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生上學懷孕,家長要學校負責。合理嗎?

草笑霜


不管是在校內還是校外搞的,這種事孩子本人不會公開去做的。不論是多大的孩子,高中及一下年級,學校沒有不禁止談戀愛的,難道學校要在校園每個角落都安排值班老師、請假外出派人跟蹤不成?假如孩子在如果在4、5月份懷孕、剛能看出身量時就秋天了,再加上孩子自己遮掩,老師只能認為學生胖了點,否則就得動手摸、問"你是不是懷孕了"、問家長"你們家孩子胖的不正常,你們家長看看是不是懷孕了"——那是老師找死的節奏。作為家長,自己孩子懷孕都不知道,還有什麼理由添個臉找東說西,不怕丟人顯眼!


老姚60317


其實這些情況我都真實的遇到過,座標江西贛州,有個同一個祠堂的女孩,高中也是在同一所學校,後來就不見人影,原來嫁人了,男方是一個又胖有醜又沒錢的人,我那同學長的很漂亮,雖然不是驚世駭俗,網紅臉肯定算得上,是因為懷孕才輟學嫁人,也沒啥大不了,只是個別情況,大多數女孩子在高中以下都是很自愛的,現代優秀女青年肯定是出在這裡邊


專懟媚日媚美媚歐


律師答疑:學校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取決於學校對這名女生的懷孕是否負有管理上的過失,如果學校已經盡到了自己應盡的管理責任,家長還要學校負責就是不合理的。


從行為能力上來看,一名高中女生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在發生性行為這方面,刑法僅對未滿14週歲的女生有格外的保護(即幼女,適用特別保護,幼女即便同意發生性行為也認為是強姦,因為在性行為方面幼女被認為無法表達自由意志)。而高中女生一般都年滿14週歲,在法律上並不屬於幼女,法律上是認可其對於發生性行為的意願屬於自由意志。

當然,高中女生上學期間懷孕還得看學校是否盡到了監管義務,女生如果是在晚自習或者女生宿舍發生性行為,顯然學校是存在監管不力的問題。但是女生如果是在下課時間和男生在某一偏僻的地方(學校監管的死角)發生性行為則是學校無能為力的,這個時候要學校負責顯然是不合理的。

學校需要承擔責任的另一種情形就是讓女生懷孕的人是學校的老師或者工作人員,這種個情況下,哪怕女生確實是自願的,老師或工作人員依然違反了相關的管理制度,家長當然可以追究學校的責任。


總而言之,大原則還是在於學校有沒有過錯?有沒有管理上的疏忽?如果學校已經盡了自己的管理責任,是高中女生違反相關的管理制度而與他人懷孕的,學校顯然不應承擔責任。



陳豪俊律師


這問題很簡單:

是老師的,

老師負責。

是學生的

學生負責。

不知道是誰的,

自己負責。

家長沒教育好,

也要負責。



貴不忘民


看對方是否是學校的老師,學生還是外面的人,情況不同……


鑫潤銓


為什麼要學校負責?還是你女兒自己不檢點造成的!懷孕了你舒服了,憑什麼怨學校呢?真是沒臉呀 不要臉。讓學校負責可以,乾脆給學校當慰安婦得了,負責你女兒一輩子。


唯美型男A


高中女生上學懷孕,家長要學校負責。合理嗎?

懷孕生子本是一件人生喜事,而對於正處在身體發育,學業未成,尚在讀書的高中女生來說無異於是一件悲劇。


發生這樣的事,大多家長往往把責任推到學校身上,認為是學校的管理漏洞造成的,尤其是全寄宿制學校,這鍋學校當然不背。

那麼,像這種事情誰責任最大?誰又該來負責呢?學校又該負什麼樣的責任呢?讓我們來分析一下。

我們先來看一下可能懷孕的原因:

一、由於早戀引起的

高中生正處於青春期萌動階段,對於愛情有一種蠢蠢欲動的感覺,對異性的好奇,和對愛情的渴望,很容易導致早戀而偷食禁果,導致懷孕。

二、不好好學習,和校外社會人員來往引起的

一些高中生,不知道學習的重要性,經常和閒散、不務正業的社會人員一起鬼混,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流產懷孕成家常便飯。

三、社會經驗不足遭人誘惑或誘導而懷孕

和人交友時,由於沒有太多的社會經驗,交友不慎,被人引誘利惑,偷食禁果而懷孕。尤其是現在社交軟件氾濫,網絡發達,高中女生稍有不慎,就會交上不良之人。

四、外界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懷孕

高中生十六七歲的年紀,被人威脅恫嚇,遭到強姦,不敢聲張,害怕丟人,更不好意思報警,卻意外懷孕。

這四種情況哪些和學校有關係呢?學校哪種情況下該負責任?我們來看看學校的職責。

一、學校對早戀的管理方式

每一個學校都明令禁止學生早戀的,並且對高中生早戀有一定的處罰規章制度,學校還會對高中生進行青春期教育,性教育知識普及,早戀會給高中生造成哪些危害,作為高中女生如何保護自己的身體,都會有系統的教育和相關輔導。明知故犯的高中生,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因早戀而懷孕,學校是不負任何責任的。

學校應該承擔的是,該女生髮生了早戀行為,被老師或學校發現,學校和老師沒有做出相應的警告,對該女生行為不加以管束和教育,那麼這時候,學校要負一定的責任,因為沒有盡到教育管理學生的義務。

