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法律小貼士—特殊時期,房屋出租人如何做好疫情防控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為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深入瞭解疫情防控工作有關的法律知識,促進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科學有序開展,市司法局與市律師協會聯合拍攝依法防控新冠肺炎法律知識系列短片。本片分為20個小視頻,由北京市律師協會相關專業委員會主任就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專業解讀,並聯合北京電視臺《法治進行時》欄目開設專欄陸續播出,同時通過相關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抖音號等新媒體推送。

今天為大家帶來第十八期《特殊時期,房屋出租人如何做好疫情防控?》由北京律協合同法專業委員會主任李學輝律師主講。

“戰疫”法律小貼士—特殊時期,房屋出租人如何做好疫情防控

北京律協合同法專業委員會主任李學輝律師參與視頻錄製

特殊時期,房屋出租人如何做好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期間,出租人要主動承擔社會責任,配合做好社區的疫情防控工作。出租人要將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信息及時上報,督促承租人到社區報道,配合社區工作人員掌握來往人員的信息,辦理好承租人的出入證,配合做好承租人隔離工作。疫情防控期間,房屋出租人不得無正當理由終止與承租人的租賃合同,也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承租人居住。出租人發現出租房屋涉嫌違法群租,應及時上報、積極整改,服從街鄉鎮的防控工作安排,做好控制群租人群可能引發的疫情傳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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