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王朝中期——孝宗時代的鑄錢

17世紀初朝鮮經過倭亂和胡亂之後,試圖通過鑄錢解決財政問題。但在朝鮮,作為銅錢原料的銅的產量並不充足,因此鑄錢不能按計劃進行。


在這種情況下,朝鮮要自主鑄造硬幣的意向具體體現在孝宗時代。

根據史料記載,孝宗時代已有常平廳、宣惠廳、賑恤廳、備邊司、訓練都監、開城府、黃海監司、平安監司、忠清道、江原道、慶尚道、全羅道等地開鑄。


為此,還向各地派遣了名為‘行錢別將’的監督官。下放到地方的“行錢別將”,如果發現有人不攜帶50個錢幣,就懲罰百姓,以至於當朝官員都看不過眼,在朝堂上疏:

所謂別將, 橫行閭裡, 招聚人民, 其或不佩錢者, 加以鞭撲, 又令徵贖。是以, 民間聞別將之來, 擧皆逃匿, 如是而可謂行錢乎? 臣於在京之日, 嘗聞兩西行錢, 而及到西路, 只見佩錢而已, 未見流行之實。”

嚴法未必能讓貨幣真正流通起來,形式主義帶來的卻是其他的弊端。結果在孝宗五年五月廢除了這一制度。


《韓國貨幣價格圖錄》提到這段時間內,為了減少攜帶大量硬幣的不便,允許民間私鑄錢,鑄造十錢通寶成為趨勢。推斷由於政府考慮到原料不足等問題,官方設法發行鑄造硬幣面額的10倍的十錢通寶,以增加短缺的貨幣量。


當時作為錢幣原料的銅和錫都很珍貴,正祖17年(1793年)戶曹正郎鄭東教就提出了鑄造一枚面值為十錢的錢幣來進行流通的提案。(《正祖實錄》17年12月1日)。


如果像十錢通寶這樣的高額錢幣想在民間流通,就應該從發行鑄錢的主體部門的層面上,提供能夠保障價值的擔保,然而並沒有這種擔保。結果,民間只能拒絕使用與實際價值不相符的十錢通寶。

朝鮮王朝中期——孝宗時代的鑄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