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麥媽媽
用金錢獎勵孩子做家務,是可以的,但金額不可太大。
為什麼說可以呢?
1、讓孩子感覺勞動是有報酬的,人必須勞動才有收入。
2、可以鍛鍊孩子的動手能力。
3、可以適當培養孩子的金錢觀念。
4、可以讓孩子感覺自己是個有用的人,可以幹活,還可以掙錢。
國外的很多父母在孩子小時候都會給孩子物質獎勵。比如修剪草坪多少錢等等。或者孩子想要一個非常昂貴的玩具,家長可以讓他做家務來掙這筆錢。
從小鍛鍊孩子的自立能力有什麼不好呢?
不過物質獎勵的前提是,這個物質獎勵不能太高。
像樓主給的確實太高了。洗一次碗給20元,拖一次地給10元,倒一次垃圾給5元。
給的越多,這個獎勵就失去了意義。
比如倒垃圾一次就給5元,這樣孩子會覺的這個錢掙的太容易了,反而沒有成就感。
個人覺得:
洗一次碗給2元,拖一次地給2元,倒一次垃圾給1元.就可以了,每天讓孩子掙5元已經不少了。
金錢不可恥,掙錢更不可恥。從小學會掙錢更是一項技能。鍛鍊孩子的同時又教會了孩子不能不勞而獲,有什麼不好呢?
個人贊成,只是獎金要少點。要讓他感覺到掙錢的不容易。
各位家長的看法呢?分享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