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惜!因公殉職、因公死亡、工傷的區別

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近日舉辦的新聞發佈會發佈,截至3月8日,全國已有53位城鄉社區工作者在疫情防控過程中因公殉職。

痛惜!因公殉職、因公死亡、工傷的區別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產生了許許多多的草根英雄,醫生、護士這個群可愛的逆行者,第一時間就衝到了第一現場,他們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感染危險,搶救了不計其數的生命。

全國各地廣大城鄉社區工作者們也發揮了國家需要我,我就到那裡去的艱苦精神,堅守崗位、日夜值守,英勇奮戰在疫情防控第一線,為遏制疫情擴散蔓延作出了非常重要貢獻。當然還有我們廣大群眾人民,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堅決在家躺著不出門不給國家添亂。不僅如此還參與捐物捐錢等一些公益活動。


痛惜!因公殉職、因公死亡、工傷的區別

國家說了,因公殉職社區工作者將追授“全國優秀城鄉社區工作者”。那麼如果是平時的因公殉職的人,國家有什麼政策保障呢?

因公殉職VS.工傷的區別

因公殉職其一般是指公務員在公職期間因公死亡。

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與職業病傷害。

殉職是死亡,但是工傷不一定是死亡。

兩者認定標準也是不一致。因公殉職一般是由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和民政部門審核同意。而工傷的認定,由社保部門嚴格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認定的。

因公殉職VS.因公死亡的區別

都是死亡但是死亡的形式不一樣,只在履行工務為保衛或搶救人民生命、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慷慨赴死獻出生命的犧牲視為殉職。因公死亡是指自然人的死亡是因工作原因而造成的死亡。包括在工作時間內以及工作上下班的時間內的死亡都是,但是如果是在工作期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而導致的死亡則不算。

死亡後撫卹遵循的國家法律條例的不同


因公殉職:

根據2004年10月1日實施的《軍人撫卹優待條例》規定,對因公犧牲的人員家屬應該進行撫卹。

因公殉職的撫卹,應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員工傷死亡政策執行,具體按人事部、財政部人薪發。

[1994]48號《關於工資制度改革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計發問題的通知》,關於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規定如下:

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因公死亡的,為本人生前二十個月工資。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而死亡的視同工傷。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而死亡時,既可以認定為因公犧牲,評定為烈士後享受撫卹待遇,也可以視同工傷,享受工亡待遇。

因公死亡:

死者只能是《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而因公死亡,死者可以是任何公民。

如果認定為工傷,還應當領到供養家屬撫卹金。你還可到當地的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查詢本地區的工傷保險規定。

痛惜!53位民族英雄,你們走好,感謝你們犧牲自己成就了我們,我們為失去這樣一位好同事、好戰友而感到無比悲痛!

逝者如斯,沉痛哀悼!


痛惜!因公殉職、因公死亡、工傷的區別


痛惜!因公殉職、因公死亡、工傷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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