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徐文昌“假離婚”,是高估了人性,還是低估了法律

最近《安家》的收視可謂一路飄紅,刷爆了各個社交平臺。截止於目前,豆瓣上已有58755人進行了評價,足見其收視率的火爆。

當人們被孫儷扮演的房似錦圈粉時,另一邊羅晉扮演的徐姑姑,卻上演了令人苦笑不得的一幕。徐文昌和妻子籌謀著買第二套房子,但礙於上海的限購令,便籌謀了假結婚的鬧劇。徐姑姑甚至把房子過戶到了妻子名下,還幻想著一年後以其名義購買一套新房。

然而,理想是豐滿的,現實是骨感的。妻子沒過多久,就給徐姑姑戴上了綠帽子,還故作委屈地說是激情犯錯。這離婚是假,但是領了結婚證,房子過戶是真啊,徐姑姑這可謂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人財兩空。

這兒戲一般的離婚鬧劇背後,不可否認徐姑姑是高估了他和妻子的感情基礎,也低估了婚姻的法律邊界。結婚證的紅本,看似是一場形式主義,卻也是一座殼,保護著婚內個人的合法權益。中國式假離婚下,稍有不慎,就會和徐姑姑一樣,賠了夫人又折兵。

《安家》:徐文昌“假離婚”,是高估了人性,還是低估了法律

01、中國式假離婚:政策下應運而生的獨特產物

影片中,徐姑姑和妻子的感情基礎在離婚前還算牢固,並不是因為感情破裂而要離婚的。說到底,這都是想鑽國家限購令高壓線下的空子。徐姑姑把房子過戶給妻子,這樣名下就沒有房了,買第二套房還可以享受更多優惠政策。

都說電視劇源於生活,更何況《安家》的編劇六六,擅長將簡單的生活描寫得生動無比。在現實生活中,伴隨著限購的出臺,各地婚姻登記處的離婚業務量也急劇上漲。

  • 2016年南京限購令首日,一天340對夫妻離婚,離婚人數就是前一年同期的3倍。
  • 2016年鄭州限購令首日,一天201對夫妻離婚,離婚人數就是前一年同期的2.2倍。
  • 2016年8月26日上海傳出“9月1日限購”消息的前夕,各個民政局就迎來了牽手而來離婚的夫婦,甚者由於人數太多,楊浦區、靜安區的民政局都採用了離婚限號的方式。
《安家》:徐文昌“假離婚”,是高估了人性,還是低估了法律

其實不止買房,類似於子女上學、賣房避稅、申請低保,都有不少夫妻,採取假離婚的方式,規避政策。在我看來,假離婚是政策倒逼之下的應運而生的產物,也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社會的主流價值,甚至考驗著夫妻雙方的感情。

夫妻假離婚或許是無奈之舉,但沒有了法律上婚姻關係的維繫,人性是否能抵禦住花花世界中的誘惑,都是未知數。意志力低的,就會像劇中的張乘乘一樣,徹底沒有了婚姻的束縛。所以,規避政策有風險,假離婚還需要謹慎。

《安家》:徐文昌“假離婚”,是高估了人性,還是低估了法律

02、假離婚後,我可以反悔麼?

相信很多人看到徐姑姑的遭遇,都覺得可惜。人帥心善,對人體貼,卻落得這樣一個下場。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沒想到還被淨身出戶。在劇中,徐姑姑是不爭不搶,嚥下了這口氣。可在現實生活中,相信沒多少人會選擇忍氣吞聲。那面對假離婚後發生的不公平事件 ,夫妻一方能主張假離婚無效麼?他/她還能要回屬於自己的房子麼?

很可惜,假離婚在法律面前,實則是真離婚。而淨身出戶的你,還真的不一定要得回來你的房子。

首先,先說說雙方簽署的《自願離婚協議書》吧。白紙黑字,你的大名赫然寫在上面,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當然你可以主張在被脅迫、被欺詐的情況下籤署的,可凡事都要講究證據。如果你無法主張證據,那在第三方看起來,就還是自願簽署的,那夫妻是和平分手,結束婚姻關係。

其次,再說說房產。

既然雙方的《自願離婚協議書》是出自雙方自願,那過戶也沒人強迫,房子過戶到另一方名下,等於實行了贈予行為,當然有效。所以,還是那句話,除非有證據證明是欺詐和脅迫,否則還真的就把自己的那一份拱手相讓了。

《安家》:徐文昌“假離婚”,是高估了人性,還是低估了法律

最後,有人會說,我們夫妻感情可好了,復婚之後,之前過戶給對方的房產,又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沒啥風險。可是事實真的如此麼?

答案可能又要讓人失望了。根據《婚姻法》十八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的財產,屬於一方獨有的財產。言下之意,夫婚前過戶的財產,已經是另一半的婚前財產了,復婚後並不算做夫妻共同財產,原本屬於你的那一半,並不會自然再到你的口袋裡。表面上,你們的婚姻從頭到尾依舊是原配,但在法律面前,夫妻雙雙都已經是“二婚”了。你已經不是原來的你了,你的財產,也不是屬於你的財產了。

所以回到劇中,徐姑姑可能真得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高估了人性的貪婪,也低估了法律的那層保護色,畫地為牢固步自封,讓自己身陷囹圄。人都是感性的動物,向來愛恨自由,這本無可厚非。可婚姻經不起兒戲,人性也經不起考驗,當婚姻碎城滿目狗血時,至少還有法律作為身後的那一道保障。

《安家》:徐文昌“假離婚”,是高估了人性,還是低估了法律

03、假離婚面臨人財兩空,就沒辦法規避風險麼?

雖然並不主張假離婚,可能也沒有多少人願意借離婚去解決一些現實問題。這個世界本就不是非黑即白,而是錯綜複雜的。既然假離婚存在於現實中,或許就有它合理的地方。那在這假離婚之下,夫妻如何保障自身利益,以防自己得不償失呢?

答案是:在簽署《離婚協議書》之外,再多籤一份補充協議吧。在補充協議中大家開誠佈公的約定財產歸屬以及雙方的真實意思,並註明若補充協議與登記備案的離婚協議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倘若他日真的對簿公堂,好歹手中有補充協議,也不至於空口無憑,找不到證據而將屬於自己的財產拱手相讓。在人性面前,還是不要隨意試探,大家白紙黑字寫明,或許才是對婚姻最忠誠,最坦白的方式。

《安家》:徐文昌“假離婚”,是高估了人性,還是低估了法律

總結:

《安家》中徐姑姑的境遇,實在令人同情。特別是當妻子說出那句我這都不算“婚內出軌”時,一時竟無力反駁。說到底,這都是源於不敬畏婚姻,不重視法律的結果。我相信徐姑姑會自帶主角光環,隨著劇情的發展,他會逆風翻盤,不至於真得人財兩空。可現實中,並不會都像劇中有圓滿的結局,往往就真得得不償失。就如《紅樓夢》中說得那樣: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其實,如果懂得一些《婚姻法》,徐姑姑的悲慘遭遇,也可以完全避免。21世紀的法制社會,無論男女,或許我們都應該看一看《婚姻法》,從根本上保護自己的利益的同時,也不去侵害另一半的利益。畢竟,一段講道理有感情的婚姻,才會細水長流。希望以下這本《婚姻法》,能夠從源頭解決你婚姻中的難題,請點擊下方鏈接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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