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工作時工資20000元,到手只有幾百元?你被"待崗"了嗎?

和很多人一樣,我畢業以後隻身來到了大城市,想要闖出一番天地。通過自己的努力和較好的運氣,我搭上了一個新興行業的順風車,半年前在一家公司簽了新工作,工資20000元,福利也很不錯。沒想到,一場突如其來的瘟疫,會給我帶來"滅頂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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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提到過,我們公司是新興行業,公司年頭不長,但是規模不小,大概有一兩千人。年初的時候我們還興沖沖地討論年終獎發多少,可是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新型冠狀病毒席捲了整個中國——起初,我也不知道會對我們普通打工仔有多大影響。後來,我們發現工期一推再推,公司基本上沒什麼業務了,我們被要求在家工作,平時也只是一些日常小活——往年這個時候可是我們最忙的時期。

我開始每天關注疫情,希望等到復工那一天。眼看病毒並沒有完全收服的情況,單位開始謠言四起——公司要撐不住了。確實,我們公司我還是知道點的,沒有業務,還要給大家發工資,現金流最多撐2個月。沒想到,高層下達的指令這麼快——80%人員待崗,沒得商量。很不幸地,我在這些待崗名單裡。這意味著,單位雖沒有解聘我,但是我每月只能拿城市職工基本工資——幾百元,這和簽約時的2萬元相去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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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突如其來的變故,所有通知"待崗"的人員都坐不住了。憑什麼?這些都沒有經過我們同意,也非自願,為什麼公司能自作主張設置我的工作性質?幾百元交房租都不夠,更別提吃飯等日常花銷了——公司這是要致我們於死地啊!

憤怒之餘,我們聯繫了律師,從律所瞭解到,公司的行為(未與員工商議,擅自做主給出待崗名單)已經觸犯了法律,《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我們決定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利益。廣大職場朋友遇到此種非自願情況,希望大家行動起來,還自己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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