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最低工資標準

甘肅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類

一類地區16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17元)

二類地區157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 16.5元)

三類地區15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 15.9元)

四類地區147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 15.4元)

甘肅省四類地區劃分明細


甘肅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地區(11個市區):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西固區、紅古區,蘭州新區,嘉峪關市,金川區,肅州區、玉門市和敦煌市。


二類地區(12個縣區市):永登縣、榆中縣、皋蘭縣,白銀區、平川區,崆峒區,合作市,金塔縣、瓜州縣、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永昌縣。


三類地區(24個縣區市):秦州區、麥積區,甘州區,涼州區,武都區,西峰區,安定區,臨夏市,會寧縣、靖遠縣、景泰縣,涇川縣、靈臺縣、崇信縣、華亭縣、莊浪縣、靜寧縣,夏河縣、瑪曲縣、碌曲縣、卓尼縣、迭部縣、臨潭縣、舟曲縣。


四類地區(41個縣區):清水縣、秦安縣、甘谷縣、武山縣、張家川回族自治縣,臨澤縣、高臺縣、山丹縣、民樂縣、肅南裕固族自治縣,古浪縣、民勤縣、天祝藏族自治縣,文縣、成縣、康縣、西和縣、禮縣、徽縣、兩當縣、宕昌縣,慶城縣、鎮原縣、寧縣、正寧縣、合水縣、華池縣、環縣,通渭縣、隴西縣、渭源縣、臨洮縣、漳縣、岷縣,臨夏縣、永靖縣、和政縣、廣河縣、康樂縣、東鄉族自治縣、積石山保安族東鄉族撒拉族自治縣。


//

到手工資超過最低標準就合法?

//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到手的工資總額達到或超過最低工資標準就一定合法嗎?答案是:未必。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也就是說,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上述各項後,工資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才算合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