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國外的富豪更樂於搞慈善?這其中的“貓膩”不可不知

縱觀國外那些富豪,都特別喜歡搞慈善,動不動就死後捐出99%的財產。相比之下,國內富豪簡直就是鐵公雞—一毛不拔,要麼隨便捐點錢做做樣子,要麼連樣子都不做。以至於很多國人都被國外富豪的“崇高品質”與“滿滿的愛心”所感動。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國外的富豪更樂於搞慈善?這其中的“貓膩”不可不知!國外的富豪之所以喜歡搞慈善,其根本原因就是為了保住自己的鉅額財產,規避遺產稅。為什麼?以美國為例,富豪的遺產稅那是相當的高。

為什麼​國外的富豪更樂於搞慈善?這其中的“貓膩”不可不知

稅率為40%,加上個人所得稅,綜合稅率高達70%。1億美元的財產,到子女手裡只剩3000萬美元了。在這種情況下,國外富豪若想保住自己絕大部分的財產,就只能通過走搞慈善這條路了。那他們是怎麼搞慈善的呢?

富豪們先成立一個基金會(還有保險、家族信託等搞慈善的路子),這個基金會受富豪或其繼承人控制的,內部規章制度全部自定。然後,這個基金會是不用交給外人控制的,最多也就是請人幫自己打理一下而已,最終決定權還在富豪或其繼承人手中。

為什麼​國外的富豪更樂於搞慈善?這其中的“貓膩”不可不知

基金會所有的錢款流向外人無權干涉,內部的規章制度也屬於機密,不予公開。當富豪把錢弄到自己設立的基金會後,是不用交遺產稅的,也不用交個人所得稅,只需要象徵性的收取1%左右的稅就行,其餘資金基金會可自由支配。

也就是說,富豪依然掌握著這些財富的控制權,只不過在名義上已經捐出去了而已。1億美元的財產,富豪若不通過搞慈善(也就是設基金會),其繼承人只能得3000萬美元遺產;若設立了基金會,其繼承人能得至少9000萬美元遺產。

為什麼​國外的富豪更樂於搞慈善?這其中的“貓膩”不可不知

舉個例子,比爾·蓋茨就宣佈將所有的財產,裸捐給蓋茨慈善基金會。等他死後,其子孫只要拿出其中的5%的錢做慈善,其餘95%基金會可以自由支配。而蓋茨慈善基金會的實際控制人,就是富豪比爾·蓋茨的繼承人。

面對此種情況,美國政府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為什麼呢?倘若強行立法規範,那美國富豪的錢就直接流向國外了,這樣會造成美國資產的大量流失。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雖說政府收不到遺產稅,但好歹讓富豪的錢留在了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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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資產留在國內總比流向國外好。也就是說,國外的富豪更樂於搞慈善的真正目的,還是為了保住自己的鉅額財產,搞慈善只是表象。到這可能有人就要問了:既然如此,中國又沒有遺產稅,那中國的富豪為何還是不喜歡搞慈善呢?

原因在於:中國不允許成立這樣的基金會,在中國,你的錢倘若捐了,是真的捐出去了,你的繼承人得不到一毛錢,你也將徹底失去控制權。如今,好多之前都實行了遺產稅的國家,又給取消了遺產稅,譬如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意大利和新加坡等等。

為什麼​國外的富豪更樂於搞慈善?這其中的“貓膩”不可不知

美國也多次要廢除遺產稅,但遭到以比爾·蓋茨、巴菲特為首的120位富豪的公開抵制。有了“保住自己鉅額財產”的這個“貓膩”,國外富豪肯定更樂於搞慈善。(喜歡的話多多關注,多多點贊,多多收藏,轉發和評論,謝謝!本人其他文章也很精彩,歡迎品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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