體感覺,然後隨性發之筆端,為 “意”,古人講“意在筆先”,道理是相通的,專欄文章裡具體解釋過。

通俗來說,“意”是書寫者把內心感受和創作聯想結合在一起的無意識流露,是立足於法度之上的一種藝術表現,大概可以理解成“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

在蘇軾學書的過程中,曾有幸得到過當代多位前輩的理論教導和書跡釋疑,在綜合學習之後,他發現一旦為“法”所束縛,便很容易喪失自我。這不單是古人,也不單是蘇軾那個層面的人在思考的問題,在當代很多具有一定基礎的書家身上更易顯現,一邊是嚴苛的古人法度,一邊是被古人挖掘殆盡的創新機會,如果還按照以往的標準,在成就上並不會達到如前人一般卓越璀璨。所以,這個契機下往往會發生一些書學思想上的轉變。

蘇軾說“出新意於法度之中,寄妙理於豪放之外”,就是這種書學思想的前瞻性,讓蘇軾對顏真卿的書法推崇備至,因為顏真卿的字也是“變法出新意”,從二王中脫胎而出。

這種具有前瞻性的美學思想在當時與在今日並無差異,崇尚晉唐書法的宋朝,反對蘇軾創新者叫罵聲不絕於耳,但蘇軾並不理會,反而自負的說了一句“吾書雖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踐古人”,說白了就是不走古人老路,不亦步亦趨的模仿,因為模仿沒有出路。

“醜書之祖”蘇軾,一個站在美學前沿的天才


歷朝歷代主張變革的,各個領域,均或為“天才”一般的人物,也只有天才式的人物才有此魄力,才有此見識。

正是有了這樣的“豪言壯語”與“實踐成果”,蘇軾在此進一步理清審美矛盾,才有了《次韻子由論書》中那句驚為天人的“貌妍容有矉,璧美何妨橢。端莊雜流麗,剛健含婀娜。”

只要是漂亮,皺眉又如何?只要是美玉,不圓又如何?

端莊的姑娘也不能一直板著臉,可以多些歡樂。雄赳赳氣昂昂的漢子,也不是不能用小拳拳捶胸口。(原文不是指人)

蘇軾在以一種辯證統一的思想來看待書法審美。

這也就是“審醜”重要的開端。

美很重要,但美中一定要有些缺憾,才更有意思。

“醜書之祖”蘇軾,一個站在美學前沿的天才


在我讀到蘇軾這句詩的時候,我沒想到古代書論,反而想到了一個外國人,阿歷山德羅,也就是斷臂維納斯的作者。無論維納斯的手臂是如何斷的,總之斷臂不掩華彩,甚至比帶有手臂更具想象力,這大概就是“審醜”的重要性。

不禁感嘆蘇軾這天才一般的藝術嗅覺,這在歷代書家中都未曾出現過的。在蘇軾之前,諸人之變都是立於古,脫於古,蘇軾雖也如此,但其在理論上拓展了傳統書法的美學外延。

蘇軾的這些思想,在近端改變了當代書法的發展方向,在遠端刺激了南宋、金、元書風的發展,尤其是明朝的大成氣象。

比如張即之,楊維楨,張雨,徐渭傅山等。


“醜書之祖”蘇軾,一個站在美學前沿的天才


“吾聞古書法,守駿莫如跛”

蘇軾堅持“審醜”的書法理念,並不代表一味“創新”,這些概念也並非他憑空想出,而是從魏晉中得出。其中所言“古書法”,說的便是鍾張之流。

淡化波折,從隸變楷,也是一種打破世俗的審美概念,一筆三折與一筆平畫,美感自然是不同的。中國古典審美是一種“加法”,以繁為美是一種審美取向,也就是說當時楷書是“醜”,所以在魏晉時,雖然楷書已經能出現,但所有高規格題字與碑刻,都由隸書完成,少有楷書。到了今日,楷書成為實用性最強的書體,隸書的一筆三折則又成了一種“審醜”,這是一個輪迴式的過程。

守駿莫如跛,說的便是鍾張之類打破“完美”所做出的轉變。

“醜書之祖”蘇軾,一個站在美學前沿的天才


書法是一種極具時代性的藝術,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作用與追求,蘇軾在強調“審醜”觀念的同時,並不忽略刷其他方面的因素,只不過相對強調書法的抒情功能而已,更加強調立足於法度的個性表現,不再一板一眼,處處約束。他自己口中所說“吾書不甚佳”,多數像一種調侃,意思是別人說他“書不佳”,他也欣然承認了。這無疑驗證了一個件事,真正懂書法的人,能摸清書法發展規律的人,都不想太多解釋。

在蘇軾的書法理論中,“審醜”作為辯證美學的拓展,其根源依舊植根傳統,比如“書必有神、氣、骨、血、肉,缺一不成書”,關於這五個字,在《與古為徒》專欄中清楚解釋過,任何一位名家,都離不開這五種基礎。


“審醜”之於“審美”,就像李白也不恪守格律的狂放飄逸,就像小丑在監獄中對蝙蝠俠所說“你的存在讓我的人生更加完整”。如果用蘇軾自己的話來解釋,大概還是那句“出新意於法度之中,寄妙理於豪放之外”。

對書史有了解的朋友不難發現,歷史總是在重演,書法的發展在書法史中總是可見端倪的,理論會先於實踐,先行註定會被世人曲解,這大概是每個朝代都在發生的事情,從未謝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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