二、學校的住宿管理制度是相當嚴格的,尤其是全宿制

大家都知道,學校的女生宿舍,一般是不允許男生進入的,並且對學生的日常活動和休息時間,都有相關制度和規範,這種約束是十分嚴厲的。如果學校和老師嚴格執行了校規校紀,監管到位,而學生違反了學校的作息制度而意外懷孕,給自己造成身體上的傷害,學校是不會負責任的。

另一方面,既然在學校或者宿舍懷孕的機會很不可能,而寄宿制學校,也是有假期的,假期離校期間,該女生如果懷孕了,和學校的監管就更沒有關係了。

三、學校的校風校紀管理制度

學校會負責制定本校的校規校紀,從各方面來約束規範高中生的行為,並有權對所轄學生進行監督監管,對其有違反校規校紀行為進行糾正和懲罰的權力。

但是,學校和老師不可能二十四小時盯著學生,如果該女生屬於自願和別人發生關係,已經違反了校規校紀,按照規章制度,該女生是要受到學校的處罰的,所以這種情況一般都是按意外情況處理。對於意外事件教育部有明文規定,可以詳參《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二條。

四、如果造成該女生懷孕的是本校的學生或老師

如果是本校男生造成該女生懷孕,學校必須承擔的責任是,讓男生和男生家長負責,並責成其儘快拿出解決問題方案,盡力促成或協調男女雙方家長,達到雙方都十分滿意,彼此都能接受的結果。

如果是老師的話,那就是師德敗壞的問題了,學校要根據情況這樣做出對老師的處罰,通報處理的結果,並對該女生及家長賠禮道歉,作出相應的補償。

五、對於該女生如果在校外被誘惑或者和社會人員鬼混,因不可抗力被強姦,這些和學校無關,學校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這個問題的發生,我們不得不說的家長責任。

女孩子正是學文化長知識的高中階段,無意中懷孕,對家長和孩子無疑都會是意想不到的打擊。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自己的孩子負到多大的責任?如何關心和保護孩子的?

對於性教育的缺失,對孩子的監督和監護,家長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而並不是我把孩子交給學校了,你學校就得負責,把事情一股腦都怪到學校身上是不對的。但是,如果無憑無據的要學校擔責任,就是無理取鬧。

作為家長要反思,自己對孩子是否盡到了應有的職責,是否盡到了監護人的職責,毋庸置疑,家長要對孩子懷孕負最大的責任。如何管理和對待青春期的女孩,作為家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未滿十八歲的高中生,還是法律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家長不僅僅要關心孩子的學習,孩子的成績,更要關心孩子的成長心理和身心健康的發展。

從學生的因素看

處於青春期,荷爾蒙迸發時期,在荷爾蒙支配下,有早戀或暗戀行為,也不要大驚小怪,早戀不是什麼洪水猛獸,只要有預防,用適當的方式引導,早戀反而會變成好事,促進女生進步的動力,所以及早發現,及早引導,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從國家和社會層面來看

家長之所以找學校要責任,甚至要求學校負全責,就是因為我國法律制度不健全造成的,社會輿論往往會傾斜於家長一方,學校受不了壓力而賠禮道歉,作出補償。而作為監護人的家長,卻把責任推的一乾二淨,無人追責,造成校鬧現象嚴重。

所以,國家必須有這方面的法律法規,明確指出各方的責任,該追責誰就追責誰,而不是任由家長一昧胡鬧,否則這股歪風就難以遏制。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不是處理矛盾的地方。如果學生在校吃飯噎住了,家長找學校負責;學生上學路上摔了,家長找學校負責;學生被批評了,離家出走了,家長要學校負責;女生懷孕了,也要學校負責……整天矛盾不斷,鬧劇不停,那麼學校何來安全穩定的教學秩序?校長和班主任們整天噤若寒蟬、提心吊膽,那還有什麼心思來教學。

所以國家必須出臺相關法規,做到有法可依,對社會、學校、家長和學生都作出相應的規定,也起到保護各方利益的保障。


最後總結

我國由於長期受封建思想影響,在xing方面十分保守落後,xing觀念意識非常薄弱,包括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孩子的xing教育嚴重不足和缺失,不敢面對,不敢觸及,恰恰是這種羞於談的態度,害了許多無知的青春期少年。而造成社會上奇怪的現象是,我們羞於談xing,不敢告訴孩避孕知識,而浦田系醫院的打胎流產廣告卻大街小巷的滿天飛。所以說,要避免此等悲劇的發生,我們必須重視青春期xing教育,家長、學校和社會都要行動起來,才能保護好我們的下一代!


濤哥說情話


應該說都有責任!但是家長的責任更大一些!因為生活上的教育和父母是分不開的!學校的教育主要是德智體普通教育,生活上的教育是從小時候就開始的!與學校關係不大!除了這樣個事家長的責任脫不了干係!別找學校的麻煩丟人現眼了!


程璐然


這事學校是有責任的 父母把孩子交給學校 出了這種事 學校就要負責任 高中還是全日制 並且住宿都在學校 老師教的不止是書 還有品德 學校晚上不讓學生出宿舍也有這個擔憂 總之學校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望林觀風


高中女生上學懷孕,學校該不該承當責任,這個問題要看學校的管理是否到位,但老師和學校只能進行口頭宣傳制止,不能分派任何人貼身管制,畢竟高中生都是十六,七歲的人了,也有自己的行為意識,我認為,學生上學懷孕,跟家長的日常生活習慣有很大關聯,疏忽了對子女的性知識的引導和管教,造成了後果後把責任完全推卸給學校,所以,主要責任應是家長買單,學校有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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