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出臺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認定辦法

7日,記者從廣元市人社局獲悉,為加大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的幫扶力度,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共渡難關,我市制定出臺2020年失業保險費穩崗返還困難企業認定辦法,從困難企業的申請範圍、認定條件、所需資料、認定流程及工作要求給予明確規定。

即日起,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

兩類對象可申請困難企業。2019年因經濟下行等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困難的參保企業;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和旅遊行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參保企業可申請困難企業認定。

困難企業需同時滿足7個條件。符合國家及省、市產業和環保政策;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且無歷史欠費;2019年度末(疫情影響企業受疫情影響期間)資產負債率超過50%;企業淨利潤虧損,累計淨利潤總額≤0;2020年以來連續3個月經營性現金流環比減少;企業裁員率低於2019年度廣元城鎮登記失業率(即3.46%),對中小微企業裁員率放寬至2019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即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制定有穩定就業崗位具體措施。

四類情形不予認定。去產能企業和淘汰落後產能企業;“殭屍企業”;失信企業和國家限制的行業和企業。

廣元臺全媒體記者 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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