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公婆要來分房。法律規定:按比例來!

丈夫去世,公婆要來分房。法律規定:按比例來!

【案例】

查某和董某在戀愛期間共同出資100萬元購買了一套房屋,房產證上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然而就在兩人結婚前,董某不幸遭遇車禍去世。董某的父母均健在,董某是獨子。董某的父母在料理完兒子的喪事後,要求對該套房屋進行房產分割。那麼,這套房產應該如何分割?

丈夫去世,公婆要來分房。法律規定:按比例來!

【法律解析】

共同出資購買的房產屬雙方的共有財產,如果雙方已經約定了房產份額並取得了房產證,則按照房產證上載明的比例確定各自的房產份額。如果雙方沒有對房產份額作出書面約定,則應按雙方的出資額確定各自的房產份額。在出資比例無法證明的情況下,應推定為雙方各佔50%的房產份額。如果董某生前沒有對該房屋立遺囑、遺贈等進行處分,則按照法定繼承,應由董某的父母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董某所有的房產份額。

【法條鏈接】

《繼承法》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物權法》第九十三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五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一百零三條 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係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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