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賴”據不還錢,無財產可被執行,生活和工作必處處受限

都說過街的老鼠,是人人喊打,那老賴的待遇也差不多如此了。誠信,是做人以及做事的根本,任何時候都不能違背自己的良心。或許是因為很多人都吃過“老賴”的虧,就比如我們好心將錢借給別人,殊不知借錢容易還錢難,都說如今欠錢的人才是大爺,並不是毫無道理。

如果“老賴”據不還錢,無財產可被執行,生活和工作必處處受限

如果將幾萬塊錢借給別人,但是卻四五年時間都沒有收回,欠錢的人風生水起過得光鮮,一旦到了還錢的時候,就會變成另外一副嘴臉。明明有錢,但是卻各種扯謊哭窮,即便被揭穿了不缺錢,可就是說著“老子憑本事借的錢,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喪良心話。

所以活該“老賴”被不待見,被罵,看到被懲罰之後群眾拍手叫好。

如果“老賴”據不還錢,無財產可被執行,生活和工作必處處受限

如果說法院列為“被執行人”,但是強制執行的時候無財產可執行的時候,真的以為就無計可施了嗎?即便是符合條件的唯一住房,也是可以被執行的,而且這種案例已經越來越多。如果他們偷偷將財產轉移到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時候,也可根據規定進行執行。畢竟這種惡意“逃債”的方式,拙劣又常見。

如果“老賴”據不還錢,無財產可被執行,生活和工作必處處受限

而如果是找不到財產被轉移的話,在生活和工作中也是會處處受限的。比如說工資強制上交,即便是退休的員工也需要從退休金之類的收入里扣除。法院會每個月給負債人留下一點錢,通常是根據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來定,而且需要自己到法院來領取。想要留有一點的生活費,每個月都得定期到法院去報道。

如果“老賴”據不還錢,無財產可被執行,生活和工作必處處受限

除此之外,“限高”是基本的,既然已經沒有錢還債權人的錢,那又從哪裡變出來的錢,能夠花天酒地,燈紅酒綠的去享受呢?外出入住星級酒店對他們閉門,出行的交通工具,享受型的飛機和高鐵就別想了,坐個普通座吧。而且有許多職業是不允許從事的,尤其是一些需要審核信用情況的,門檻比較高的行業和公司,都再也不會向他們拋出橄欖枝了。

如果“老賴”據不還錢,無財產可被執行,生活和工作必處處受限

最重要的是,“老賴”的子女也會被一些社會歧視眼光所傷,比如有的學校是不允許孩子的父母是這種“失信”人,可能會涉及到轉學、勸退或者是被有色眼光看待的問題。而有些明明就有錢,卻打死不還錢的“老賴”,在這樣的施壓下,會換一種態度看問題。不再會是以前躲避的態度,畢竟大家都見過很多“老賴”只是道聽途說,會影響孩子被大學錄取,就一次性把錢都還清的事情。

但是現實中的確有一些可憐的負債人,真實而不幸,他們很期望相應的個人破產法能早日出臺,這樣的話能夠緩解生活的重壓,給自己一個可以生存喘息的機會。可是個人破產者制度應該是真正幫助負債人的,我們期望能夠幫助更多的負債人的同時,也要有很嚴苛的規定,讓那些真正走投無路的人才會選擇而不是給這些“老賴”逃債躲債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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