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父母去世後,農村承包的土地,做教師的子女有沒有繼承權?為什麼?

無樣的天空


網友,你提的問題我現在就答覆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作為教師的你。在你的父母去世後。農村的承包地。有村民委員會收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土地確權證上的人口。整體消亡的。承包地有村民委員會收回。你別說是一個教師。就是農村村民。只要是不在一個戶口本上。土地確權證上沒有你的名字,你和你的父母已經分家另過。你的父母去世後。土地承包,由村民委員會收回。根據中國共產黨十九大章程。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是指的,是在一個戶口本上。戶口在一個農村集體承包地確權證上。如果這個戶口本上沒有你的戶口。這個確權證上沒有你的戶口。那麼承包的土地,就有村民委員會收回。








山東農村那些事


1、首先糾正一下,自然人對土地享有的土地使用權,而非土地所有權,土地所有權是國家和集體的,個人只對土地享有使用權,且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2、繼承權是法定的,如果你是父親的繼承人,依法享有繼承父親的遺產,包括土地使用權,並不因是教師的身份而被剝奪;

3、如果你的父親的土地使用權涉及農村的集體土地使用權,那就比較複雜了,要視這個土地是作什麼用的,如果是農村種植的,那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你是教師,不繼續從事農業生產的,村集體可能要收回,如果是宅基地,法律上,在城鎮居住和生活或者失去村集體成員的身份,就不會再分配給你,但作為繼承人還是會享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的繼承。




湘西大偉哥


關於農村父母去逝後,子女能否繼承他們合法享有的承包地的問題,在頭條裡已有過解答,不一樣的一點你是人民教師,至於子女是幹什麼職業不是繼承父母土地的重要關係,其重要的是在二輪土地承包合同內,你與父母是否為同一承包戶,我們知道二輪土地承包是以戶籍為單位而簽訂承包合同的,你如不與父母同一合同,可以斷定土地確權也不允許在同一不動產登記證書上出現,你的繼承權自然沒有了,不舉備以上條件你及使在村種地,也沒有繼承權。


百川王佔功


教師身份已經換不來一紙農業戶口,如果有能換,寧願要農業戶口也不要教師非農戶口。


翻不過那座山


只要在承包期內你是有完全繼承權的,但是戶口本上有沒有你,如果你是獨子那還好,你可以去換土地確權證,那如果你還有兄弟那就看父母把地留給誰了!


西北燕子


你戶口不在家裡地不會給你的


工程車


當教師一輩子,沒錢買房,回農村還不讓蓋,我住那裡呀?


阿彌佗佛7


我的理解是如果你願意,可以繼承經營權,到承包期結束為止。如果你想放棄經營權與村委會協商可以立即終止。


總能成功1


國家規定土地承包再續30年,所以你有權利繼承父親的土地,關鍵在於你是否和父親一個戶口!


用戶7890952186348


農轉非的時候,教師子女勇躍加入,為什麼現在你是教師子女,就要求繼承老人的農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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