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過我就不乾淨了?”“我是結婚,不是試愛”


“同居過我就不乾淨了?”“我是結婚,不是試愛”

最近朋友小珊和我聊到同居的話題,她憤憤不平的說,為什麼這個社會這麼不公平,男人婚前同居就可以,女人就要被嫌棄。我看她情緒這麼激動,連忙問她發生了什麼事情,於是小珊跟我講述了她的愛情故事。

原本小珊是有一個馬上談婚論嫁的男友的,可是在得知小珊的婚前同居史之後選擇了放棄,並且說小珊欺騙了他,感情不乾淨。小珊也很憤怒,憑什麼我同居就要成為汙點呢?現在不是都講究開放嗎?我們女人就不能同居,誰規定的?

於是我問小珊,為什麼對方說你欺騙了他,你沒有事先跟他說嗎?小珊點點頭說,自然是沒有,女人戀愛多吃虧,情史豐富更是容易吃虧,所以我不能說的啊,都怪跟我同居的前任,看我跟現任過的不幸福就報復社會,找到現任然後告訴我跟他有同居史,然後還把細節都說了,搞得我好像一個隨便的人一樣。

“同居過我就不乾淨了?”“我是結婚,不是試愛”

我聽了之後終於明白,這其實不能夠怪小珊的男友,因為小珊本來對男友就沒有坦白。後來我又聯繫到了小珊的男友,他則有一肚子苦水跟我說,原來他是準備跟小珊結婚的,可是沒想到前任找上門,不但描述了有同居史,連一些細節描述的也非常真實,讓他對小珊產生了巨大的反差,他覺得小珊不是自己想要的女人。

我說小珊覺得不公平,不能因為同居就覺得她不乾淨,你怎麼看?小夥子淡定的跟我說“姐,我是準備好好找個人結婚的,不是婚前試愛,誰會在知道自己的愛人情史複雜還去跟她在一起呢,那不是自己找麻煩嗎?”

“同居過我就不乾淨了?”“我是結婚,不是試愛”

說完小夥子還列了三個分手的理由:

1.隱瞞同居史是欺騙,而欺騙有一次就會有兩次。

無論怎樣,原則問題對戀人欺騙是不可原諒的,這是我發現的,或許我沒發現的更多,我無法保證她對我的忠誠,按我沒必要冒這個風險。她不尊重我,那我放棄無可厚非。

2.她對男人太隨便,不知道悔改

如果說過去感情隨便是不懂事,現在感情隨便就是太不可原諒了。不管情況如何,她當時覺得跟前任不合適,為什麼還是要同居那麼久呢?既然同居了,該做的都做了,甚至不該做的也做了,那我憑什麼接盤,我又不是找不到對象。最關鍵的是她現在不覺得自己錯,反而覺得感情隨便是很正常的,那和這種女人在一起,以後也不會有好結果。

3.不管什麼時代,名節都很重要

同居是一種現象,但不代表所有的同居都應該被接受,說白了我不選擇跟她結婚是我的自由,我沒跟人同居過為什麼要找一個同居的?同居了三年跟結婚了有什麼區別?而且聽她前任說,是她主動搬過去的,剛畢業就過去了,實在是隨便,我無法接受這種態度的女人。

回去我跟小珊講了這些話,她聽過之後哭了出來,她說自己很喜歡現任,她很後悔。最後我問了她一個問題,我說無關男女,如果你是男人,你會娶有你這樣經歷的女人為妻嗎?她想了想,搖了搖頭說:不會娶。

其實女人自己是知道同居史不好的,但就是讓男人不介意才會表現的如此急躁,其實換位思考,如果一個女人很隨便,男人有顧慮是很正常的。婚前同居不是什麼非不可的事情,如果能夠避免,那麼女人還是避免吧。

謹慎對待婚前同居,不要隨便同居。如果同居又未能走入婚姻殿堂,也要有勇氣承擔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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