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檢察院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1月30日,楚雄州人民檢察院召開黨組會議專題研究疫情防控工作,院領導班子、專職檢委委員、辦公室、財務裝備部、機關黨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會議。

楚雄州人民檢察院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會議傳達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對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傳達學習了省、州黨委、上級檢察院及相關部門的安排部署文件,學習了高檢院《關於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堅決做好檢察機關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新華社相關報道,逐條學習了《雲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20條措施》。

會議研究成立了由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周映樞擔任組長,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光俊擔任副組長,院領導班子成員、各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疫情防控組、信訪安保組、綜合保障組、宣傳教育組、督察組,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預案,提出了準確把握人員去向、認真執行日報告制度、加大對幹警防疫知識教育引導、做好疫情篩查工作、近期減少外出辦公辦案和集中培訓、近期避免大規模集體性活動、嚴厲打擊妨礙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積極推進源頭防控等八項工作措施。

楚雄州人民檢察院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會上,州檢察院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周映樞指出,全州檢察機關要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的重要指示,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精神上來,深刻認識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的嚴峻性、複雜性和艱鉅性,在黨中央和各級黨委的統一領導下,與相關部門緊密配合,強化領導,主動作為,堅定不移把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楚雄州人民檢察院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針對如何做好春節後人員返回工作崗位的疫情防控工作,他指出,要堅持內控外防原則,採用網格化管理,採取六項措施,確保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門,防止疫情向檢察人員及家屬擴散。

一要實行包保責任制。由州檢察院班子成員、專職檢委委員對10縣(市)檢察院和州檢察院各內設機構疫情防控工作進行責任包保,劃分“責任田”,督促10縣(市)檢察院和州檢察院各內設機構切實把上級決策部署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二要地毯式排查。在2月3日以前對全州檢察機關所有人員及家屬,包括與檢察機關密切聯繫的食堂、物業、安保等人員及家屬,按照“四個是否”(1月10日以後是否有湖北,特別是武漢旅居史;是否與湖北,特別是武漢返回人員有接觸;是否與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接觸;是否有發熱等症狀)的要求再次進行地毯式排查,排查情況由10縣(市)檢察院檢察長簽字,州檢察院各分管包保領導簽字後方可上報。

三要全方位消毒。

為確保人員返崗後工作環境安全,對機關辦公區域、庭院、食堂進行全方位消毒,切實強化對電梯間、辦公室、會議室、衛生間等重要區域消毒。

四要設置檢測點。對進入辦公區域的人員要嚴格檢查體溫,是否有症狀,是否佩戴口罩,對閱卷律師、來訪人員嚴格按照最高檢通知執行,無特殊情況其他外來人員一律不能進入。

五要強化安保力量。由法警支隊負責巡邏,加強院內機關安保力量,對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到崗處置。

六要加大督查力度。州檢察院派出督察組對各縣(市)院疫情防控工作進行明察暗訪,對工作不力、責任沒有落實,對有虛報、瞞報、漏報情況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連日來,全州檢察機關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級檢察院的安排部署,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在全州檢察機關開展大排查大起底,摸清人員去向、身體狀況,結合刑事檢察、刑事執行檢察、公益訴訟等職能積極開展工作,採取有力有效措施,堅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切實做到了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