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雛形——古格王朝的改革探索

很多人都知道,清朝的格魯派甘丹頗章政權,採取的是

政教合一的管理制度。

但事實上,政教合一制度為適應西藏特定社會環境的產物。在歷史上,必然存在一個雛形、定型、完備、衰亡的發展過程。

換言之,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並非格魯派首創。

甚至在格魯派尚未誕生之前,這種制度就已經出現在西藏大地之上,並經過了長期的運行磨合。格魯派取得西藏領袖地位後,不過是藉以施行,並使之趨於完備。

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雛形,出現在西部阿里地區的古格王朝

古格作為佛教後弘期上路弘傳的發起點,對藏傳佛教的傳播,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正是因為佛教的昌盛,古格的國王在王權、教權的配合問題上,進行了相應的嘗試。

而這種嘗試,讓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初露端倪。

需要注意一點,本文以討論社會制度和政治需求為基點,不涉及宗教訴求及其影響。

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雛形——古格王朝的改革探索

一、古格的弘佛舉措

西藏曆史在進入公元842年(唐武宗會昌二年)時,出現了一個重大轉折。

正是在這一年,一度輝煌的吐蕃王朝轟然崩塌。隨後,西藏進入了長達數百年的割據時期。

在這段混亂的歲月裡,藏傳佛教遭受了沉重的打擊,大量寺院毀於戰亂。信仰堅貞的僧人們,只能回到家裡獨自修行。

而曾經的王室貴胄們,被迫流散各地,在邊遠地區掙扎求生。

大約在公元950年左右。吐蕃王子吉德尼瑪袞流落到了西藏西部,在當地貴族沒廬氏的支持下,建立起了古格王朝。

隨著阿里地區政治局勢日漸穩定,社會生活趨於正常,民眾對宗教的需求變得強烈。

古格王室因勢利導,開始以國家的力量,推動弘興佛學的運動。

這其中,國王

拉喇嘛·益西沃(947-1024)不但是上路弘法的主要推手,也是古格政教合一制度的設計者和踐行者。

在他擔任國王期間(後期與兒子一起捨身出家),益西沃在古格實施了三項弘佛措施:

其一、大量興建佛寺,培養本地寺院勢力和僧伽集團;

其二、出資派遣青年赴印度求學,培養了一大批本地譯師;

其三、迎請印度佛學大師(班智達)來古格傳法,極大提高了西藏佛教的理論水平和修持規範。

要知道,上述三點皆需耗費鉅額資金,單說赴印度求學的150餘位青年,從西藏帶走的黃金數量便達到11萬兩之多。《論西藏政教合一制度》_東嘎·洛桑赤列

而在益西沃的推動下,託林寺在古格建成、

科伽寺的前身“雪雨如意天成寺在普蘭建成、塔波寺在印控克什米爾斯比蒂建成。

除這些著名大寺外,據《阿里王統記》記載,阿里還興建了不下100座的寺廟。

《阿里王統記》:“陽火猴年(996年),託林寺肇基於古格。陽土龍年(1028年),大新寺宇,賜名託林紅殿吉祥無比天成寺。”

正是憑藉國家力量的推動,古格迅速超越了年代稍早的下路弘法(安多地區),成了整個藏區佛學最昌盛的所在。

那麼,益西沃為何要矢志不移的弘興佛學呢?

除了信仰本身,身為國王的他,還有其他訴求嗎?

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雛形——古格王朝的改革探索

二、古格王室的困局

古格王室在阿里建國後,有兩個問題亟待解決:

其一、王室的外地人身份;

其二、如何消弭本地貴族對王權的影響;

這兩個問題的出現,還要歸咎於古格王朝的創立之路。

上文曾提及,古格王室乃吐蕃王室的後裔,但吐蕃王朝覆滅後的大亂局,讓王室子弟的含金量遽降。

尤其,席捲全藏的屬民大暴動期間,王室貴胄們無奈流落各地,早已成了落毛的鳳凰。

對此,藏文史料《賢者喜宴》描述道:“(王室)後裔在此後的時間裡均做了屬民或屬民的屬民,而廣大的奴隸及奴隸的奴隸則高傲自大。”

古格王朝的創立者

吉德尼瑪袞也不例外,在他逃奔阿里的路上,為求活命甚至不得不食用,吐蕃慣例中的“禁忌”食品——魚肉

《拉達克王統記》:“吉德尼瑪袞之往阿里也,值吐蕃大亂,白瑪蘇贊、阿嘎扎、空莫轟巴三人將百騎衛之上路。途次,獻呈魚、蛋,以布拭之而食。故此後,布食遂成吐蕃王之俗規。”

《賢者喜宴》裡,也有相應記載:“尼瑪衷之赴阿里也,屬僚尚·巴曹及久若·來扎二臣送之,至傑馬雍仲,巴曹獻狼皮鬥蓬之衣一,久若獻幼騾一,獻畢俱泣下。”

