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如何處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以及他們的密切接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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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如何處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以及他們的密切接觸者?

 《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二)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

 (三)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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