由此可見,吐蕃王室“天神後裔”的綵衣,不足以支撐古格王室執政的合法性基礎。

如何證明“外來人為何有權統治本地人”,是個危及統治基礎的嚴重問題。

吉德尼瑪袞逃到阿里後,並非馬上就獲得擁戴建幫立業,而是經歷一段長達數年的黑暗期。

在此期間,沒有任何吉德尼瑪袞統治某地,或攻下某處城堡的記載。

可等到他與本都貴族沒廬氏聯姻後,古格王朝一飛沖天,短短十幾年便統治了包含印控克什米爾北部(拉達克)、巴控克什米爾東北部(巴爾蒂斯坦)、普蘭、古格、日土在內的偌大疆域。

可以想見,當地貴族對古格王朝的建立,起到了多大的作用。

但問題在於,當地貴族的能量越大,其破壞力也越大。

對於權臣當道,吐蕃王室體會過切膚之痛。

松贊干布去世後,祿東贊、贊悉若、論欽陵父子三人,相繼擔任吐蕃大相,弄權長達50年(整個吐蕃王朝才224年)。

以至於,有學者乾脆將噶爾家族掌權的歷史時期,稱之為“噶爾政權時期”“噶爾專國時期”

吐蕃王室在噶爾家族陰影下的至暗時刻,直接導致吐蕃出現了3個制度變化:

1、噶爾家族被滅後,7年不設大相之位,由王太后沒廬·赤瑪倫攝政;

2、不敢將軍權託付大臣,由贊普赤都松贊親自領兵作戰,導致704年,其在征伐南詔時死於軍中;

3、重設大相之後,實施眾相制削減大相的權威,並引入外戚勢力(“尚”)進行制衡。從此,“尚”與“論”兩大勢力,在吐蕃政壇交相輝映;

吐蕃先祖的教訓歷歷在目,而古格王室的境況,甚至比吐蕃時期還要危險幾分。

至少,在噶爾弄權時期,吐蕃王室還有韋氏、納囊氏、沒廬氏、貝氏

等幾個鐵桿世家幫襯,能適當平衡一下。

而古格王室“外來人”身份,導致其根本沒有其他選項。

如何在不影響國家穩定的前提下,用一種柔和的方式,消弭本地貴族對王權的威脅,是擺在古格王室面前一道亟待解決的難題。

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雛形——古格王朝的改革探索

古格壁畫

三、益西沃的“曲線救國”

頭戴王冠的益西沃敏銳的體會到了,民眾對宗教的迫切需求,開始了破局之路。

吐蕃王朝時期,曾以國家之力,進行了大規模的譯經工作,形成了一套相對成熟的思想體系。

但吐蕃王朝崩潰後的數十年裡,藏地的佛學典籍大多散失、毀壞。為重塑佛教的系統根基,益西沃不惜斥巨資招募青年精英留學印度。

《雅隆尊者教法史》:“(益西沃)從自己之屬民中,集中等以上之天資者,一一考核,分出上等中等。內有譯師仁欽桑波、勒白喜饒等上等天資者七人,各領二名聰明僕役,共三七二十一人,遣往印度”。

益西沃的心血和投資沒有白費,古格收穫了以大譯師仁欽桑波、小譯師查久喜饒為代表的一大批人才(“洛瓊”)。

其中,僅大譯師仁欽桑波一人主持譯出的經書,在

《甘珠爾》中便有17部,在釋經部中有33部,在密教怛特羅部中有108部。

隨著佛教開始在古格復興,益西沃開始以王權的行政手段,打擊苯教信仰,“以苯教嘗傳自象雄,乃集一切苯僧置一室中,以火焚之。復聚一切苯經,投之水中。”

等到996年開建後,益西沃乾脆頒佈了《興佛大詔令》,正式宣佈佛教為古格國教。

《阿里王統記》:“任何人,不論僧俗,也不論他的地位高低,都不得違反興佛護教之大政令,任何人都不許破壞依教法而制定的國家大法。

……,我們一定會把這些原則,告訴我們的子孫,世世代代永遠遵行不替。”

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雛形——古格王朝的改革探索

夕陽下的託林寺

益希沃不惜代價的弘佛舉措中,包含著一個非常隱晦的政治內核。

首先以解決民眾宗教訴求為起點,將所有民眾拉入佛教的範疇內。而後再通過佛教的宣傳,重新樹立王室在民眾心中的權威。

進而,通過擴大王室支持者的範圍,來平衡本地貴族手中的權柄。

這種做法雖見效較慢,但卻是既能保證政治生態穩定,又能化解王室困局的唯一途徑。

於是,我們就看到了弘佛後,西藏教法史料對於古格王統的粉飾。

“(贊普)源出極佳聖族,乃佛與轉輪王之種,系延自聖喬達摩釋迦族。根源善美,乃降自光明天。制天庫而財豐,具廣智而遍知。彼等示聖慈神變身,榮光耀於轉輪王。此等神變法王之世系歷經四十代,吐蕃眾生,現世來世,惡業俱淨,極樂終成。如此恩德,知何可量?神仙、父母、親友,孰能施治!”

注意,這是所謂

“吐蕃贊普乃佛陀後裔”說法最早的記載,其書寫時間不早於公元12世紀。

而在吐蕃王朝時期,不論是史料記載,還是金石碑銘,吐蕃王室都堅稱其為“天神後裔”,從未與佛陀沾過邊。

至於,將古格王室溯源至釋迦本族的言論,貴族們信不信無關緊要,普通百姓相信就行了。

將百姓支持這種寶貴資源,從貴族手中奪過來,這其實就是益希沃的目的

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雛形——古格王朝的改革探索

古格壁畫

四、古格的“政教合一”嘗試

曾有位高人說過:“一個團隊的建立,必然要經過兩個階段。首先團結起來和外面幹一仗,以及關起門自己內部幹一仗。兩仗幹過後,團隊還沒散架,基本就可以上路了。”

益西沃用弘佛的方式,獲得了民眾支持的資源。他要做的下一步,是如何將宗教權利,牢牢控制在王室手中,不使其旁落。

在他頒佈的《興佛大詔令》中,已明確提出了“教法”的概念,並要求阿里各王國的“國法”必須與“教法”相合。

這實際上,已將“教法”置於“國法”之上,蘊含著教權高於王權的內在特徵。

為了能夠更好的控制教權,不使其成為影響王權的隱患,益西沃開始對古格的政治結構進行變革。

《興佛大詔令》

的開篇,有這樣一段話,“立君之法雲何?若王子眾,則儲君外餘皆出家為僧。若贊普出家為僧,須持守戒律;若治事之贊普絕嗣,則於出家之宗子中擇立新君。一切僧俗皆須守正弘法”。

這足以清楚看到,益西沃對如何將教權留置與王室內部的考量。

在他的規劃中,王室成員除王儲外,均需出家為僧。如國王沒有直系子嗣,則從宗室已出家的王子中,選一個還俗,接任國王的世俗權利。

隨後,益西沃又率先垂範,將王冠讓與弟弟柯熱(時任普蘭國王)。自己和兩個兒子捨身出家,才有了“拉喇嘛益西沃”的尊號。

所以,在其晚年出家前,嚴格意義上說,我們應稱呼他的本名“松額”

《賢者喜宴》:“後因閱讀先祖史籍,心生愁緒,遂出家為僧,乃稱拉喇嘛益西沃”。

後世的教法史料中,多將益西沃出家的原因,歸結為“閱讀了先祖弘佛的典籍”,但這顯然是基於佛教邏輯的描述。

“拉喇嘛”這一尊號便可知,益希沃是在有意識的,將地位至於一般上師(喇嘛)之上。

因為,“拉”這個詞,在藏文中是“天”或者“天神”的意思。

所以,“拉喇嘛”是“天喇嘛”或“神上師”之意。

換個說法就是古格唯一的宗教領袖,或教主。

另外,還有一點經常被世人忽視,“拉喇嘛”的尊號是世襲的。

它並不是益希沃一人獨有的尊稱,益希沃之後,至少有兩位也用過此尊號,分別是他的侄孫降曲沃

悉瓦沃

從這一點上看,“拉喇嘛”的尊號,其實和後世的班禪、達賴尊號沒有本質區別。

唯一區別就是,當時古格還沒有活佛轉世制度,宗教領袖只在王室內部傳承,這與薩迦派(花教)教主的傳承方式極為相似。

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雛形——古格王朝的改革探索

益希沃對古格王朝政治體制的改革,形成了實際意義上的

政教合一,又將國家的王權和教權,分別控制在血親兄弟手中。

這種做法,一方面很好的削弱了,國內貴族集團的勢力;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教權旁落威脅到王權。

這種具有開創性的政治體制,深深的影響西藏後代政權的設置。

此後幾乎所有藏地政權中,政教合一的行政模式,都有益希沃的影子。

換言之,其後的西藏政權在處理政治、經濟、社會、軍事、法律以及民間事務時,都以佛教的教義為基本準則,並把服從宗教領袖、遵循佛教教義當作是最高的原則。

這就是政教合一政體運行的基本規則,而開這種風氣之先的便是益希沃

而兄弟二人,一人出家掌教權,另一人掌政權的分權模式,也被後世各地政權廣泛採用。

例如,帕竹噶舉派建立的帕木竹巴政權

便是這種方式,西藏很多地方土司政權,也是採用類似兄弟分權的運行方式。

益希沃真正偉大之處,是他超越時代的的政治實踐,成了之後藏地政權的指路明燈。


參考書目:

《後弘期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_戴發望;

《論西藏政教合一制度》_東嘎·洛桑赤列;

《從古格王朝的衰亡看帝王管理之道》_武燕;

《拉喇嘛與國王_早期古格王國政教合一制初探》_黃博;

《興佛改制_益西沃時代古格王國政教合一制析論》_黃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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